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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知情同意书
本项目将由国家允许的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您同意进行本检测之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本项目为初筛项目,检测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临床确诊的依据以及是否需要隔离的证明。检测结果的解释建议受检者咨询临床医师。
2、由于检测试剂的灵敏度与检测方法的局限性,本检测项目存在假阴性等局限性,受检者应持续观察自身状况,如体征出现异常,或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等的,应当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受检者的不良身体状况、样本质量不达标、样本破裂、自然灾害等) 导致检验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受检者可能需要配合送检单位再次取样。
4、受检者身份信息将被妥善保存。受检者授权检测机构等研究单位,在去除受检者身份标识等个人信息后,检验结果、数据及剩余标本,可用于科学研究和文章发表。
5、受检者授权并同意检测机构直接将检测结果提供给受检者及所在单位和采样的医疗机构,如果受检者本次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检测机构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上报相应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本次检验报告仅对此次送检样本负责,每份标本检测一次。如您有任何疑问,可向您所在单位或检测机构咨询。
7、本知情同意书经受检者按照系统提示勾选同意后生效。
本人承诺:(1)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2)本人已知晓上述知情同意书所有内容,已充分了解本次检测项目的准确性和局限性,经本人慎重考虑自愿进行该项检测,并承担因检测带来的相关风险。
上述承诺为本人意思的真实表述,采样的医疗机构和检测机构已履行相应告知义务,本人已享有充分知情和选择的权利,本人同意进行本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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