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一帝之二:英主VS暴君?盖棺定论了两千五百年的结论对吗?
#我上头条##秦始皇#
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在政治、军事、经济、交通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与改革,建立了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与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统一了文字货币与度量衡,这些开创性的措施,为以后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伟大领袖对此评价为“百代犹得秦政法”。
本文是系列专题:千古一帝的第二篇。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完成了封建的大一统事业,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王朝,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割据称雄的分裂局面,这是历史上的一个巨大进步。
作为第一个封建独裁者,秦始皇在建立、巩固和发展前所未有的大一统事业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赋役和苛刻严峻的刑法。秦始皇是英明的君主?还是暴君?自秦亡后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
有人盛赞他为“千古一帝”(李贽《藏书卷二·目录》);有人说秦始皇“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章太炎《秦政记》);有人歌颂秦始皇的统一事业:“秦主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李白《秦王扫六合》)他们都高度评价秦始皇的功绩,肯定其对历史的作用,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
另一些人则咒骂秦始皇“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以暴虐为天下始”(贾谊《新书·过秦论》);“始皇暴虐,至子而亡”(《贞观政要》卷八);“始皇刚毅戾深,乐以刑杀为威,专任狱吏而亲幸之,海内愁困无聊”(陈登原《国史旧闻》)。他们都指斥秦始皇统治的残酷,是暴君。
这些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于评论者的立场和出发点不同,也都有其片面性。

英明神武的秦始皇
首先,秦始皇知人善任,选贤举能。
公元前249年,年仅13岁的嬴政继承秦王位,时已是战国时代的后期。秦自商鞅变法以来,积六世(孝公、惠文王、武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的发展,已经成为最富强的诸侯国。公元前238年,秦王嬴政22岁,开始亲自执政,先后剪除了长信侯嫪毐和主张“虚君”制的吕不韦两大势力,集中了一切权力。然后,他起用荀况的学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李斯辅政,重用“为商鞅学”的大梁(今河南开封)人尉缭任国尉参谋军事,重新部署了对付六国的战略和策略,开始了统一六国的军事行动。
公元前236年,他任用具有军事指挥才能、骁勇善战的大将桓齮、王翦、李信杨端和进攻赵国,开始了历时15年的统一战争。公元前230年到公元前221年间,秦国先后灭掉了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建立了“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今甘肃西部),南至北向户(今越南北部),北据河为塞(长城)并阴山至辽东”(《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帝国。从此,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局面。
从秦的统一中,我们不难看出秦始皇是一个英明的君主。当时,秦国虽然是战国七雄中最强盛的国家,但是如果没有一个英明的君主,就不可能笼络人才,更不要说完成统一大业了。
其次,秦始皇勇于改革,敢于创新。
秦统一六国以后,为了巩固政权,制定了与以往任何朝代都不相同的政治制度。
秦始皇规定封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称皇帝,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一切大权都集中在皇帝手里。政事无论大小,最后全由皇帝裁决。主要官吏也由皇帝任免,他幻想秦的统治能永远继续下去,自称“始皇帝”,后世子孙世代相承,称二世、三世、以至千世万世。他规定皇帝自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礼仪制度。
中央设有三公、九卿等官职,辅佐皇帝。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中央政权机构的最高行政长官,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三公之下设有九卿,分别掌管各部门的政务,他们都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皇帝的命令。
地方推行郡县制。把全国划分为36郡,郡下设县,郡的长官叫郡守,县的长官叫县令,也都由皇帝直接任免。郡守和县令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
这样,就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体系,强化了地主阶级的国家机器。这种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秦始皇首创,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基本都沿袭了这套制度。另外,为了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秦始皇还统一了全国的法律,以法治国。秦始皇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冲破保守势力、习惯势力的阻挠,大力推行改革,创建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种勇于改革,敢于创新的精神,值得肯定。“秦亡而百代犹行秦法政”(毛泽东·七律·读《封建论》),秦始皇创立的郡县一统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制度以及官僚政治体制为历代延续下来,“弗二千年而弗能改”。所以李贽称秦始皇为“千古一帝”,夏曾佑称秦始皇为“二十四朝之皇帝。”
再次,秦始皇重视农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全国确立土地私有。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地主阶级统治的基础。土地私有和土地买卖的现象,从春秋时期就在各地先后出现,有些诸侯国也陆续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存在。秦统一六国后,公元前216年“令黔首自实田”,即命令土地私有者向政府呈报占有土地的数额,政府根据呈报的数额,征收田租。这就意味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得到确认。这在当时是有积极作用的,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二,为了提高粮食产量,秦始皇还非常重视农田水利建设。战国后期,韩国为了消耗秦国的实力就派水工郑国到秦国游说秦始皇,建议秦国在都城咸阳附近开凿一条沟通泾水和洛水的水渠,被秦始皇采纳,当水渠开凿到一半时,秦始皇知道了这是韩国的阴谋,但是秦始皇并没有杀死郑国,而是让他继续开凿水渠,终于建成了著名的水利工程——郑国渠。郑国渠全长一百五十多公里,灌溉田地达四百万亩,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第三,采取了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等措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针对当时社会上“车途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许慎《说文解字》)的情况,采取了许多统一措施。
秦始皇规定了以“小篆”作为全国通行的文字,同时还允许通用比小篆容易书写的“隶书”。文字的统一不仅加强了各地的经济交流,而且对传播文化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秦始皇规定以圆形方孔的“半两钱”和黄金作为全国统一的货币。这就克服了过去货币不统一的混乱状态,便利了各地商品交流。
秦始皇还以商鞅规定的度量衡标准作为全国统一的标准。它对消除各地割据势力的影响,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文化交流也起了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对全国的控制,秦始皇下令把原来东方六国设立的关卡、要塞、堡垒全部拆毁。以咸阳为中心,修筑了通往东北、华北和东南地区的“驰道”,这样通过“驰道”就把全国各地联系在一起了。同时,规定车轨的统一宽度为六尺,保证车辆畅通无阻。

冷酷残暴的秦始皇
首先,繁重的赋税、徭役和兵役。
秦始皇对农民的统治和剥削非常残酷,田租、口赋、徭役和兵役是压在农民头上的沉重负担。田租是按土地数量征收的土地税,不论耕种与否,都要征收地租;口赋是按人头征收的人口税。沉重的赋税迫使农民把三分之二的收获物交给政府,但是秦始皇为了满足奢侈的生活,仍无休止地征发徭役,大兴土木。
在统一六国过程中,他派人将六国的宫殿图样描绘下来,动用大批劳力在咸阳照样修建。
公元前212年,又在渭南的上林苑建筑规模宏大的宫殿,其前殿称阿房宫,后来诗人曾形容这一工程的修建“蜀山兀,阿房出”(杜牧《阿房宫赋》),工程之大可想而知。
当时兴建的离宫别馆达七百余所,遍布函谷关内外及渭水南北两岸。
秦始皇不仅为他生前修建了豪华的宫殿,而且还为其死后准备了同样豪华的陵墓,这就是骊山陵。这座陵墓高五十余丈,周围五里多,内筑各式宫殿,陈列着各色珍奇珠宝,用明珠作成日月星辰,用水银作成江河湖海。像这样大的工程,所消耗的人力财力是惊人的。
为了攻打南方的百越,秦始皇派史禄开凿了沟通湘江和灵河的灵渠。
为了北防匈奴,把原来秦、赵、燕三国的长城连接起来,形成了长达5000多公里的“万里长城”。
据历史记载,仅修建骊山陵就动用刑徒及奴隶七十万人,加上防备匈奴的三十万,戍守五岭的五十万,如果再算上修建驰道、搞运输的人,全国服徭役、兵役的人不下二百万。造成了“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汉书卷六四·严安传》)的悲惨景象。沉重的赋税和役力,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加速了农民的破,使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也消耗了无数的财力和物力。
其次,严苛的刑法。
秦法规定:一人犯法,罪及三族,叫做“族诛”;一家犯法,邻里都要受牵连,叫做“连坐”。仅刑法的名称就有笞、迁(流放)、耐(剃去头发)、黥(在面上刺字)、劓(割鼻子)、鋈(断足)、斩左趾(砍左脚)、宫或腐(男子阉割,女子幽闭)、戮、磔(分裂肢体)、弃市,等等。刑徒不仅名称多,数量也很大,如隶臣妾、司寇、鬼薪、白粲、城旦舂等都是刑徒名称。人民动不动就受到法律的处治,全国变成一个监狱,到处出现“赭衣塞路,囹圄成市”(《汉书卷二三·刑法志》)的恐怖景象。
再次,统治思想,钳制言论。
秦始皇听从李斯的建议,以诽谤法、偶语律、挟书律,禁绝私学,焚书坑儒。
公元前213年,下令把除《秦律》、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外,凡私人所藏儒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收缴烧毁;以后敢谈论《诗》、《书》的处死,是古非今的灭族,违令不缴的处黥刑,罚做苦工。第二年,有两个方士在背后指责秦始皇自以为是、滥用刑罚。秦始皇大怒,下令追查,结果有460多名儒生受到牵连,秦始皇下令把这些人全部活埋,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使许多古代文献被焚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它还导致了秦王朝的短命,因为焚书坑儒后,听不到不同的声音,就沿着以刑杀为威,刻薄寡恩的道路滑下去,终于导致了陈胜、吴广的奋臂而起。
中国历史上名声不好的君主,不在少数。繁重的赋税和严酷的刑法之类的急政,也比比皆是。而焚书坑儒却只有秦始皇所独具,因此,他就成为这个行列里引人注目的一个。

谁造就了这样的秦始皇
秦始皇虽然是“千古一帝”,但是依然不能跳出二象性的规律。一方面,他是一个具有雄才大略、英明睿智的君主;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大兴土木,刑罚残酷的暴君。那么秦始皇何以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方面的因素呢?究其原因:
第一,和秦始皇的家庭环境有关系。
秦始皇是秦庄襄王子楚之子。子楚是秦昭王次子安国君(即后来的孝文王)之子,秦昭王四十二年(前265年)被立太子。子楚既不是长子,也不是幼子,他的母亲夏姬还不得宠,所以子楚被派到赵国为人质。秦王和安国君都不关心他,给他很少的费用,生活拮据,十分困苦。后来,结识了卫国商人吕不韦,吕不韦认为子楚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奇货,就赠子楚500金,让他结交诸侯宾客,以提高地位,壮大声势;又以500金之物贿赂华阳夫人,请于安国君,立子楚为嫡嗣,得以回到秦国。
吕不韦把自己的宠妾邯郸赵姬赠给子楚,秦昭王四十八年(前259年)生子政。秦昭王五十年(前257年),秦使王齮攻赵,围邯郸。赵以杀子楚相威胁。子楚用吕不韦谋逃脱;赵又想杀子楚夫人赵姬及子政,赵姬和政被豪家藏匿起来,得以脱险。秦昭王五十六年(前251年)卒,安国君立为王是为孝文王,立子楚为太子。孝文王立1年卒,子楚立为王,是为庄襄王,立子政为太子。庄襄王立3年卒,太子政立为王,是为秦始皇(《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虽然出生在帝王之家,但是从小就过着寄人篱下,颠沛流离的生活。13岁继承王位后,又长期受制于权臣吕不韦,直到22岁亲政。在这个过程中他亲眼看到了宫廷内争权夺利,尔虞我诈的斗争,也深刻体会到权力的重要性。这就造就了他的两面性:
一方面,他承袭了秦国几代国君的远大志向,要一统天下。为此他知人善任,勇于改革,重视农业,成为具有远见卓识、雄才大略的一代明主。
另一方面,由于他长期过着流浪、困苦、压抑的生活,养成了他残忍孤僻的性格,在他没有亲政之前,他还必须极力地压制自己的情感,但是,一旦大权在握,就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于是,就出现了如前所述的暴政,秦始皇也成了名副其实的暴君。
第二,和秦始皇所处的时代、地位有关系。
战国时期,奴隶制度全面崩溃,封建制度开始形成,到了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令百姓自己申报所占田亩,标志着封建土地私有制正式确立。也这就是说,秦始皇所处的时代正好是封建社会刚刚确立之时。
这时候奴隶制度虽然消亡了,但是奴隶制残余仍然存在,它必然对秦始皇产生一定的影响。从史书和考古材料来看,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相当严酷的刑罚。例如,大约在原始社会末期的龙山文化(公元前20世纪左右)和齐家文化时期(公元前17世纪左右)就有“人牲”与“人殉”制度;到了商朝开始更有了“炮烙之刑”等残酷的刑罚;周朝建立后,虽然取消了一些酷刑,但是刑罚仍很严重。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彼此混战,各国为了加强本国的实力,纷纷变法图强,其中商鞅变法最为显著。而商鞅变法中就规定了什伍连坐法,以后历代秦王沿用此制。因而,秦始皇时实行“族诛”、“连坐”等酷刑和出现“焚书坑儒”的事件并不是偶然的。
战国后期,秦国的绝对强大,给秦始皇提供了发挥政治才能的舞台,使之一统天下,成为具有雄才大略的英明君主。秦始皇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一统天下的封建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一方面,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实行了一系列加强统治的措施,开创了历史新局面;另一方面,他又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满足自己豪华奢侈的生活,大兴土木,劳民伤财,以此来炫耀他的文治武功。
第三,和秦国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历史传统有关系。
秦国自秦孝公以后的历代君主,几乎无一例外实行“法治”。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商鞅变法使“法治主义”在秦国扎下了深深的根,在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形成了系统的、牢固稳定的、有可操作性的一整套制度。这套制度制约了、支配了秦国历代君主的意志和行为,使他们无法偏离秦国既定的“法治主义”的轨道。
秦始皇正是在这种传统的影响下,主张“事皆决于法”(《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一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严刑酷法;另一方面也开创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制度。
总之,秦始皇既是首创统一局面的“千古一帝”,又是专制独裁的暴君,是大功和大过的两面性集于一身的历史人物。这与其家庭环境、时代、地位及秦国历史传统有关,所以评价秦始皇不应偏于一面,而应多角度的探讨,才能还“千古一帝”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