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法工委明确:旅游因疫情取消属不可抗力!

随着南京疫情波及的地区越来越多,以及洪水和台风灾害性天气的发生,7月成了今年旅游退订最多的月份。
大量的旅游退订,彻底打乱了暑假旅游节奏,无数旅游企业和从业者遭遇了“旺季退订潮”。
某旅行社计调朱怡表示:昨天一天,我和我们所有的旅游同行,都在做这同一件事情,退订。解答游客疑问、登记、退订、协调机票、车票等事宜,不知道回复了多少人,说了多少话,打了多少通电话,聊了多少长时间的语音......
和退订相比,最让旅游从业者头疼的是游客的不理解。很多游客会觉得,只要我们没有消费的,旅行社就应该全部退给我。产生的损失凭什么要我们自己承担?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关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为疫情产生的损失究竟该有谁买单?没有发生的消费为什么不能全额退款?
1
法工委官宣: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现实中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普通人无法预见,也无法避免和克服的。就像去年发生的新冠疫情,郑州刚刚发生的洪水,波及南方多地的“烟花”台风等等,因为这些天灾的出现,造成了很多约定无法按期按约履行。
那么,新冠疫情到底属不属于不可抗力呢?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在去年疫情刚发生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就明确表示:
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可抗力事件一般表现为影响合同履行的灾难性事件,既包括自然力量,如地震、水灾、旱灾、暴风雪等,又包括社会异常行动,如战争、暴乱等。
此次新冠肺炎属于新型传染病,具有突发性,无法全面预见且现阶段尚未研发出针对此次疫情的治疗方法。
2
旅游因不可抗力取消,损失谁买单?
那么,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旅游产品(服务)的取消或中止,旅游服务机构(旅行社)需要承担责任吗?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旅游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也对因不可抗力影响旅游行程的情况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说简单点就是,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为疫情产生的纠纷,旅行社、旅行网站等平台可以依法免责。因为疫情产生的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3
没有发生消费为什么不能全额退款?
旅游属于多元组合产品,不仅牵涉到机票、火车票、酒店、签证等,还牵涉到出境的一些酒店、地接社等供应商。
飞机不是旅行社的,酒店不是旅行社的,火车高铁也不归旅行社管;机票损失、、酒店损失他们说了也不算.....
而且,为了保证游客的出行顺利,机票、火车票、酒店、当地用车这些费用都是需要提前支付给相关服务商的,都是预付款的,并不是说游客坐上了飞机、火车、住上了酒店才付款的。
所以,并不是没有发生消费,就没有任何损失。
在确保游客诉求合理的情况下,所有的旅行社都一定会尽力协调,能全退的一定全退,不能全退的一定会保证把你的损失降到最低。
4
“天灾”频发,如何最大限度止损?
当然,合同是死的,法律是冷的,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无论是游客还是旅游服务商,都应该相互理解,多多沟通,让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作为旅游服务方,旅行社应该与各个服务商尽量沟通,将游客的损失降到最低,并提前为游客购买相关的旅游保险,有备无患。
作为游客方,在遇到不可抗力影响到行程时,应该积极与旅行社进行沟通,多给旅行社一些时间,因为旅行社面对的并非是你一位游客,并且处理退订时还要牵涉到当地政策、酒店、交通等方面的协调。
无论是疫情,还是洪水台风,亦或是其他自然灾害,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
当意外出现时,抱怨和无理取闹解决不了问题。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沟通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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