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性别教育:答诸暨某家长关于孩子在幼儿园教育疑虑
朋友最近推荐了一篇文章《我们在XX的一年幼儿园生活》,说实话,看了个开头就已经看不下去了。“校方是这么回复的:3-6岁的女孩子胸部不作为私密部位!”这是他们园长的原话,细思极恐。
无法想象,这真的是这位幼儿园园长的原话吗?如果是原话,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XX幼儿园的园长根本不懂得正确的幼儿的性别教育呢?还是说这位幼儿园园长根本就不具备正确的幼儿性别教育观呢?一般来说,在孩子一岁左右家长们就已经开始对孩子进行性别教育了,到了两岁左右已经开始孩子孩子那些是隐私部位,要进行保护。不能在他人面前暴露,也不能给他人抚摸(当然就医这种特殊情况除外)。更不能在公共场合暴露。哪怕有的家长在孩子三岁之前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到了幼儿园老师也会进行相应的教育。
幼儿园作为一个学前教育专业场所不但没有做好这方面的教学引导工作,还让孩子在众人面前进行脱衣比赛。那么问题来了,脱衣比赛有什么问题呢?每个幼儿园都会组织这样的比赛呀,目的是增强孩子的自我服务意识呀。说的没错。但做法上就有错了。错就错在XX幼儿园组织的是脱衣“裸体”比赛,也就是说让孩子们脱到裸露身体为止。
这样的脱衣比赛就失去了比赛的初心了。家长着急了,是因为家长知道不论男孩女孩,哪怕从礼仪教育的角度来说都不该在他人面前暴露隐私部位,更别说裸露身体了。礼仪教育是渗透在平时生活中每一个环节的,靠一两节礼仪课就能让孩子养成良好的礼仪习惯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同样,XX幼儿园的做法也是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更加违背了《幼儿园教育指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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