陕西西咸新区坡刘村秦墓发掘简报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关键词: 秦汉新城,坡刘村,战国晚期,秦墓

摘要:2017年冬,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在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坡刘村古墓葬发掘中,清理了2座并穴合葬形式的竖穴土圹墓。墓葬中出土铜、玉、铁、漆木器、玻璃等遗物共155件(组),其中铜器有“十九年”“二十六年”“公”等刻文。初步判断墓葬时代为战国晚期,墓主属于秦国贵族,身份最高为大夫级。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坡刘村地处渭河北岸二级台地的北塬,北距司家庄秦陵约2.5公里,西北距汉哀帝义陵约1.2公里,东约8公里处为秦咸阳城宫殿区,是秦咸阳城遗址内一处重要的墓葬区(图一)。2017年冬,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为配合银西高铁建设在此发掘了一批古墓葬,其中M2、M3未经盗扰,位置相邻,形制、葬仪、出土物相似,属于一组并穴合葬墓。现择出简报如下。

图一 发掘地点位置图

一、墓葬情况

(一)M2

1.墓葬形制

地表未发现明显封土或周边设施等其它迹象,墓向258°,开口距地表深1.84米。长方形竖穴土圹结构,四壁斜直平整,口大底小。

墓口长7.39、宽6.05~6.12、底长5.13、宽3.70~3.85、深9.37米。东壁中部偏南,距墓口6.26米处设龛,龛底宽0.17、高0.16、进深0.1米。底部东、西两侧为生土二层台,东台宽0.33、西台宽0.41米,南、北两侧为活土二层台,南台宽1.0、北台宽0.82、台高1.17米。填土经平层粗夯,夯层厚约0.15~0.2米。

2.葬具、葬式

图二 M2平、剖面图

1、16、17.陶缶 2、4、5、6.陶灯 3.铁臿 7.石璧 8、9.玉瑗 10、15.玉璧残块 11.玉具铜剑 12.铜镜 13.铜带钩14.玉印章 18、19.带盖陶罐 20、21.铜鼎 22、25.铜釦镶玉漆卮 23、26.铜钫 24.铜灯 27、28.玉璧 29、31.铜盘30.银环铁削 32.铁镰 33.玻璃棋子 34.铁刀 35.铜勺 36.石块 37.玻璃珠 38.漆卮装饰玉片 39.铁凿 40.牙器 41.铁斧

木质一椁一棺。椁室平面长方形,总长4.4、宽1.92、高1.2米。椁盖板及底板皆由南北向长方形窄版拼合而成,板宽约0.22~0.24米。西端以宽约0.1米的木板隔出头箱,东西长1.05、板厚约0.11米。椁室外南侧偏西处设长方形偏箱,长1.99、宽1.15、高1.2米,板厚0.08米。偏箱底板由东西向长方形窄板拼合,板宽约0.2米。棺位于椁室中部,平面长方形,长2.66、宽0.88、残高0.22米,板厚约0.08米,西端有长0.47米的头箱。

墓主骨骼保存极差,依迹判断头向西,仰身直肢。疑似男性。尸身覆有多层有机物,自上而下分别为一层黑色皮质物、数层总厚仅0.3~0.4厘米的红色纺织物、一层细麻布,下铺有席(图二、三)。

(二)M3

1.墓葬形制

位于M2北部8.2米。地表未发现明显封土或周边设施等其它迹象,墓向258°,开口距地表深1.9米。长方形竖穴土圹结构,四壁斜直平整,口大底小。

图三 M2墓室(西-东)

整体平面近“凸”字形。西部为墓道,似兼有祔葬功能,圹稍宽;东部为墓室,放置葬具。二部分交界处的墓壁不规整,存在打破关系。墓道口长6.41、宽5.1米,底不平,长4.2、宽2.97、深8.95米;墓室口长5.84、宽4.72、底长6.44、宽3.46、深8.95米。二部分的上部填土均经粗夯,夯层厚约0.2米,夯窝直径0.12米,但土色有差别。墓道部分夹杂碎小的红褐色土块,墓室夹杂大块红褐色土块,交界处的剖面上可见夯土错层现象。推测墓圹系二次营造形成,回填也有意分步实施。

墓道填土内出土陶缶4、铁钉1及1组羊骨,说明在埋葬过程中有祭祀活动。南壁中部深0.6米处出土陶缶2件;西南部深1.2米处出土陶缶1件;东北部深2米处出土陶缶1件,陶缶旁为散乱的羊锁骨、肋骨、肢骨,应为牲肉残余。根据出土状况判断,牲肉平置,陶器挖有浅坑。

墓道底部偏东北处有一具长方形木箱,长3.08、宽1.13、残高0.4、板厚约0.12~0.15米。东端有宽约0.1米横木将箱分隔为二,东宽约0.35米。箱顶及内底铺席,席痕显示呈“人”字形织法。顶部席痕每道宽约1厘米,底部席痕每道宽约0.3~0.4厘 米。木箱内有3组分属不同个体的动物骨骼,应为牲肉残余。初步鉴定西部及中部为牛的背、腹部位,东部为除头骨以外的羊的所有部位。羊牲单独置于笥内。笥残迹长0.65、东西宽0.3米。此外,木箱最西端有少量竖立状的黑色漆皮与皮质朽迹(图四)。

图四 M3平、剖面图

01~04、49.陶缶 1.铁臿 2、109.铜合页 3、4、73、74.铜盘 5、40~43、46、89.漆壶铜配件 6、9、12、13、106、104、111.铁钉 7、96、101、70、80.漆奁(樽)铜配件 8.铜鉴 10、22、108.玉佩饰一组 11、17~21、29、105.玉璧14.玉柄形饰 15、58.铜带钩 16.银带钩 23、25、26、30.玉瑗 24.玉印 27.玉具铜剑 28.铜镦短戈 31、61.玉兽形饰
32.铁削 33.玉柱状帽 34~37、39、54、56、110.漆盒铜配件 38、55.铜镜 42、47、67、72.铜鼎 44、45.铜壶48、87.铜钫 52、53.铜軎、辖 50、51、107.铜车器 57.银环 59、60、71、82、83、88.铜铺首 62.玻璃珠 63.玉觹64.贝饰 65.铜镜残片 66.铜提梁盉 68.铜匜 69.铜鍪 75、97.铁刀 76.小铜盘 77.铁方管 78、84.铅焊料 79.铜勺
81、90、92~95、98.漆卮铜配件 85、86、91.铜灯 99、102.漆杯铜配件 100.漆杯银配件 103.漆奁(樽)银配件

2.葬具、葬式

葬具为两椁一棺,椁室为长方形。外椁紧贴墓壁,长6.23、宽3.45、残高1.68米。北壁板计5块,板宽0.25米;南壁板4块,板宽0.3米;东壁板为4块,板宽0.25、板厚约0.08~0.1米。内椁与外椁间隔0.16~0.25米,长5.64、宽2.76、残高1.68米。南、北壁板各为6块,板宽约0.3米;东北部内侧残留红色漆皮、织物痕迹及席痕,应为荒帷,范围宽约0.5米。盖板塌陷严重,不确定是内外分属亦或共用,东南角残余南北向4块木迹,每块宽约0.16、残长0.72米,上附席痕,推测椁外原亦有覆席。内、外椁共用南北向底板计20块,每块宽0.17~0.23米。

棺位于椁室东北部,长2.95、宽1.0、残高0.4米,西端头箱宽约0.36米。盖板不清,壁板厚约0.1、底板宽0.15米。底板下有半圆形槽5条,与棺同长,东西向,每条宽约0.12、深0.06米,应为枕木。棺四角各有铁钉1枚。

图五 出土陶器

1、2、3、5.陶缶(M2:1、M3:49、M2:17、M3:03) 4.带盖罐(M2:19) 6.灯(M2:5)

墓主骨骼保存极差,根据残迹判断头向西,仰身直肢葬。尸身覆有饰少量金箔片的红色织物,铺垫有席(图四;封三,1)。

二、出土遗物

两座墓葬的墓道填土与墓室内共出土遗物155件(组),质地包括陶、银、铜、铁、铅、玉石、牙、料器、漆木器等,30余处漆木器均无法提取。器类包括日用器、礼器、兵器、装饰品、工具。以器物质地为序依次介绍。部分附着在漆木器的铜质配件,归入漆木器中叙述。M3西侧墓道填土内与祭祀有关的遗物编号加前缀“0”。

(一)陶器

共14件,均为泥质灰陶,器形有缶、灯、带盖罐等。

缶 6件,形制相同。小侈口,尖方唇,广肩斜腹,平底,肩饰密集弦纹或磨光波浪纹,下腹部饰间断绳纹带或素面。标本M2:1,下腹部有戳印文字“咸完里马”,口径11.2、腹径26.8、底径12.4、通高27厘米(图五,1)。标 本M2:17,肩部有刻划符号及文字各一处,口径14、腹径39.2、底径17.4、通 高35.8厘米(图五,3)。标 本M3:03,肩部有一处刻划符号,口径14、腹径37.8、底径15.4、通 高34厘米(图五,5)。标 本M3:49,口径14.4、腹径38.2、底径17.4、通高34厘米(图五,2)。

带盖罐 2件,形制相同。直颈方唇,圆肩,扁圆腹,矮圈足,素面,器表有轮制痕迹。盖与口同大,顶微弧。标本M2:19,口径10.2、腹径24.2、圈足径12.4、通高21.2厘米(图五,4)。

灯 4件,形制相同。直口浅盘,圆唇,外折腹,盘内中心有一处小圆突,直柄稍粗,喇叭口足,素面,器表有轮制痕迹。标本M2:5,口径10.8、柄径3.6、底径7.3、通高11.6厘米(图五,6)。

(二)铜器

鼎 6件。鼎身子母口内敛,双立耳微外撇,弧腹,三蹄足,腹有一周台棱。浅覆钵形盖,盖上有三环钮,器壁薄,厚度不一。可分为二型。

A型 3件。器体较扁宽,腹底圆尖。标本M2:21,耳部上方细线錾刻“张氏”二字,内有动物椎骨。盖径18.9、高3.8、口径15.4、腹径21.3、通高16.9厘米(图八,7;图一五)。

B型 3件。器体较方,腹底较平。标本M3:67,口径14.1、腹径16.9、盖径16、高4.1、通高15.8厘米(图八,1)。

钫 4件。形制相同。直口方唇,溜肩弧腹,方圈足,盝顶形盖,顶四角各有一个角形钮。素面,肩饰一对兽面铺首衔环。标本M3:48,口径8.4、腹径19.7、底宽10.5、通高39.3、盖宽10.4、高3.2厘米(图八,5;图七)。

壶 2件,形制相同。口微敛,方唇,颈微束,弧肩有兽面铺首衔环,鼓腹,圈足较高。颈部饰三角形云纹,肩腹部饰三组交错三角形云纹,足部饰一组与肩腹部相同的纹饰,颈、肩、腹部纹饰带之间以多重凹弦纹分隔。标本M3:44,底部未经修整,有浇铸毛茬。口径8、腹径20.8、圈足径13.5、圈足高4.8、通高31.5厘米(图九、一二)。

盘 7件。6件器形较大,形制基本相同,口微侈,宽折沿,折腹,平底。标本M2:31,盘内有动物肩胛骨、肢骨。口径24.9、腹最大径23.6、底径14.3、深6.2厘米(图八,4)。标本M3:4,腹部有4个兽面铺首。口径50.6、腹最大径47.9、底径32.3、深10.8厘米(图八,2)。另外1件器形较小,叠放于匜下。标本M3:76,口微敛,弧腹平底。素面。口径16.6、底径13.1、深3.5厘米(图八,8)。

鉴 1件。标本M3:8,直口,宽平折沿,直领弧腹,圜底。素面,腹部有4个半圆形钮,内壁对应有圆饼状扣。腹部有铭文:“十九年蜀守斯离造工师狢丞求乘工耐”(图三三,9)。口径70.8、腹最大径73.2、深39.9厘米(图一〇)。

图六 铜鍪(M3:69)

图七 铜钫(M3:48)

图八 出土铜器

1、7.鼎(M3:67、M2:21) 2、4、8.盘(M3:4、M2:31、M3:76) 3.鍪(M3:69) 5.钫(M3:48) 6.匜(M3:68)

提梁盉 1件。标本M3:66,小直口,方唇,短直颈,扁圆腹,底稍平,三蹄足,鸟形流,肩部有提梁。盖子母口,半球形,顶部有半圆钮,以三圆环与肩部钮连接。饰三重瓦纹。鸟形流作昂首状,顶有冠,圆凸目,尖喙,张口,脖颈处饰凸弦纹,胸腹部刻画出毛羽,收翼,爪蜷缩于身下,尾呈卷云形,背部有桥形钮与提梁套接。拱形提梁,两端饰兽首,大眼,圆耳,有角,口衔圆环与器身套接,中部饰阴刻卷云纹与回形纹,后部与兽首桥形钮套接。提梁与盖之间套接三个圆环,圆环与盖顶部的环形钮套接。器身口径8.6、腹径19.6、足高8.5、盖高4.8厘米、通高21.3厘米(图一一、一四)。

匜 1件。标 本M3:68,长 椭 圆 形,侈口,尖喙状流,弧腹,平底。素面。口径14.1~15、底径6.3~9、通高4.6厘米(图八,6)。

鍪 1件。标本M3:69,侈口平沿,尖圆唇,鼓腹,圜底。素面,口沿下有一对圆环。口径13.1、腹最大径17.1、高11.3厘米(图八,3;图六)。

灯 共4件,以使用方式的不同可分二型。

A型 立灯,2件,形制基本相同。豆形,微侈口浅盘,方唇,尖锥状灯钎。柄竹节状,中有一处圆鼓,喇叭口形底座。盘及底座饰瓦棱纹。标本M2:24,器体小,底部见浇铸茬口。盘口径11.9、柄径2.4~3.4、通高11.3厘米(图一七,7)。标本M3:86,高柄,盘口径18.5、柄径2.3~4.6、通高27.9厘米(图一七,1)。

图九 铜壶(M3:44)

图一〇 铜鉴(M3:8)

图一一 铜提梁盉(M3:66)

图一二 铜壶(M3:44)

图一三 铜镜(M3:38)

图一四 铜提梁盉(M3:66)

图一五 铜鼎及鼎耳刻铭(M2:21)

图一六 铜灯(M3:85)

图一七 出土铜灯、镜、勺

1、2、6、7.灯(M3:86、M3:91、M3:85、M2:24) 3~5.镜(M3:38、M2:12、M3:65)8、9.勺(M3:79、M2:35)

B型 行 灯,2件,形 制 不 同。标 本M3:85,直口,浅盘,方唇,尖锥钎,四兽足,曲颈虎首口部外伸成柄。素面。盘口径12.8、通高5.7、柄长7.8厘米(图一七,6;图一六)。标本M3:91,直口方唇,浅盘,并列尖锥钎3个,喇叭口形底座。短柄中空,截面近方形,有小方孔。素面。底部有浇铸茬口。盘口径13.9、通高7.9、柄宽2.9、柄长4.1厘米(图一七,2)。

勺 共2件,形制不同。标本M2:35,首椭圆形,侈口方唇,圜底。柄斜上翘,截面近方,一面稍弧,其中残留朽木。素面。勺体横长9.24、纵宽5.7、深1.7、柄宽1.5、柄长8.4厘米(图一七,9)。标本M3:79,与铜鼎(M3:72)共出,勺体呈箕形,口一侧外撇,沿口壁较薄。柄斜上翘,截面近方,一面稍弧,下部有一小圆孔。素面。勺体横长10.8、纵宽9.5、深3.4、柄宽1.6、残长4厘米(图一七,8)。

镜 共4面。有3面形制基本相同,弦纹圆钮座,桥形钮,主纹为桃形叶纹与五“山”纹,“山”字笔画瘦削,中画较长,地纹为繁复细密的羽状纹及圆点纹,最外为一周弦纹,镜缘素面较厚。标本M2:12,钮座两重弦纹,外接五片桃形叶纹,叶尖伸出三条直线綯纹分别与两侧“山”字纹与外缘桃形叶纹相接,外缘均匀分布十片桃形叶纹。直径20.2、缘宽0.9、镜面厚0.3、缘厚0.6厘米(图一七,4)。标本M3:38,钮座三重弦纹,外接五片桃形叶纹。直径19.3、缘宽1.4、镜面厚0.3、缘厚0.9厘米(图一七,3;图一三)。另有残片1件,应有特殊寓意。标本M3:65,现残余近扇形,体薄,背面有阴弦纹。现长6.8、宽4.8、厚0.1厘米(图一七,5)。

带钩 3件。按形体大小可分二型,用途或有别。

A型 2件,器体较小,或为襟钩。水禽形,钩体腹部羽翼外张。标本M3:15,椭圆形片状钮较大。钩体长2.6、钮径2.8~3.2厘米(图一八,9)。标本M3:58,锈蚀严重,圆形钮。钩体长4.4、钮径2.5厘米(图一八,10)。

B型 1件,形 体较大,应为腰带钩。标本M2:13,长条形,截面呈梯形,三角形兽头钩首,曲腹。钮锈蚀较甚,应为圆柱形。通长19.3厘米(图一八,8)。

軎、辖 1套2件。大小、形制相同,二者出土时南北相对而置,间距约0.89米。标本M3:52,軎为圆筒形,菌帽状顶,顶侧有方孔以纳辖,圆筒中空,下接两直耳,筒内残存木灰,素面。顶径6.3、筒径3.4~4.9、耳长4.4、通长13.2厘米;辖,拱首方条形,首有小圆孔,素面。宽1.6、长6.9厘米(图一八,4)。

车器 2套共4件,或为衡、䡇或軛等外套的装饰物。M3:50与M3:51为一套,出土时二者南北分列,间距1.08米。圆筒中空,顶端收小,饰两重箍。标本M3:50,顶径1.2、体径2.9、通高6厘米(图一八,5)。标本M3:107出土时2件放于一处,圆筒中空,体侧有对称两圆孔以纳销钉,素面。标本M3:107-1,体径2.6、小孔径0.3、通高4.1厘米(图一八,6)。

合页 2件。形制、大小相同,出土时位于同一位置,深度相差0.65米,或为葬具附件。铁质轴芯,主体长方形,三面封边,内中空,残余大量木灰,一侧面有透孔。标本M3:2,单片页体长9.8、宽3.3、高6.8、壁厚0.6、孔径1.6、轴径1.9厘米(图一八,7)。

图一八 出土铜车器、铺首、带钩

1~3.铺首(M3:60、M3:71、M3:59) 4.軎、辖(M3:52)5、6.车器(M3:50、M3:107-1) 7.合页(M3:2)8~10.带钩(M2:13、M3:15、M3:58)

铺首 共3组6件。均为兽面,鼻内卷以扣大圆环,器背有桥形钮及铅焊料残余物,应为铜鉴或铜盘上的装饰,但脱落无法复原归属。

A组 M3:59、88,双角内卷,纹饰简约。标本M3:59,面宽7.4、高6.6、环径9.8厘米(图一八,3)。

B组 M3:60、82,双 角 外 卷,尖 耳 杏目,兽面满饰三角形纹、羽纹等地纹。标本M3:60,面 宽8.4、高6.4、环 径6厘 米(图一八,1)。

C组 M3:71、83,面似蝶形,双耳内卷,纹饰极简。标本M3:71,面宽6.5、高5.2、环径6.3厘米(图一八,2)。

图一九 玉具铜剑(M2:11)

图二〇 铜兵器

1、2.玉具铜剑(M3:27、M2:11) 3.戈(M3:28)

图二一 玉具铜剑柄部(M2:11)

图二二 玉剑珌(M2:11)

图二三 玉剑首(M2:11)

图二四 玉剑珌(M3:27)

图二五 玉剑格(M3:27)

玉具铜剑 2套。首、格、珌为白玉质地。剑首为圆饼形,顶面两周阴弦纹内饰卷云纹,外有一周谷纹及阴弦纹,底面等距分布三个椭圆形小孔以固定于茎部。剑格中空,截面菱形,两角方折,饰对称的阴线方折勾连云纹。剑珌束腰梯形,截面长椭圆形,表面以双阴线作框,内饰对称的“T”字形勾连云纹,底面单阴线框内饰单线几何纹,顶面有三处圆孔。标本M2:11,茎部附着有鞘。鞘竹质片状,缠双层缑。缑麻质,有捻,合股,下层依次缠绕严密,上层交错成菱形。局部有窄皮条痕迹(图二一)。茎扁圆形。身柳叶形,起脊,截面四边形。首径4.6、厚1厘米;茎长9.4、宽1.5、厚0.8厘米;格宽5、高2.3、厚0.5~2.1厘米;剑身长33.1、厚1厘米;珌宽4.5~5.8、高5.5、厚1.2~1.6、通 长68厘米(图一九、二二、二三;图二〇,2)。标本M3:27,可见木质剑鞘痕迹,外缠窄皮条,再外有一层淡黄色织物朽痕。织物纹理细密,有菱形、叶形图案,推测为提花织物。珌宽4.4~5.7、高6.3、厚1.4~1.7厘米。茎扁圆形,残余木质剑夹,麻质缑,有捻,合股,缠绕严密。身修长,双脊,截面六边形,刃部前端有多处崩豁。首径5.2、厚1.3厘米;茎长10.9、宽1.6、厚0.5厘米;格宽5.5、高3.3、厚0.3~2.3厘米;剑身长51.7、厚0.6厘米;通长79.5厘米(图二〇,1;图二四、二五)。

图二六 出土铁器

1、2.臿(M2:3、M3:1) 3.镰?(M2:32) 4.斧(M2:41)5.凿(M2:39) 6、7.削(M3:32、M2:30) 8.方管(M3:77)9.B型铁钉(M3:106) 10.A型铁钉(M3:6) 11.刀(M2:34)

图二七 出土银器

1.带钩(M3:16) 2.环(M3:57)

戈 1套。标本M3:28,直援,中胡,长方形内,末端圆弧,阑侧有柲痕。通长21.5,援长12.3、宽2.6、厚0.7、内宽3.8、胡长7.6、宽2.7厘米。鐏截面卵形,中部饰一周圆箍,腔内残留竹丝,径2.3~3.2、高16.6厘米。通长80.8厘米(图二〇,3)。

(三)铁器

多为生产工具。亦有少量葬具附件。

图二八 铜釦镶玉漆卮(M2:25)

臿 2件,形制相同。均出于墓道之内。长方形,截面三角形,长方形銎孔。标本M2:3,长13.4、宽6.6厘米(图二六,1)。标本M3:1,长13.9、宽6.7厘米(图二六,2)。

刀 3件,锈蚀严重,形制基本相同。环首,直背、直刃,横截面三角形。标本M2:34,环首径4.6、身宽1.9、通长29.1厘米(图二六,11)。

削 2件,材质略有区别。削身锈蚀残损严重,椭圆环首,身截面呈三角形,单侧有刃。标本M2:30,银质环首,余为铁质。首径1.8~2.8、身宽1.1、残长6.1厘米(图二六,7)。标本M3:32,铁质。首径2.1~3.4、身宽1.1、残长5.2厘米(图二六,6)。

斧 1件。标本M2:41,长方形銎孔,刃稍弧。宽4.5~6.5、高8.8厘米(图二六,4)。

凿 1件。标本M2:39,近梯形,上宽下窄。长5.9、宽0.6~1.8、厚0.3厘米(图二六,5)。

镰(?) 1件。标本M2:32,身近长方形片状,两端皆弧。长15.3、宽8.2、厚1.1厘米(图二六,3)。

方管 1件。标本M3:77,截面方形,中空,两端残失。残长9、宽1.1厘米(图二六,8)。

钉 7件。葬具附件。

A型 5件。顶偏侧有一个圆环,体截面长方形。标本M3:6,环径1.8、通长6.9厘米(图二六,10)。

B型 2件。直条形,截面方形。标本M3:106,通长11.8、宽0.6厘米(图二六,9)。

(四)银器

多为装饰品或漆木器附件,数量较少。

环 1件。标本M3:57,扁体圆环,一侧底有短折边。素面。直径5.1、高1.3、折边宽0.3、壁厚0.1厘米(图二七,2)。

带钩 1件。标本M3:16,银质,琵琶形,龙头钩首,圆柱帽形钮。局部有错金、阴刻云纹、镶嵌绿松石片及煤精片等装饰,制作精致。通长21厘米(图二七,1)。

(四)漆木器

M2中漆器发现较少,出土铜釦贴玉漆卮2件,并在偏箱东侧发现两处漆痕。1号,椭圆形,口径17~12、残深5厘米;2号,长方形,口径长24、宽10、残深4厘米。

铜釦镶玉漆卮 2件,形制相同,有盖、身两部分组成。木胎,红、白漆色,直径12、高12厘米,主体已朽坏,但各部配件未移位,可复原其形貌。所贴饰玉片皆青白色薄片,厚约0.2厘米,钮、釦、鋬、底座皆为铜质。标本M2:25,器盖中央为1件直径5.5厘米圆形玉片,中央以蓝色半球状玻璃珠为钮,珠径1.1、高0.4厘米;玉片外周等距分布S形错金铜钮3件,钮高3.1、宽0.7~1.7、厚0.5厘米;盖钮之间贴桃形玉片3件,尖部朝向中央,长2.7、宽3.4厘米。口部铜釦错金饰云气纹,直径12.4、高1.5、壁厚0.2厘米。器身偏上部有环状鋬,鋬顶出舌微翘,环径2.3厘米。器身贴饰11件玉片,组成4组纹样其中3组为截角梯形、圆角长方形、圆形玉片组合,还有一组为心形、方形玉片组合。圆玉片直径约4厘米;截角梯形玉片高2~2.5、宽3.1~3.6厘米;圆角长方形玉片长3.6~4.6、宽2.5厘米;心形玉片高1.7、宽2厘米;方形玉片长2.5厘米。三蹄足铜座,底边内折,截面呈“L”形,器表错金饰云气纹,座径12.3、高2.3、壁厚0.2厘米(图二八)。

图二九 漆卮、杯、奁(樽)、盒等金属配件

1、2、3.漆卮配件(1a.M3:81、1b.M3:93-1、1c.M3:93-2;2a.M3:90-1~3、2b.M3:90-4、2c.M3:98-1~3;3a.M3:94-1、2、3b.M3:92-1、3c.M3:92-2) 4、5、7.漆杯配件(M3:100、M3:99、M3:102) 6、8、11、12.漆奁(樽)配件(M3:96-1~3;8a.M3:101、8b.M3:103-1~3;11a、b.M3:7-1、M3:7-2;12a~c.M3:70-1~3、12d.M3:80) 9、10.漆盒配件(M3:54、M3:110)

M3内漆器发现较多,可辨轮廓的痕迹34处,根据配件情况推测总数量不少于42件,惜均无法提取。器形有䇲、盘、耳杯、盒、杯、卮、壶、奁或樽等(附表)。根据有无金属配件可分二大类。

A类 可辨痕迹27处,无金属配件。器形多为耳杯、盘等,胎质又有木胎与麻布夹苎胎两种,漆色基本为红、黑。

B类 有金属配件。器形为卮、杯、壶、盒、奁或尊等,现将清理时存留痕迹较为明显的介绍如下。

卮 4件。均为木胎,一件有红、黑色两种漆色,余均为红色。

13号 红、黑二色漆,带铜钮、鋬、蹄足,皆为素面,残径8、残高8厘米。标本M3:90-1~3,S形片状钮,1组3件,下部有圆孔,底部为钩状榫头。高2.8~3.2、宽0.6~1.7、厚0.4厘米(图二九,2a)。标本M3:90-4,环状鋬。环顶出舌微翘,一侧接长方形铜片,四角有销孔,环径2.6厘米(图二九,2b)。标本M3:98-1~3。蹄足,1组3件,曲尺形销钉,高2.5~2.8、宽0.8~1.8厘米(图二九,2c)。

图三〇 漆壶、盒铜配件

1~4.漆壶配件(1a.M3:46、1b、c.M3:43;2a、b.M3:41;3a.M3:5、3b.M3:40;M3:89) 5、6.漆盒配件(M3:35-1、M3:35-2)

图三一 漆器铜配件(M3:92)

16号 带铜钮、鋬、底座,残高21厘米。标本M3:81,鸟形钮,1组2件。尖喙圆眼,鸟身有圆孔,下接长方形榫头。高3、宽1.6、厚0.3厘米(图二九,1a)。标本M3:93-1,环状鋬。环顶出舌微翘,一侧接长方形铜片,器表饰错银纹饰,脱落不清,环径2.5厘米(图二九,1b)。标本M3:93-2,底座。圆形,底沿内折,附三蹄足,器表饰错银菱形纹、卷涡纹。底径12、高3.2、壁厚0.2厘米(图二九,1c)。

18号 带铜钮、鋬、底座,残高17.4厘米。标本M3:94-1、2,S形片状钮,一组2件。下部有圆孔,长方形榫头,器身饰错银细线纹、圆圈纹。高4、宽0.7~1.8、厚0.4厘米(图二九,3a)。标本M3:92-1,环状鋬。环顶出舌微翘,一侧接长方形铜片,器表饰错银几何纹、卷涡纹。环径3.3厘米(图二九,3b;图三一)。标本M3:92-2,底座。圆形,底沿内折,附三蹄足,器表饰错银菱形纹、卷涡纹,底沿刻有“

”字(图三三,5)。底径12、高3.4、壁厚0.3厘米(图二九,3c;图三一)。

19号 带釦、底座、鋬等铜配件3件,高21厘米,尚未修复。

杯 3件。大口小底,木胎。

17号 红黑双色漆,带铜底座,口径11.5、底径5、高25厘米。标本M3:99,圆座。近喇叭形,束腰,靠上部有3个圆销孔,素 面。上 径5.4、下径7.4、高2.5、壁 厚0.2厘 米(图 二 九,5)。另 还 发 现2件形制相近的杯座,应对应2件漆杯。标本M3:100,银质,底未封实,边沿内折,素面。上径4.6、下径6.4、高2.7厘米(图二九,4)。标本M3:102,铜质,器身靠上有两处圆销孔,底部有一个大圆孔。上径5、下径6.8、高2.5厘米(图二九,7)。

奁或樽 根据痕迹或配件推测,数量不少于2件。包括痕迹2处,配件约2组。

图三二 漆盒、壶复原示意图

4号 圆形,见有少量红漆皮,夹紵胎,经纬组织稠密,带铜釦、钮。直径16、深5厘米。标本M3:7-1,口釦。圆形,上沿内折,器表错银饰菱形、卷涡等几何纹饰。直径8.2、高1.3、沿宽1.1、壁厚0.2厘米(图二九,11a)。标本M3:7-2,附环。销身较长呈发夹形,末端接小圆环,环面饰错银卷涡纹。销身长2.9、环径1.6厘米(图二九,11b)。

图三三 铜器刻铭

1.漆盒身口釦内壁刻铭(M3:34-3) 2.漆壶底釦外壁刻铭(M3:46) 3.漆壶口釦外壁刻铭(M3:43)4.漆盒盖口釦折沿刻铭(M3:34-2) 5.漆卮底座底沿刻铭(M3:92-2) 6.漆盒盖口釦内壁刻铭(M35:35-1)7.漆盒盖口釦内壁刻铭(M3:34-2) 8.漆盒底釦内壁刻铭(M3:110) 9.铜鉴外壁刻铭(M3:8)

14号 圆形,黑漆,夹紵胎,带铜钮,直径20厘米。标本M3:96-1~3,圆环钮,一组3件。长方片状榫头,长2.7、环径2厘米(图二九,6)。

38号 仅见金属钮。标本M3:101,附环钮,应为盖钮。铜质,圆片外接小环,背接钉状榫头。钮径3、环径1.8厘米(图二九,8a)。标本M3:103-1~3,环状钮,一组3件,形制相同。银质,梯形榫头,高2.3、环径1.6厘米(图二九,8b)。

39号 仅见铜口釦、铺首、底座等配件4件。标本M3:70-1,口釦。圆形,短折沿,截面呈倒“L”形,外壁有一个圆形销孔,素面,内有麻布夹苎胎残痕。直径8.8、高1.7、壁厚0.1厘米(图二九,12a)。标本M3:70-2,兽面衔环铺首。通高4.3、宽2.4、环径2.9厘米(图二九,12b)。标本M3:70-3,附环。钩状榫头下接圆环,通高3.9、环径2.5厘米(图二九,12c)。标本M3:80,底座。圆形,平折沿,截面呈“L”形,素面,器壁外侧錾刻篆体“右”字。底径8.2、高1.8、壁厚0.2厘米(图二九,12d)。

圆盒35~37号,残余少量红、黑色漆皮,木胎。出土位置集中,铜配件形制大小、组合情况一致,每组4件,分别为盖顶、盖口、盒口及盒底釦。以35号为例介绍(图三二,2)。标本M3:54,盖顶釦。圆形,底有一周嵌槽。器表错银饰弦纹、菱形纹、卷涡纹等,局部脱落不清。直径11.6、高1.3、壁厚0.3厘米(图二九,9)。标本M3:35-1,盖口釦,圆形,折沿,截面呈倒“L”形,器表饰错银菱形纹、卷涡纹,内壁錾刻“王廿”二字(图三三,6)。直径21.9、高1.9、壁厚0.3厘米(图三〇,5)。标本M3:35-2,盒口釦,子母口,折沿,上径18.9、下径21.9、高3.3、壁厚0.3厘米(图三〇,6)。标本M3:110,盒底釦。与标本M3:54形制相同,惟出土时嵌槽口朝上,器表错银饰宽弦纹一周,内壁錾刻“王

”两字。直径11.6、高1.2、壁厚0.3厘米(图二九,10;图三三,8)。

同类器物所见配件基本与上相同,部分有刻字。标本M3:34-2,盖口釦折沿处錾刻篆体“公”字(图三三,4),内壁錾刻篆体“十三”(图三三,7)、“升”;标本M3:34-3,盒口釦内壁錾刻篆体“十”“

”(图三三,1)。

壶 2件以上个体,规格、形制应不完全相同,胎质有木及夹紵二类。配件包括铜釦、钮。釦边皆为圆形,折沿,因使用部位不同截面呈“

”或“

”形,素面。

可明确组合关系为40号漆壶(图三二,1)。标本M3:43,口釦。外壁錾刻篆书“廿六年左工章”(图三三,2)。上径15.4、下径18、高2.1、壁厚0.3厘米(图三〇,1b)。附环一组3件,形状、规格相同。标本M3:43-1,钮高4.4、环径3厘米(图三〇,1c)。标本M3:46,底釦,器底錾刻篆书“廿六年左工章”(图三三,3)。上径20.6、下径22.3、高2.7、壁厚0.3厘米(图三〇,1a)。

其余配件不能明确组合关系。包括口釦2组、底釦1件。标本M3:40,口釦。上径17.2、下径15.5、高1.6、壁厚0.2厘米(图三〇,3b)。S形片状钮一组2件,标本M3:5,体形较粗大,中部有圆孔。高5.3、宽1.2~2.6、厚0.3厘米(图三〇,3a)。标本M3:41,口釦,上径17.8、下径16.4、高2.5、壁厚0.3厘米(图三〇,2b);附环一组3件,通长5~5.7、环 径3.6~4.2厘 米(图 三〇,2a)。标 本M3:89,底釦。上径14.1、下径14.9、高2、壁厚0.2厘米(图三〇,4)。

总体看,B类漆器附件组合形式多见有盖顶中心圆形或铺首提环、三钮和口、底釦边以及铺首。

(五)玉石器

部分为葬玉,部分为佩饰,另有2枚私章。

玉璧 12件。完整者10件,另有2件在墓葬中砸碎散置,其中M2:10可复原,另1件M2:15无法拼合,5片,青绿色部分带白沁,素面无文。依纹饰不同可分五型。

图三四 出土玉(石)璧

1、4~6、8.C型玉璧(M2:28、M3:17、M2:27、M3:18、M3:21) 2.D型玉璧(M3:20) 3、11.B型玉璧(M2:10、M3:11)7.E型玉璧(M3:19) 9.石璧(M2:7) 10、12.A型玉璧(M3:105、M3:29)

A型 2件,素面。标本M3:29,青绿色,带黄白沁。直径5.8、孔径2.6、厚0.4厘米(图三四,12)。标本M3:105,乳白色,质地较粗糙,壁身薄厚不匀。直径10.8、孔径4.4、厚0.8-1厘米(图三四,10)。

B型 2件,谷纹。标本M2:10,计11片,基本可拼合成形,青绿色,带黄白色沁,内外边各一圈阴弦纹,双面谷纹。直径14.9、孔径5.9、厚0.3厘米(图三四,3)。标本M3:11,青绿色,带黄色沁,内外缘各一圈阴弦纹,其内去地琢刻谷纹。直径7.5、孔径3、厚0.6厘米(图三四,11)。

C型 5件。蒲谷纹,内外缘各阴刻一周弦纹。标本M2:27,青绿色,带乳白色沁。直径13.8、孔径4.6、厚0.4厘米(图三四,5)。标本M2:28,青绿色,带乳白色沁。直径15.4、孔径5.4、厚0.4厘米(图三四,1)。标本M3:17,墨绿色,带棕色沁。直径14.3、孔径4、厚0.1~0.4厘米(图三四,4)。标本M3:18,墨绿色,带黄白色沁。直径14.1、孔径5.4、厚0.3厘米(图三四,6)。标本M3:21,墨绿色,带黄白色沁。直径13.1、孔径4.3、厚0.5厘米(图三四,8)。

图三五 出土玉瑗

1、2、4.B型玉瑗(M3:23、M2:9、M3:30) 3.A型玉瑗(M2:8) 5、6.C型玉瑗(M3:25、M3:26)

图三六 玉瑗(M3:23)

图三七 玉瑗(M3:26)

D型 1件,蒲纹。标本M3:20,墨绿色,带棕色沁。内外边各一圈阴弦纹。直径15.1、孔径4.4、厚0.4厘米(图三四,2;封三,3)。

E型 1件。一面谷纹,一面蒲谷纹。标本M3:19,碧 绿色,内外边各一圈阴弦纹。直径14.7、孔 径4.7、厚0.2厘 米(图三四,7)。

石璧 1件。标本M2:7,乳白色,石灰岩质,经人为刻意毁损为6片,基本可复原成形,器表有较多腐蚀孔和磨制痕迹,素面无纹。复原直径12.8、孔径5、厚0.7厘米(图三四,9)。

玉瑗 6件。依据纹饰不同可分三型。

A型 1件。素面。标本M2:8,象牙白色,直 径6.9、孔 径4.7、厚0.6厘 米(图三五,3)。

B型 3件,谷纹。标本M2:9,象牙白色。直 径7.4、孔 径5.4、厚0.6厘 米(图三五,2)。标 本M3:23,青绿色,带乳白沁色。直径15.5、孔径9.1、厚0.4厘米(图三五,1;图三六)。标本M3:30,黄夹青绿色。直径8.4、孔径5.1、厚0.6厘米(图三五,4)。

图三八 出土玉饰

1.玉龙形饰(M3:22-10) 2、5.玉饰(M3:22-7、M3:108) 3、4.玉兽形饰(M3:31、M3:61)6、7、9、10.玉觿(M3:22-9、M3:63、M3:22-8、M3:10) 8.玉柄形饰(M3:14)

C型 2件。勾连云纹。标本M3:25,青白色,带淡黄沁色。直径8、孔径4.5、厚0.3~0.5厘米(图三五,5;封三,4)。标本M3:26,青白色,带淡黄沁色,肉面微鼓。直径5.7、孔径3.5、厚0.5厘米(图三五,6;图三七)。

玉柄形饰 1件。标本M3:14,青白色,带乳白、黑色沁。鸟首,长喙圆眼,直身,双翅收伏。器身镂空3处,一侧有一个圆穿孔,器表阴线刻眼、耳等外,另有多处卷云纹及用细线、网格纹表示的毛羽,最底部收窄,并列两个小圆孔,存留铜箍痕迹。长5.4、宽0.9~1.5、厚0.4厘米(图三八,8)。

图三九 玉兽形饰(M3:61)

图四〇 玉觽(M3:22-8)

图四一 玉觽(M3:22-9)

图四二 出土玉饰、玻璃珠、棋子

1.玻璃棋子(M2:33-1) 2、3、4、8.玻璃珠(M2:37、M3:62、M3:22-3、M3:22-6) 5、10.玉印章(M2:14、M3:24)6、7.玉柱状帽(M3:33-1、2) 9.贝饰(M3:64) 11.石块(M2:36)

玉兽形饰 2件。形制相同,兽身“S”形曲折,卧伏回首状,不见尾,背似有翼,脑后拖一长角,器表少量阴线刻纹,周身有圆形小穿孔。标本M3:31,黄白色,角部早期残断,翼尾上翘。长3.5、高2.3、厚0.3厘米(图三八,3)。标本M3:61,青白色,带大量黄沁色,翼尾圆钝。长4、高2.7、厚0.3厘米(图三八,4;图三九)。

玉龙形饰 1件。标本M3:22-10,青白色,带淡黄沁色,整体近直柄形,龙首尖耳无角,曲身小尾,足在身两侧,背、尾部外接卷云形。首顶有一个圆穿孔,器表阴线刻纹。长7.4、宽1.7、厚0.3厘米(图三八,1;封三,2)。

玉觿 4件。形态各异。标本M3:10,白色,带淡黄色沁。方首,背侧有棱面,素面,首部穿孔未透。长3.6、最宽处0.7、厚0.2~0.4厘米(图三八,10)。标本M3:22-8,青白色,带淡黄色沁。抽象龙首,素面,首部有一圆孔。长4、最宽处1、厚0.2厘米(图三八,9;图四〇)。标本M3:22-9,首部抽象羽冠状,有两处圆孔,身侧有一处半圆孔,器表多处阴线刻细线及网格纹。长2.5、最宽处1.1、厚0.3厘米(图三八,6;图四一)。标本M3:63,首端早期残断,背有短鳍。残长3、最宽处0.7、厚0.2~0.4厘米(图三八,7)。

玉饰 2件。标本M3:22-7,青白色,带黄沁色,椭圆柱状,中有透孔,器侧有对应的四处方形内收槽,器身纵刻弦纹。宽1.8、厚0.1~1.1、高3厘米(图三八,2)。标本M3:108,一端早期残断,乳白色,现存为近长方体,一端有圆形孔,器表阴线刻纹。残长2.7、宽0.6、高0.6厘米(图三八,5)。

图四三 玉印(M2:14)

图四四 玉印印文(M2:14)

图四五 玉印(M3:24)

图四六 玉印印文(M3:24)

玉印章 2件。标本M2:14,青白色。圆柱体,盝顶,顶部中心及身两侧各有相通的圆孔,印面周圈有阴刻边栏,内阴刻篆书“共”字,为吉语印,字缝内发现红色残留物。直径1.4、通高1.8厘米(图四二,5;图四三、四四)。标本M3:24,青白色。长方形,盝顶,坛钮,印面周圈阴刻边栏,内阴刻篆书“

印”二字。长1.4、宽0.9、通高0.9厘米(图四二,10;图四五、四六)。

玉柱状帽 2件。标本M3:33-1,淡黄色,带深棕色沁,素面圆柱体,底部有一处圆孔。直径0.5、高1.4厘米(图四二,6)。标本M3:33-2,白色,带黄褐色沁,素面八棱柱体,粗细不匀,粗端底部阴线刻边栏,内刻篆书“君”字,细端顶面为一个圆孔,体两侧另有透孔相通。宽0.4~0.6、高1.8厘米(图四二,7)。

石块 1件。标本M2:36,白色,不规则形,表面粗糙(图四二,11)。

(六)其它

玻璃珠 8件。多为圆形,1件为六棱形,中有穿孔(图四八)。标本M3:22-6,六棱形,中有透孔,素面。直径0.6、高0.5厘米(图四二,8)。标本M3:62,绿色,器表共12个多圈离心圆。直径1.3、孔径0.5厘米(图四二,3)。标本M2:37,蓝色,器表共12个多圈离心圆。直径1.7、孔径0.5厘米(图四二,2)。标本M3:22-3,蓝色,器表6处大圆内套梅花状分布的5个小圆,6处单圈小圆。直径1、孔径0.4厘米(图四二,4)。

玻璃棋子 1组21件,M2:33-1~21。长方体,大小基本一致,10件表面覆盖白色钙化结垢,部分可见透出绿色的质料原色,另11件表面涂有紫色颜料(图四七)。标本M2:33-1,长2.6、宽1.7、高1.7厘米(图四二,1)

图四七 玻璃棋子(M2:33)

图四八 玻璃珠

牙器 1件。标本M2:40,淡黄色,整体似原貌未经加工,酥化严重。

贝饰 1件。标本M3:64,乳白色,背部经人工削平,外壳有长螺旋纹。长1.7、宽0.9、厚0.7厘米(图四二,9)

三、结语

M2、M3属于同时期的并穴合葬墓。参照已有资料综合判断,墓葬时代为战国晚期,墓主应为秦国贵族或官吏。

出土遗物不见蒜头壶、茧形壶、半两钱,与西安地区已知秦代至汉初大型贵族墓葬明显有异[1]。史载秦惠文王二年(公元前336年)“初行钱”,秦国钱制开始确立,M2、M3随葬大量器物却无一枚“半两”钱,应与时代有关。

所见文字也为判断时代提供了依据。M2:1陶缶有“咸完里马” 戳印陶文,与秦咸阳城手工业遗址所见陶文性质相同,是咸阳城民营制陶产品的标志[2]。此类资料也见于咸阳市塔尔坡及尹王村、西安南郊、张家坡等秦人墓地,时代为战国晚期至秦统一[3]。最为关键的是M3:110等漆器釦边、M3:46铜鉴腹部所见刻文,内容包括有:二十六年左工章、十九年蜀守斯离造工师狢丞求乘工耐、王、公以及十三、升、十等。铜鉴铭文格式为纪年、监制者、制作机构、制作者的格式,计量单位为升,左工为少府左工室的简称,均属于秦制。秦国孝公时期迁都咸阳,期间在位时间与铭文纪年相合者,分别有昭襄王和秦始皇两位。依照铜鉴文字风格和随葬品不见秦代典型器的情况看,器铭所指为昭襄王的可能性最大。

经鉴定,M3墓主为男性,年龄40~50岁。M2骨骼保存极差,结合体质特征和随葬品判断,男性的可能较大。同性并穴合葬形式在以往的工作中比较少见,二者之间应该存在血缘或依附关系。据周礼记载,大夫一棺二椁,士一棺一椁。两座墓葬分别使用二椁一棺和一棺一椁,覆盖编织席和织物的荒帷,又均陪葬有玉具剑和兵器,可见墓主身份较为显赫。初步判断M3属大夫级,M2属士级,生前为武士且拥有一定的军功。

两座墓葬中杂糅了多种文化因素。填土层中所见多处动物牲肉和陶器说明下葬过程中曾举行了数次祭祀活动。随葬品除秦器外,还有“外来型青铜礼器”[4]、铜鍪、山字纹镜、玻璃棋子和玻璃珠,具有巴蜀、楚等多种文化特色。结合M2:21鼎耳有“张氏”以及M3:46铜鉴腹部“蜀守斯离”铭文,初步推测或许墓主和《史记》所载昭襄王时期参与乐毅伐齐之战的秦将斯离、蜀地的主要管理者张若有关。十九年是目前所见秦设蜀守最早的时间。

附表一 M3出土漆器统计表

续附表一

领 队:马金磊

发掘人员:邢福来 张杨力铮 苗轶飞许卫红 武新年等

资料整理:张杨力铮 王 颉 王会利

照相绘图:狄 明 马 宵

执 笔:张杨力铮 苗轶飞 邢福来马金磊

[1]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安北郊枣园南岭西汉墓发掘简报[J].考古与文物,2017(6).

[2]袁仲一,刘钰.秦陶文新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166.

[3]a.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塔尔坡秦墓[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201.b.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咸阳东郊秦墓[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220,231,290,300,339.c.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南郊秦墓[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702.d.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安张家堡秦墓[M].西安: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228.

[4]陈洪.关中秦墓出土青铜器编年研究[J].文博,2012(5).

1.M3墓室(南-北)

2.玉龙形饰(M3:22-10)

3.玉璧(M3:20)

4.玉瑗(M3:25)

转载自  《考古与文物》 2020年第4期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