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胆吆喝艺术简说——笑谈甘炳成的声明(中)
之所以甘炳成的回应会被网友误以为是“承认错误”,当然是基于他们自己的表述,不过由于纵览全文才能知道他们其实是不承认的,不过实在是我所举报的部分内容他们无法辩解,所以只能拿局部不确切来说事。但一方面我本来也说过很多东西缺乏核实基础,我总不能直接咨询甘炳成本人,所以我才要公开材料请大家帮我监督,如果是其他网友指出具体错误,我是欢迎的。
当然如果甘炳成自己指出我举报材料的具体错误,虽然有自证之嫌,我倒是也还能接受,但甘炳成并不是这样表述,而是打算直接威胁一下,就好像法院是他们家开的按摩院似的直接警告开了。至于甘炳成的那位猪队友田鸡(注:四川农大的田鸿,讲师一枚,谭方河先生同一导师生产的次品研究生。因为鸿也是鸟,但是都认为是好鸟,然而田鸿为人极其不堪,语言粗鄙,所以大家非常讨厌此人,觉得不是好鸟,故其在易菇论坛里面,就早早有了这个绰号,以下就继续使用该称呼了),就更加好玩,干脆造谣说我处公安部门已经介入了,结果有些好心网友信以为真,在连续两天因为在外面忙而没有发文后,居然打电话来问安。
因为其后面的行文很是有磨刀霍霍的意思,所以我能够肯定甘炳成绝对不是知错能改的,而是实在不敢把话说得太死。虽然田鸡说我“没有证据”,但是所有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怎么可能?只不过不到对簿公堂,我不能把证据全面抛出罢了。并且我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大家,举报甘炳成的不仅只有我一个人,别人提供的证据也是证据,只要是证明同一件事实,是可以共享的,正因为如此,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才有可能接受这个投诉。
今天我请教了一下专门教语文的同事,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是煮熟的鸭子嘴硬,那么这话就得这样写:“内容完全属于捏造”,这个玩意其实并不是真的面对面讲道理,只是做样子给别人看,没有必要那么严谨,谁看见过吵架的严谨过没有?肯定没有的,吵架严谨必输。次一点的写法是“内容严重失实”,也就是说表示自己有错也不多,作为争吵辩论,还是能够让一些人认可的,因为小错都难免嘛。
然而,甘炳成等人却偏偏选择了“内容有不实之处”这个差不多相当于“极少不确切”的说法,语文老师们认为,“有不实之处”的说法,首先定义了“同样有坐实之处”,而另一方面语气轻缓,好像面对面说话为了不伤和气的表述。可是后面的话又非常凶狠,显然不是求和的意味,所以,一般第三者阅读到这个说法的时候,一定是认为“不实”占比很小,而且实在难以辩驳他人的指责。
所以我说甘炳成这篇回应,适得其反。
而站在壮胆吆喝艺术角度看来,这就是不折不扣的败笔。虽然我本人不喜欢搞壮胆吆喝,不过因为是码字艺术的一种,我还是知道一些原理的,壮胆吆喝艺术的要害是必须绝对说自己正确,胡说八道在所不惜。田鸡虽然是个猪队友,但却比起甘炳成来说是深谙此道,所以大家可以看到田鸡不管事实如何,可以胡编乱造,无中生有,气势汹汹,一切以博取同情和获得类似感触为准。所以能够在子虚乌有之下说我已经被“介入”了。
但最搞笑的事情并非这个最失败的语句,而是接下的一段里的用词:“有权机关”。最近刚刚热闹过的一个词叫“有关单位”,一般人觉得这一回应该也用“有关单位”而不是“有权机关”。有权机关这个词没法套具体部门,只能是党委了,党领导一切呗。如果是党委审查取得品种权及专利权,我的举报岂不是有“妄议”之嫌,妈呀,这罪名好厉害。
幸好我发现,他们所申辩的内容并不是我指责的内容,我在《我举报了甘炳成(3)》里的原话是:“其所谓的育出的品种,在面对极不稳定的羊肚菌种性特征之下,纯属虚构。”意思非常明确,就是怀疑他们品种的商业应用价值,而不是否定他们的认定程序。
差一点就要汗如雨下!
当然,程序没问题最多可以说明他们成功的在内容上欺骗了“有权机关”的审查者们,这样也好,少一帮被捆绑的人,咱就不必担心那么多人作对了。
接下来我就无所谓了,甘炳成的声明强烈要求审计部门入驻了,因为他们说他们的专利和成果都是属于“职务”性质的,也就是非私有的。因此由之带来的一切利益属于四川省农科院,而不是仅仅土肥所,土肥所不是法人单位,农科院才有法人资格。所以审计部门应该彻查一下,甘炳成等有无私分和违规使用该项利益,我希望他们是清清白白的,否则希望我“进去”的他们倒是更有可能“进去”。
但我真的不希望他们“进去”,毕竟他们还有点推广能力,可以戴罪立功,“进去”不过消耗国家钱财白养,不利国也不利民。再说,咱也不喜欢动辄用法律的威风给自己壮胆,咱又不是搞壮胆吆喝艺术。
还得顺便说一下“侵权”问题,甘炳成等应该知道我不从事羊肚菌生产研究,连使用你们品种和专利的机会都没有,谈啥侵权?你先理清我指责你们的核心,侵犯谭方河的发明权——外援营养袋中途补给方法,这个事情可是实打实的东西。不论你们怎样把名字和配方变来变去,如果不是使用这个中途补给营养的方法路线,你倒是做几万亩给我看看,干三年不把你们整个农科院都亏掉才怪。
到底是谁侵权?
!!!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