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市摆摊,你准备好了吗?
市,买卖之所也。
灯红酒绿的招牌、琳琅满目的商品、熙熙攘攘的人流,是一个市场的标配。即使是最近异军突起的摆摊市场,也是人声鼎沸、充满了烟火之气。
古代人做生意,尤其是唐代中期以前,自由度相对还是比较低的。一是区域比较固定。在城市里专门区域设置市场,与居民所住的“里坊”用高墙隔开,并且只能市场大门出入;并且聚集性较高,按规定,同一行业往往只能同一片区域经商。商铺是不能开到居民区的,违反规定就会被处以刑罚。二是对交易时间有严格的限制。市场一般设有行政长官,有叫做“司市”,有叫做“肆长”,不同朝代都略有差异,他们负责开市和闭市时间。市场中心有一面很高的大旗,旗子升起叫做“思”,意味着市场开启;旗子降下叫做“次”,即关闭市门停止交易。城市里也实行“宵禁”,“夜行人”都是“犯禁”,会被捉拿。三是对从业人员有严格的管理。《唐六典》就严格规定,如果家中有一人从事经商,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必须“家专其业”,并且不能参加科举考试。
儒家思想崇尚“日中为市”,顶着大太阳交易,显示君子的光明磊落。
这是“人市”的特点,如果有什么市场鬼鬼祟祟、偷偷摸摸,甚至鬼影绰绰,充满魑魅魍魉,会不会觉瘆的慌?还真的有这样一种集市,名曰“鬼市”。
那么“鬼市”是怎么形成和发展的呢?
设想一下唐代早期长安城的夜晚,可谓“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的空寂。先是隐隐约约的,有人听到鬼在吟诗。后来鬼的声音越来越喧嚣嘈杂,根据相关的记载,在秋冬的深夜,风雨曛晦,长安城内的务本坊西门,常常有人听到“喧聚之声”,有“枯柴精”在交易干柴。这是关于“鬼市”较早的详细记载。
不仅长安城,在千里之外的番禹,也就是今天的广州,也出现了“鬼市”。与都市长安不同的是,番禹的鬼市是在海边进行,交易的对象有人有鬼,并且有很多的珍奇异物。此外,当时的人远游西域,也记载了当时国外鬼市的情况。
总而言之,唐代早中期的鬼市并不多见,要么隐于深夜,要么远在化外,并且参与交易的以鬼为主,充满了神秘感。可以说,这一时期的“鬼市”是真正属于鬼的集市。
唐代中期以后,虽然各大城市都出现了夜市,并且得到官府的默许,但夜市真正被官方承认,是在北宋。在官府的明文允许下,全国各地的夜市如雨后春笋一般相继冒出,夜间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各种吃喝玩乐上应有尽有,并且打破了区域限制,渗透到城市的每一个街坊中去。俗话说,人多的地方,鬼自然就少了。鬼市被赋予了新的定义——尔虞我诈。
宋代的鬼市晚上五更点灯开市,至天亮之前散市。奇珍异宝是鬼市的噱头,或者为了销赃,或者为了偷卖,在鬼市可能会捡到漏。但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这里鱼龙混杂,《幼学琼林》里记载北宋初年的东京,就有个何家楼,造假水平很高。因为长期出售假,人们竟然只知假货而不知真货;南宋夜市,一个卖家将猫染成深红色,将其作为“奇猫”卖给宫廷太监……这样的故事,在当时的小说中层出不穷。
明清时期倒腾古玩是件很时髦的事,研究经史子集之外,会一点金石学,那是文人的必备素养。如果能搜罗到一些古器珍宝,那绝对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情。而“鬼市”恰恰提供了这样的平台。“鬼市”逐渐为古玩交易所占据,并形成了一套游离于正统行业之外的“暗黑制度”,有自己一整套的行业规矩和黑话。比如:
还价后不能反悔,卖家一同意,就成交;
不要打探货的来源,看得上就买,看不上就走,问来源,就不给卖;
不要买和时间有关系的东西;
成交了不许退货,反悔的行为在鬼市里叫“拉屎”;
还价的行话是:“么、按、搜、臊、歪、料、俏、笨、脚、勺”,用这十个字音分别表示一至十……
不会这些黑话,怎么去鬼市摆摊
时至今日,鬼市还一直存在着,比较著名的有北京大柳树市场、上海文庙、南京水西门、广州海珠桥等等,一般凌晨开市,短短一两个小时就结束。
要去猎奇的朋友,建议多穿点衣服,毕竟人鬼混杂的时候,天还是很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