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车位里停车,“技术不好”会被物业告上法庭?
在自家的车位里停车,还能被物业告上法庭?世界真奇妙!这种怪事竟然发生在我国的上海!近几天,上海市民严某就真遇到了这档子事儿。话说他呢买房子的时候为自己以后的出行方便做了考虑,所以花钱也买了车位。
车位买来一看,面积巨大!竟然达到了夸张的44.46平(长6米,宽5.3米)。可是结果呢,自己家的2台车却都“比较苗条”。严某尝试了一下,妥妥的2台车就停进去了。可是这个举动却引来了其他业主的不满,他们跑去对物业投诉。
理由是严某的车位是“标准车位”,虽然确实很庞大,可是“标准车位”按照惯例不就只能停一台车吗?再说了,严某的车头稍稍超出了他车位划线,占用了公共空间,因此必须有物业出面制止严某的行为。而物业采取的措施非常强硬:不允许严某开车进入小区。
44平超级大车位停2台车
物业不同意:只允许停1台
严某一气之下把物业告上法院,法院判决结果是:驳回业主严某。这件事情一上热搜,广大车友就议论“到天上去了”。争议的点有以下几个:人家车位是花钱买的,不是偷来抢来的,自己在自家车位里停车,怎么停,管它物业什么事??
然而另一个客观事实是:2台车停好之后,车辆的外壳确实已经超出了车位的划线范围(要不然物业也就抓不到任何“把柄”了)。物业提出“车主没有权利使用车位划线以外的空地”,这是物业的理由。
法院又为何驳回了严某呢?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说的:如果车尾距离后墙0.5米(通常停车大多都是如此,车尾和后墙总会留一个“安全距离”),那么车头就超出了划线范围,因此属于“侵占公共空间”,这可能会造成其他车位停放的困难。因此是不合理的。
那车主提出,我停车时多花点时间,让车尾几乎贴着后墙,我车头不就“缩回”到车位划线以内了?这样不就可以了?不就不妨碍其他车辆经过了?——法院驳回理由:车尾贴着后墙似乎也不安全?毕竟车尾距离后墙的那块地,好歹也算是“公共面积”,人家业主似乎没同意……
那我就想反问一句了:如果新手司机技术差,自家车位停1台车,但车头稍稍“越线”,请问物业会不会把车主告上法庭?其他业主会不会觉得心理不平衡,各种不爽???——因为按照他们的逻辑,车子只要“越线”就占用了公共空间,岂不是“犯了大忌”?
同样的案件在佛山发生过
法院裁决:私家车位随意用!
查阅了相关案例,发现2017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的黄女士也曾遭遇类似的案件。她也是花钱购买了一个面积达26.6平的车位(车位宽3.74米,长7.16米)。这个尺寸确实非常庞大。刚好黄女士有2台车,于是就这么停了。结果呢,也是引来了其他业主的不满,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和上面基本一样。
物业通知黄女士:一个车位只能停放一辆汽车。并且只允许黄女士的一台车进入车库,对另一台车上锁。无奈之下黄女士也是把物业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物业抛出的理由是:黄女士在车位里停2台车,其实车壳也是稍微超出了划线范围,因此显然也占用到了公共空间。
然而当地法院的裁定是这样的:首先车位是黄女士花钱买的,因此是合法购得。车位的所有权属于黄女士(而不是物业或者其他业主)所以车位显然是不动产,黄女士对属于自己的不动产当然可以“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引用的是《物权法》中“没有客观侵犯其他人的权益或公共权益, 物管方即无权干涉与阻止的原则。
黄女士的车确实超出了划线范围,但是现场勘察发现,这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任何车辆的正常进出,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显然也就不构成“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小区其他业主的投诉是无效、不成立的。因此判决黄女士可以继续按照她的方式停车,物业不得干涉。
为何2个案子结果却相反?
“占用公共空间”危害多大?
2个极为相似的案例却存在2种截然不同的判决。因此引起了我的好奇。首先,自家车位里如何停车这件事儿是否有法律依据?不好意思,自家产权车位是“私有”性质,并非市政道路车位,而交规对于私家车位如何停车并没有任何约束。
法律的一个常识是“法不禁止即自由”,意思就是法律没禁止的就是可行的。我在自家车位里如何停车是我的自由,不受任何其他人约束,这是其一。其二是对于“占用公共空间需要得到其他业主同意”这件事,我认为争议的核心也许在于:是否构成妨害他人的事实。
比如现在的小区里到处都有“快递柜”,显然这些柜子都设立在公共空间,但因为它方便了大家收取快递,同时位置一般都在犄角旮旯,不妨碍任何人的进出,因此就没人去投诉说要求“赶走”快递柜,反而觉得是便于生活对吧?
那同样是停车,我的车如果没有停在车位划线范围里,那就得看有没有妨碍到其他人了吧?如果我的车位在犄角旮旯里,就算我没有严丝合缝的停入车位里,只要不影响到其他人,那我想应该也不会有谁觉得不妥吧?
心理不平衡是这个时代的痛
车位大3.5倍,钱也多花3.5倍
反观上海和广东佛山的2个案件,业主集体不满的真正原因我想还是“心理不平衡”:我家里的车位只能停下1台车,凭啥他家可以停2台?不行!这绝对无法接受!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这绝对是“占便宜”了——摸着良心说大家的心态无非就是这样吧?物业的反应也不奇怪:业主有矛盾总要“帮一头”,哪边人数多就帮谁。(这叫物业的求生欲)
但不要忘了,一个市面上最最常见的车位(轿车/SUV)的尺寸通常是:2.4m*5.3m(12.75平),稍大一点可以做到2.5m*5.5m(13.75平)。换言之,44.46平车位的价格是其他车位的3.5倍!您还会觉得人家“占便宜”了么?再反过来说,如果我花钱买下紧挨着的3个车位,我只停1台车,您是否会觉得我“傻”?那有什么好心理不平衡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