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谓公冶长(5-1)

本篇以谈论仁德为主,共计28章,记载了孔子和弟子们从各个侧面论述仁德的特征。本章是孔子对公冶长德行的评价,孔子在其身陷囹圄的情况下,还把女儿嫁给他,充分表明公冶长宽厚的仁德。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注释】
公冶长(公元前519年—前470年),姓公冶,名长,字子长,又称公冶氏,春秋末鲁国人,又说为齐国人,孔子的弟子。传说懂鸟语。
妻(qì),动词,以女嫁人,与之为妻。
缧绁(léi xiè),捆绑犯人用的绳索,这里代指牢狱。
子,古时无论儿、女均称子,这里指女儿。
【译文】
孔子评论公冶长说:“可以把女儿嫁给他。他虽然身陷囹圄,但这并不是他的罪过呀。”于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
公冶长是孔子的弟子中七十二贤之一,名列第二十。公冶长在《论语》中仅仅出现了这一次,历史上没有关于他更多详细的记载,所以都不清楚他的背景。据说其自幼家贫,勤俭节约,聪颖好学,博通书礼,德才兼备,一生治学,鲁国君主多次请他出任大夫,一概不应,而是继承孔子遗志,教学育人,成为著名文士。
敢于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罪犯”,一方面需要胆识,但另一方面肯定是缘于对“罪犯”品行的全面了解。《大戴礼记·保傅篇》中说“谨为子孙娶妻嫁女,必择孝悌世世有行仁义者”,孔子一生致力于恢复周礼,当然知道这一礼数,明白其中的道理。公冶长作为儒门优秀的弟子,“虽在缧绁之中”,但孔子从其日常德行就能推断一定是遭遇了冤案。由此可见,孔子所重视的是人品德行,公冶长诚心求学的态度和仁德的品行得到了孔子的高度认可,所以义无反顾地将女儿嫁给了他。
公冶长为什么会蒙冤入狱?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相传,一次公冶长从卫国返回鲁国,正好走到两国边界,听见鸟儿互相招呼前往清溪食死人肉。不一会儿,遇见一位老妇在路上痛哭,公冶长问她因为何事,老妇说:“我儿子前日出门,至今未回,不知他在什么地方。”公冶长说:“我刚才听到鸟儿互相招呼前往清溪食肉,恐怕是您的儿子吧。”老妇前去一看,果然是儿子的尸体,于是报告了村中官吏。官吏询问老妇是听公冶长所说,于是断定为公冶长所杀而将其逮捕入狱。狱吏问:“你为何杀人?”公冶长说:“我懂鸟语,没有杀人。”狱吏说:“那就试试你,如果真懂鸟语,就放了你;如果不懂,就要偿命。”于是将公冶长囚在狱中六十天。有一天,几只麻雀在狱外栅栏上叽叽喳喳地叫,狱吏问公冶长听到麻雀讲什么,公冶长说:“麻雀说,白莲水边装粮食的车翻了,公牛把角折断了,粮食收拾不尽,招呼去吃。”狱吏派人去看,果然如此。据说后来公冶长又听懂了猪和燕子的言语,于是被释放。
传说终归是传说,根本无从考证,但儒家男女婚配以德的标准值得称赞。当时公冶长正在狱中,孔子坚信其人品德行,断定是一场误会,所以不避嫌疑“以子妻之”。朱子说:“圣人正大,道理合做处便做,何用避嫌!”可见,修身立德,以德服人,于公于私,都是人生之最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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