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为什么成为艺术?

文/一者

书法,是书者运用一定的工具材料书写汉字,进行艺术形象的创造的主体表现形式。由此看书法成为艺术所具备的几个因素,汉字,工具材料,写,主体(书者),其中书者是构成书法艺术的核心,书者即人是具有形象创造的主体。

一、书法艺术构成:字

这里的“字”是指的汉字,汉字是汉民族独有的文字形式,因此中国书法是复杂的汉字书写,中国汉字具有独立成体的完整性,而且形式多样,汉字发明是以人和各种动物形体构成规律为基础,如具有图示的字、象形字等,具有形体的意味,鲁迅认为汉字“不象形的象形字”通过书写就产生了具有表现力、具有运动势态的笔画,创造出了具有活力、具有生命意味的形象,一切艺术的根本点就是创作形象,汉字具有的这一基本特点而成为书法艺术创造的基础。

中国象形文字和甲骨文

书法以书写汉字为根本,作为实用性具有记录和保存信息的功用,作为艺术,为了实现书家抒发自我情感,展示“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以满足自我价值的心里需要。书法之所以发展为艺术,具有了审美效果,就是因为汉字的“不象形的象形性”的特点,为创造有生命的形象提供了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纵有所谓“书写技能”,也是不可能有艺术形象产生。不能创造生动的具有生命意味的形象,书法何以成为艺术?

书法不单是写技术,而更是以技术利用汉字的形象性创造反映书者文化修养、情性意兴的形象书写艺术创造必以汉字,是因为世上没有任何文字可以通过书写产生有生命意味的艺术形象;还有一个原因,则是汉字言简意赅的表意性。为什么书法创作多以诗词警句,就在于它能明确又涵蕴地表达书者的思想情意,使读者更清晰深刻地感悟以书写形式所产生的抽象的意味之象,从而增强了审美效果。试想,我们把苏轼的《寒食帖》所有的字打乱,不成为文意,仍由苏轼来写,可能不会有这样的艺术效果,所以文词也是书法艺术的有机组成部分。

苏轼《寒食帖》局部

书法构成的第一要素是“字”,一是基于只有汉字才能创造形象,二是书者利用文字的表意性传达情意、心志。

二、书法艺术构成:写

书法,是以书写为手段创造的艺术。就是通过一定工具材料,以书写的技能功力进行生动的有生命活力的形象创造。利用汉字特有的形象性基础,利用工具材料的性能,以书者的技能、功力、修养,通过书写进行这种创造才是书法。书法的审美意义就在于:它利用汉字,以书写方式即顺时而下的一次性挥写,创造了具有鲜明个性的形象和以这种形象展现出来的书者的技能、功力、修养。没有这些,书法生动的形象不能创造,生动的审美效果无以呈现。所以“写”就是书法艺术得以创造的基本保证。

颜真卿《自书告身》局部

书法之为艺术,是书者充分发挥工具特性的一个“写”字。写,不仅以技能、功力为基础,而且以书者的情性修养为内涵。

书者因一定的思想感情引发了创作冲动,如果不是以反映这种思想感情的语言文字进行书写,而是以无文意的汉字组合作发泄式涂画,那也只是抽象画,而不是书法艺术。

书法是以汉字书写为条件而创造的艺术,由原本的写字和记录信息功能,你慢慢出现了象形的效果,引发了人们对书法的认识有了美感,书写者有了自觉的形象追求,有了“行质”和“神采”的讲求,

书法,是以汉字为基础,通过笔画、结体为手段,而创造的独特的艺术形式。这种艺术形式具有筋骨血肉、神采,具有个性面目,具有生命形象。古人讲“笔成冢墨成池”、“笔秃千管,墨磨万碇”,讲的都是为了把握好这个“写”字,讲求提高精神修养,也是为了充实这个“写”字。书法艺术创造之不同于一般意义的书写,就在于它是情志意兴的驱动,故而有“书法者,抒发也”的说法。汉蔡邕《笔论》中说: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然后书之。

写字要讲求书写心态。心态不松散,不平静,手写出的字,不是心里想看到的字,再好的工具也不可能有好的书写。书者的精神修养,包括书者情性襟怀、思想境界、审美见识等,也会随着“写”展露,不可强求,不可伪托。古人讲

“笔成冢墨成池”、“笔秃千管,墨磨万碇”

讲的都是为了把握好这个“写”字,讲求提高精神修养,也是为了充实这个“写”字。

艺术讲究创造具备有生命的形象,这是人类艺术审美的共性,书法这一抽象的艺术形式,在具有了生命特质,如筋、骨、血、肉,气息、风格、韵致等,只有生命才有了延续发展,宇宙万物皆有生命,只有具有了生命才能够延续发展。把书法形象当做生命形象的创造,也符合一切艺术形象创造的规律。

三、人:书写者的人文精神内涵

也因为这种独特的中国汉字,使得书法成了中国独有的民族艺术形式。书法除了给人以美妙的视觉感受,还在它有耐人细品的内涵,正是这些特点,书法审美产生了特殊的含义和审美的效果,才成为艺术。

不同的书法作品,会反映出创作者不同的精神修养和艺术气息。清代李瑞清在《玉梅花庵书断》有句话说:

“书以气味为第一,不然但成手技,不足贵也”

这是对书法的精神内涵的说法。任何一位书家的作品都会反映出两个方面,一个是技术层面即技能功力,这是能够书写书法的最基本能力的反应。技能是书者花功夫和心力磨练出来的能力,是工夫的具体体现,所以它具有审美意义和价值。再就是通过书写的作品反应出主体(书写者)的心性修养、精神气格,就像人的有些东西也会从他的日常生活和言谈举止等方方面面反映出来,这些是不能掩饰的。

王羲之《孔侍中帖》

书法是为艺术,它具有高尚的艺术气息,使人获得审美享受,使人的精神受到陶冶。王羲之书,骨气洞达,气血温润,人们欣赏王羲之书法有“明月入怀”之感叹,还有人赞美王羲之书书“如谢家子弟、纵复不端正者,爽爽有一种风气”

使人觉得举止高雅,襟怀坦荡而自然,从而感受审美的愉悦;而王献之书法得家传,在用笔结体自得妍媚,欣赏也觉超逸酒脱;颜真卿书,或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不可夺之气,使人观赏之则有大气磅礴之感觉,激情勃发,心灵震撼……所有这些,都给人以精神的感动,心灵的震撼,显示出极大的艺术魅力。

由此总结,书法成为艺术是有具有书写技能的书者,通过书写创造了具有生命形象的汉字形式。书者(书法家)具有主体能动性,充分利用主客观条件,遵循客观存在的各种规律进行有生命、有个性面貌的形象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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