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传”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从康涅狄格州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那儿,它幸运地遇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音乐家。可是,在这时,它却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实在是不可理喻!实在是想入非非!蟋蟀柴斯特想的是:自由快乐与出名之间,何去何从?而我们旁观者则满怀羡慕地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我想,其实,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问题,便是:“快乐”“出名”是三明治外面那薄薄的两层,中间夹着一层叫做“自由”的牛肉馅饼。柴斯特的嘴太小,一口咬不下完整的三层。所以,它现在必须得好好地想一想,现在主要想咬什么?但是,如果换成现在,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出名,当上歌星影星,好不容易人气旺旺,突然之间,让我们抛下一切,返回家乡,我们能愿意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我们会说“乡间固然好,但是有钱赚吗?有记者采访吗?有洋房吗?”可是,“自由”又是什么东西?在铺天盖地的物欲挤压之下,“自由”早已像金子一样珍贵,属于个人的一点快乐早已消失无踪。正如它的朋友——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瓯艺实小芳菲读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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