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
案情简介:
房东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前提下,建造了数栋厂房,无消防设施,未经消防验收,将其中一栋厂房约800平米(该厂房南北用未分割到顶的夹芯板隔墙分割,同时在该厂房西侧连接违章搭建数百平米房屋分割租赁他人使用)北侧出租给韩某生产塑料制品,南侧租赁给曹某做电动车仓库使用,西侧分别为民工宿舍及饭店。2014年7月12日凌晨3点,塑料厂发生火灾并过火烧毁仓库内600余辆电动车、民工宿舍及饭店。该起火灾经消防部门鉴定为火灾原因系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协商未果,朱江律师代理仓库老板将房东和塑料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1、宿迁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判决房东承担仓库老板全部损失20%的责任,塑料厂老板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房东承担40%责任即55万元,投资人与该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塑料厂承担60%责任即90万元。
法词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及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朱江律师点评:
看似一起简单的火灾案件,其实其中蕴含很多复杂的法律问题。
一、基于对案情的全面把握,朱江律师首先将本案定性为财产侵权案件,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相关条款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相关规定;
二、本案的诉讼思路围绕侵权人的过错行为举证,按照过错原则归责;
三、具体而言,本案的举证思路如下:
1、针对消防部门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的“火灾原因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围绕起火原因的电气线路举证:具体包括电气线路的产权人、使用管理人、督促检查维护人是否尽到妥善使用、管理、督促、维护义务;
2、针对消防部门调查笔录中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对于火势蔓延的原因举证:
首先,塑料厂未对线路有效管理维护,同时厂区内存放大量易燃塑料原料及尿不湿,在起火时火势未被及时扑灭,上述物品助燃火势,塑料厂由过错;
其次,房东建造厂房手续不全兼违章搭建,建成后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导致厂房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房东对火势引起及蔓延均有过错;
再次,房东建设厂房使用的材料为非防火材料,未达到相应防火规范等级要求,房东存在过错;
3、为求诉讼获得理想诉讼效果,将塑料厂、出租方的塑料制品厂及投资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数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经其他途径得知涉案厂房已签署拆迁协议,诉讼同时保全房东剩余未领取拆迁款。
经过一审、二审,近两年的诉讼周期,通过代理人朱江律师的全力争取取得的非常好的诉讼效果,为委托人挽回近60万元的经济损失,尤其在一审判决严重不符事实,极度侵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下,经代理人深入研究案情,数次勘察火灾现场及与二审承办法官数次沟通后,二审改判,支持代理人大部分上诉请求。案件代理中,在一审中前后更换3任承办法官,迫于被告压力,原审法官处处刁难原告代理人,代理过程战战兢兢、心力交瘁,仍然得到最失望、最被动的结果,二审主动出击,积极争取,柳暗花明,最终获得最完美的判决结果。
从此案也可以获得一些启发:
1、诉讼律师代理案件,必须有全盘掌控能力,会为案件定性,找出全部法律依据,具备抽丝剥茧的能力;
2、围绕法律规定,认真研究案件事实,围绕案件关键点举证;
3、标的较大案件,有财产情况下一定要诉讼保全;
4、案件全程跟进,与承办法官及书记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将案件进展及时与委托人沟通;
5、在当前法治状况下,绝不能轻视人为干预、人情案件,必要时在不违法情况下,也要疏通关系;
6、对于司法鉴定,多比较、多咨询,对鉴定的资质、权威性、收费、鉴定方法、标准,有全面了解;
7、诉讼中,细节一定要把握好,对争议较大,疑难复杂案件庭前一定要充分准备,证据目录做好,突发意外情况的预案及应对;
8、切记,一审、二审是一贯的,二审只对一审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进行再审查;
9、好的诉讼效果都是全力拼杀、奋力争取来的,法庭从来都是不见血的战场,利益角逐,凭证据说话,也得法官愿意为你说话,在自由裁量权较大的案件中,法官的立场极为关键。
10、研究大量类似案件,裁判文书网是个资源库,必须加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