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师十倍

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人须常静,方善其功。耳目之用、精气之运、机理之变、基础之实……各种事项,人多失其功。

今言十倍之法,世间便有百倍万倍之法,希望大家以身体察。十倍之用,绝利一源,人人得行,不可以聪明为智。百倍之用,守心体道,大智大慧,不在言教。万倍之用,虚静自然,融入天地,无穷自衍。

人得基础,专心践行,不以十倍之用为主为终,才有希望突破。

目视之时我之目光在何处?耳闻之时,我之听力又在何处?目之所及散漫,岂能养视!耳之所及分散无边,又岂能纳音!故目聚一点以观物养视,意收耳其根以扩听于野。此十倍之用,非智用也。不可自满。

耳目之用,则和于心。心意之用,则和于性。性之用,则和于虚。虚之用则和于自然。道法自然,所以十倍之用,最是浅显易懂。

再以用物为例,聪明者取巧,朴素者用简。巧者动心思,简者察规律。物之根由微组成,唯有简之又简者,方可察其微妙。即使无天赋勤奋之差别,由人不同,所得亦不同。去衣物,乱不如整,整不如穿在身…故用物之脉路是十倍之功,用物之基是百倍之功…

万事万物,皆有十倍百倍千倍万倍之功用也。其功在本,而不在外。本者视听嗅味、健康衣食。外者贪欲名利。本用者,守初心,善于己善于众。外用者,易生奸,害于己害于众。

一邪抵十正,非奸恶强于良善,是因正者守善,邪者多行奸恶。自古以来邪者未有千倍万倍之功,是性之偏离,虚不暗合…因此不长久。惟有守正于己,守正于心,方得长久。天地尚且守正,自具清理系统,何况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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