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偏心”老妈
“偏心”老妈
袁福成||江苏
人们常说,老儿子、大孙子,爷爷奶奶的命根子。
在多子女时代,尤其在农村,爷爷、奶奶偏爱最大的孙子(特别是长房长孙),父母偏爱最小的儿子,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原本有姐弟五人,大姐、二姐因患"天花"(出水痘,据有关方面统计,此病在全世界曾夺去约五亿人的生命)不幸夭折,余下的姐弟三人中,我是老小。打小开始,就得到父母的偏爱。父亲的偏爱更多是放在心里,要等长大了才能体悟。而母亲的偏爱则体现在日常的一举一动中,随时随地都能觉察得到。
我父母是亲姨兄妹(我祖母和外婆是亲姐妹),系近亲结婚,在我们身上虽没出现明显的遗传类疾病,但姐弟三人小时候都体弱多病,极有可能与父母近亲结婚密切相关。姐姐大我四岁,哥哥大我两岁,我出生后母亲便把关爱的中心向最小的孩子倾斜,在母亲心中这是自然而然、天经地义的事。
在我的童年,家境虽说不上贫寒,但也不宽裕。日子总是在父母的精打细算中勉强度过。解放前,我祖父靠在上海拉黄包车起步,后来成为一位名医家的包车夫兼管家,积攒些钱财便在老家不断置地,临解放前,已拥有土地二十来亩。土改时险些被划定为富农,差点成了"剥削阶级"。负责土改的人对我祖父说,你们家有五个儿子,平摊后人均土地不算太多,而且仅在农忙时节雇少量短工,虽也有轻微剥削行为,但不严重。如果雇了长工,就得定为富农。但五兄弟当时还未分家,如定为中农又觉得全家拥有私田的数量也不算少,就定了个"上中农",介于剥削阶级和劳动人民之间,属于贫下中农团结的对象,勉强留在了“自己人”的队伍里。土改前,我们家的衣食基本上能自给自足。土改后土地归公后又是集体经营,田里的产出短期内还无法提高,农民的日子依然过得紧巴。用工分从生产队换回的粮食还不能滿足温饱,每到青黄不接之际,母亲常将家中不多的细粮匀出一部分,拿到集市上换些红薯和胡萝卜搭配着食用。在当下,红薯、胡萝卜被视为保健食品,当年我们吃红薯和胡萝卜直吃到反胃,见到就有想吐的感觉,小时候常哭闹着拒绝进食。母亲见我瘦小且可怜巴巴的样子,常常把自己碗中攒下的米粒背着哥哥、姐姐悄悄拨到我的碗中,亦或在煮饭时将米粒划在铁锅的一侧,在给我盛饭时多搁一些。按理说,儿女都是爹娘身上掉下的肉,个个都得心疼,但无奈囊中羞涩,迫不得已也只能忍痛向最小、最弱的孩子倾斜。有时候,母亲去赶集,偶尔(绝不是经常)余下一点点零钱,就买上两个蔴团或烧饼,母亲从来都舍不得吃,带回家给我们姐弟三人解馋。姐姐和哥哥分食一个,另一个给我独享。当年,我们姐弟仨还都是孩子,为防止姐姐哥哥见了不让,母亲常把我拉到屋外,把一个完整的烧饼或蔴团悄悄塞给我,并嘱咐不要让姐姐哥哥看见。待母亲一转身,我便不知好歹地举着手里的饼或蔴团,跑到姐姐、哥哥跟前炫耀。逼得母亲不得不俯下身子再去哄姐姐、哥哥,答应下次再买蔴团或烧饼时,一定一人一个。
据母亲说,小时候姐姐、哥哥在不到两岁时开始断奶,而我吃母乳一直吃到三岁多,白天母亲去生产队田里劳动,中午时分,祖母领着饥肠辘辘的我就站在村口等母亲归来,母亲顾不上休息,先解开衣扣,让我吃上几口母乳,然后再去忙一家人的午饭。有时候,母亲坐在灶堂前,一边烧火做饭,一边给我喂奶。盛夏时节,母亲脸上的汗水常常滴在我的小脸上。上小学之前,母亲一直让我睡在她温暖的怀抱里,为防止在夜间翻身时被压着,母亲总将我的一条腿搁在她自己身上,后来我竟然养成了腿不搁别人身上就无法入睡的坏毛病。上小学后和哥哥同床而卧,睡着后就不自觉地又把腿搁到哥哥身上,常引起哥哥的不滿和"投诉”。
上了小学,姐弟三人同时读书,每学期的学杂费总无法一次筹齐,只能“分期付款”。但凡有钱补交,父母优先滿足我的要求。姐姐、哥哥常因不能按期缴费,被老师在课堂上罚站或挡在教室门外不让上课,甚至被强行停课让他们回家要钱。而我受到此类处罚就很少。
1960年,全国都在闹饥荒,生产队的公共食堂,人均可供粮食每顿不足一两,父母和乡亲们不得不用树叶、草根、树皮充饥。从食堂取回的稀饭照见人影,母亲经常把自己碗中最后剩下的十分有限的米粒悄悄倒到我的小碗里。这年秋天,我因长期饥饿而突然昏厥,差点丢了性命。事后母亲不得不忍痛将姐姐、哥哥留在家中,带着我去上海的叔叔和姨母家逃难。
后来,随着我们长大成人,家境条件也逐步得到改善。但母亲始终觉得我这条小命来之不易,呵护我成长便成了她的终身使命,一直乐此不疲,大事小事只要能偏着我一些,母亲似乎格外心滿意足,直到我成家立业之后仍初心不改。
春节时,我们姐弟三家同时回老家,爸妈总要让我们带上家里自产的大米、鸡蛋、土鸡回城,给我的一份永远是数量最多、质量最好的。捉了三只土鸡,母亲还亲手用秤称一下,将重量最重的让我带上,姐姐、哥哥早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也从不计较。我也多次提醒母亲,我们弟兄俩的家庭条件要比姐姐家还好,让老人家向姐姐多倾斜一些,母亲却说,你们条件好,平时孝敬我们的也多,姐姐是家中老大,不会有意见。父母八十大寿,我们姐弟三家各为老人买了一枚金戒指,父母只收下姐姐和哥哥的,将我们买的坚决退回。理由是两位老人一人一枚已经足够,用不着的放在家中反而会成了负担,其实骨子里仍然在偏着我这个小儿子。
父母年过八十之后,我们姐弟三人决定带二老进城生活,去哪一家完全由二老自主选择。父母又一次舍近求远去了南通,表面上的理由是哥哥即将退休,嫂子又是医生,有个小病小灾不需上医院就可解决,图个方便照应。说我们家孩子小、工作忙、负担重、房子也太大,夜间如厕不方便,还容易影响我们。但骨子里还是依然偏着我。有一次,我们一家去南通哥哥家看望父母,母亲悄悄告诉我,哥嫂在小区周边种植的黄豆收获了好几十斤,问我如果想要,她可作主,弄些让我带回。我不得不好言相劝,这是哥嫂家的东西,您不能背后擅自作主,如果想要,我直接跟哥嫂开口,他们肯定会同意的。况且从大老远的南通把黄豆背回盐城真的没有必要,盐城的黄豆价格比南通还要便宜。
在父亲去世之后,为了防止母亲过度悲伤,我们商议让母亲换换环境,到姐姐和我所在的盐城住一阶段,征求母亲意见时,她又以同样的理由,选择去姐姐家住了一年多。
母亲对我的偏爱,我一直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想方设法作些补偿和报答。姐姐、哥哥家若有困难,我全力以赴提供帮助。父母亲有什么生活需求也尽最大努力去满足,父母亲对我的评价是,从小到大从未让他们操过心、生过气。母亲一生中只求过我一次,希望在她百年之后,一定要按老家的风俗,为她做三场“佛事”(俗称“放焰口”),我是从不信佛的唯物主义者,仍当着母亲的面承诺一定照办。
2013年农历三月初五上午,91岁高龄的母亲,上午照例自主下楼,和小区内的老人们拉家常。下午两时许,母亲在午睡起床后,突发蛛网膜下腔出血被紧接送医院抢救,当我们闻讯后急忙从盐城赶到母亲身边时,母亲虽有呼吸,但已处于深度昏迷之中,次日凌晨安然离世。在送母亲的骨灰回老家和父亲合葬、母亲逝世一周年和三周年纪念日,先后为老人家做了三场佛事,以兑现当年在母亲面前许下的承诺。
母亲离开我们已整整七个年头,但每每想起母亲一生对我偏爱的点滴过往,依然觉得母亲从未走远,母亲慈祥和蔼的面容仍清晰如昨。母亲如同永不落山的太阳,把和煦如春的母爱阳光,持续播洒在我的心头,伟大母爱的光芒让我铭记一生、感恩一生。
插图/作者提供
作者简介
袁福成,江苏建湖人,公务员,文学爱好者和初学者,退休后撰写的多篇文学作品在报刋、杂志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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