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珠篇》唐·乔知之
石家金谷重新声,明珠十斛买娉婷。
此日可怜君自许,此时可喜得人情。
君家闺阁不曾关,常将歌舞借人看。
意气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
辞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袂伤铅粉。
百年离别在高楼,一代红颜为君尽。
【译文】
石崇家的金谷园最看重新的歌舞伎艺,不惜用十斛明珠买下美妓绿珠。
此日是他给予怜爱之日,此时是可喜得到人的愉悦之时。
你家的内室夫人不曾为难于我,时常把我的歌舞借给别人看。
而那凭意使气逞雄作豪而不讲理的,以他骄傲的势力来横加干涉、威逼。
与你辞别终究是不忍分离,只能徒劳地掩袖拭泪擦毁了粉妆。
在这高楼之上你我至此永别,一旦之间我用自尽表明忠贞。
【注释】
1、绿珠:晋代石崇的宠妓,美艳而善吹笛。孙秀想夺占归己,绿珠得知,当场坠楼自杀而死。
2、石家:石崇家。石崇:晋代青州人,官至卫尉卿。因经商巨富。
3、金谷:园林名。石崇在洛阳西北金谷涧所建。
4、斛(hú):古代量器。南宋以前,十斗为一斛。
5、娉婷:美女,指绿珠。
6、怜:爱。
7、人情:指人的愉悦之情。
8、闺阁:内室。
9、借人:借给别人。
10、横相干:横加干涉。
11、铅粉:粉妆。
12、百年:意为永别。
13、尽:死。
【创作背景】
据《旧唐书·乔知之传》记载:“知之时有侍婢曰窈娘,美丽善歌舞,为武承嗣所夺。知之怨惜,因作《绿珠篇》以寄情,密送与婢,婢感愤自杀。承嗣大怒,因讽酷吏罗织诛之。”由此可知,由于诗人的爱婢窈娘同样遭到了与绿珠相似的命运,于是怀着对权贵势力强取豪夺的强烈怨愤,写下这首《绿珠篇》。
【赏析】
这首诗首四句忆昔,叙述绿珠初进石家并倍受石崇的怜爱;次四句指出绿珠悲剧命运的根本原因;最后四句,紧承前诗,叙写绿珠的惨死,语言中充满悲愤。全诗虽咏绿珠,实则借以抒发诗人对其侍婢窈娘的爱恋和对武承嗣的怨愤。诗分三节,每四句一节,意随韵转,语调慷慨激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前四句叙述绿珠入金谷园,得到石崇宠爱的情事。像石崇这样的巨富,出于对声伎的爱好,“明珠十斛买娉婷”本是常事;但在这里,着意表现的并非其一掷千金的豪举,而是石崇对自己的重视和赏爱。
“此日”二句,将一个普通下层歌女的可喜可爱,由外表到内心,都加以生动展现。这两句分别从不同角度表现了男女双方对爱情遇合的热烈感情。复沓的句式加强了感情的表达。君怜我而我亦感君,正是日后以身相殉的感情基础。
中间四句叙写权豪势力横加压迫,强取豪夺。先说石崇对自己闺中的声伎并不秘藏,常将歌妓舞女的才艺展示给外人观赏。而这,正成了致祸的直接根由,招致了“骄矜势力”的横加干求索要。这里用“意气雄豪”“骄矜势力”“非分理”“横相干”等一系列感情色彩强烈的词语,揭示出权豪势力的骄矜自得、专横无理、气焰熏天的丑恶凶暴面目。表面上指孙秀,实际上指当权的武承嗣,字里行间,充满了强烈的怨愤之情。
最后四句,写绿珠不忍辞石崇而去,决心以身相殉。 两用“君”字,如面对石崇哀愤呼告。接着用“终不忍”一笔兜转,展示出内心万难割舍的深情。尽管不忍离去,却又无法违抗,只能空自掩面饮泣,泪湿铅粉而已。去既不忍,留亦无法,只有以身相殉。
末二句是绿珠坠楼前的内心独白,是誓死忠于爱情、反抗强暴的宣示。“百年离别”,即使最相爱的情侣之间,也终有离别之时,但这离别却因横暴势力的“相干”不得不“在高楼”演出这极惨烈的一幕,却是惊心动魄的悲剧。既然不能百年相守,只能“一旦红颜为君尽”,用死来表明对所爱者的忠贞,对横暴势力的反抗了。“百年”与“一旦”鲜明对照,将誓死相殉的感情表现得更加强烈。这个结尾,是全诗感情的结穴和高度凝聚,沉痛愤激,直截决绝。
【作者简介】
乔知之,名不详,同州冯翊人。生年不详,卒于唐武后神功元年(697年)。与弟侃、备并以文词知名,知之尤有俊才,所作诗歌,时人多吟咏之。武后时,除右补阙。迁左司郎中。有婢名窈娘,美丽善歌舞,为武承嗣所夺。知之怨惜,因作绿珠篇以寄情,密送于窈娘。窈娘感愤,投井自杀。承嗣于衣带中见其诗,大恨,因讽酷吏罗织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