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去年菇小二的商标权官司没有打起来,俺这点小心眼很失望。
中国号称法治社会,实际上是法制社会,因为那制度只是写着,都没用,一方面是诉讼成本高,二是法官群体太糗,所以彭宇案开了一个很坏的口子,眼下什么学雷锋的疯话都喊傻了,救人危急却成为高风险事件。
所以官司不好打,遇到与什么政治需要沾边,就更加荒唐,发展到今天,粥强(你懂的)之臭名,已经让人对法律程序不得不抱有莫大的怀疑。
天津鸿宾被上海丰科告了,然后稀里糊涂的撤诉了,我也没怎么看那些企业的公众号,因为既看不过来,也不喜欢看软性的自吹自擂。今天网友们坐不住了,发了好几篇文章给我看,然后赶紧找了几位可能的知情人士问了个大概。
首先,面对官司题目,俺可不想惹官司,所以,在事实没有真正公开的时候,不能说什么谁对谁错的问题,两家公司均无人与我有交集,这也使我无需顾忌情面。
丰科的这个起诉撤诉再起诉,看戏吃瓜的我表示有点不太看得懂,因为分析了一下文章和信息,似乎是专业官司不专业的问题,标的及诉求都不够适当,所以只能撤了再打,还好有足够大内容可以变更,所以不存在起诉延期的问题。
鸿宾公司的宣传也很技巧,一个撤诉的官司,结果其实未知,但宣传上已经列了包括经销商在内的许多支持者了需要感谢,而接下来的诉讼,这些支持者是道义支持还是经济支持或者动作支持还是口水支持,就天知道了。
丰科这个波折只能是一个弯路教训,他提示我们所有菌业的从业人员,专业法规很重要,不能低头搞专业不过问其他,请一个法律顾问不代表你可以完全不懂法律的基本。好在丰科代价不大,而咱们旁观者清的可以学点常识,今后遇到类似问题也要有所准备。当然最大的启示其实是不要说什么不谈政治,法律问题在当下是重要的政治内容。
而鸿宾也在证明中国的现状,那就是关系的作用很大,按道理,官司的输赢无关乎外界支持,最重要是法规、证据、程序的可靠、公开、公正。不过我相信因为现在没有人能够约束司法界的恣意,结果不重要的外界支持变得很重要了。
虽然真相我不能揣测,但对于这单官司,我是有一个很高的期待的。
在食用菌这个行业,知识产权意识太过薄弱,所以有能力从事育种的人,也没有动力,保护菌种的知识产权相比其他方面尤为迫切。中国现在的所谓菌种,都是一搞组织分离就可以任意散播。
关于这个事情,我在大约三年前写过一个系列,叫《第三只眼睛看天达》。对中国食用菌菌种知识产权问题的各个方面做过一个介绍,但时至今日,情况不仅未有好转,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这样的时候,丰科公司的起诉,代表了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愤怒已经到了爆发的节点。即使没有判决结果的确定,作为一个技术工作者和行业评论人士,我要为丰科叫好并点赞。
应该尊重人才和他们的工作,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企业在食用菌育种方面的前瞻性投入意识,尊重,就要保护!
所以我们希望从这个诉讼开始,在权利意识为前提的基础上,真正树立起知识产权的概念来,树立起食用菌品种权的概念来,树立起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概念来。也希望通过这个诉讼,让所有人意识到,知识产权方面的不劳而获,与丛林法则的强盗无异,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挡箭牌,除非是没有保护要求的和确实没有发生的,否则,食用菌品种的有偿使用,要成为一种惯例和常态。
如果能够得到这样的结果,那就是一个真正的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