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权”的思考

有种比较流行的说法“妇女能顶半边天”。
但所指什么样的“天”?好像语焉不详。
如果把“天”的整体分割,男女各顶一半,有点不大可能吧?
这里的“天”当然是个隐喻,
其实说的是生活的“周遭世界”。
妇女的“天”与男性当然不同,这根源于其生理结构,比如生孩子就是妇女的“天职”;
如果再早一些,与妇女密切勾连的是:
绣花,纺线,纳鞋底,厨房操作…
男性是挑担,搬运,“足蒸熟土地,背着炎天光…”
现在职业操作逐步趋同,田野劳作的;
坐在电脑桌敲键盘的…
但是所定的天的基本属性没有改变。
性别的差异决定了各自顶着不同的天,
妇女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什么呢?
盼望有一个漂亮脸蛋?穿几件漂亮时髦衣着?爱美,爱体面,有风度,有快乐?
这些如孔雀开屏,那又是给谁看的呢?
难道是与自己差不多的同伴看的吗?
也许出于对同类的嫉妒而“比赛”一下?
其实,比赛的目的最终还是让男人去看,并得到男人的“充分肯定”…
如此,这不就成了为男人的“义务演出”?
没办法,造物主就是这这样不公平,
这个“先天规定”没法推翻。
当然,我们应该支持妇女向男人要求…
人格平等,法律面前平等,机会平等,与男人一样的进厨房,刷碗,洗衣服…
但如果联合起来向男人要求生孩子之类的权利…就有些过分了…这个天男人也顶不起来。

意识流女作家伍尔夫说过:女人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房间,剩下来的问题就好办了…
不错,应该有这片“天”,但是“天”应该下雨…
有了房间,有了床,她只是卷曲在床上就完事啦?当然不行,“雌守之苦”的滋味不好过,
还得有男人这片“天”。
说到底,天地一体,妇女就如地上的坑,
男人就是土坑里的树,树坑的价值就是为了种树,没有树的树坑,价值在哪里?
于是,就不要为了“女权”挣得你死我活,
还是各归其位,男女有别,
各自顶起各自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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