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教材一年级下册,《小公鸡和小鸭子》这篇课文,选自1978年人教社的小学教材中。里面有一句话:“他们走进草地里。小公鸡找到了许多虫子,吃得很欢。”老师这样处理这个句子:


师:什么叫吃得很欢?

生:就是开心、快乐、高兴

师:为什么开心?

生:因为小公鸡找到了许多虫子

……


这里出现一个词语“欢”。

翻阅本册教材,“欢”还出现在第一单元识字的第4课,猜字谜“绿的喜欢及时雨,红的最怕水来攻。”喜欢,作为课后认读字,出现在字条中。

因此,在《小公鸡和小鸭子》一课中,欢是个熟悉的字,仔细分析,所谓熟悉,熟悉的是字音和字形,对于这个字在“吃得很欢”中的意义,学生在书面语中第一次接触。因此,孩子们都回答欢是快乐、高兴、开心的意思。

词典中,欢有三个义项,1.快乐、高兴;2. 指所喜爱的人(新欢);3. <方>起劲、活跃,火着的很欢;雨越下越欢;文娱活动搞得挺欢。

其中,义项3,是一个方言用法,用作这个意思的时候,很少双音节出现,不象喜欢、欢乐、欢快、欢迎等,都是双音节词汇的形式。义项3,只有一个词,欢实。

很显然,小公鸡吃得很欢,是指小公鸡吃得很起劲,这个起劲里面有高兴也有吃得快,因为地上有许多小虫子,许多,比较密集,就会啄得快。当然会吃得非常起劲了。并且小鸡吃得很欢和小鸭子捉不到虫子之间还形成了对比。

老师在课堂对话中,肯定了学生对于欢是快乐的解释,没有引导学生理解欢的第三个义项。其实只需要一句话,当孩子说开心快乐的时候,老师说,是啊,小公鸡吃得多么起劲……就可以引导学生使用这个词语了。

汉字的特点就是字就是词,一个字经常就是一个词。欢,作为一个字,同时也是一个词语,在本册教材中,先后出现了两个义项。不能因为字形熟悉,就认为这个字认识了,识字的标准概念是建立音形义三者之间的联系,只有这个联系建立充分了,储存于“心理词典”之中了,将来可以使用了,才被认为是识字了。老师本身在教学之前,也没有查阅相关工具书,对于欢的认识也只是停留在欢喜快乐的义项上。优秀成熟的老师,一般在教学之前,会把自己将要讲授的内容,逐一查阅理解。            前段时间,特级教师王文丽老师,因为要上《祖父的园子》,备课过程中,几次跟我探讨园子的意思,一定要求我查阅最权威的工具书,她才相信。这些品质,都是需要年轻教师学习和模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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