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哲学中的理想执政者应该做什么?
一、民能“自富”:
万物作不为始,物质需求的自给自足
《老子》五十七章说:“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欲不欲而民自朴。”王弼本、竹简本在这一章的次序不同,王弼本是“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竹简本是“自富、自化、自正、自朴”。
从逻辑上看,民能自富,是实现自化、自正、自朴的前提。满足人类的生存需要是人类发展的前提,而经济财富的增加是解决人类正常生存欲望的第一选择。
民能“自富”,是“道法自然”的必然结果。
道法自然,就是让万事万物根据自己的本质需求自然而然地生长发育,促进天地自然中万物并作、欣欣向荣的气象,也是让老百姓自由自在地根据生命和生活的需求而自己生长发育,促进百姓生命的繁荣和物质的富裕。
《老子》二章说:“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始”,王弼本作“辞”,竹简本、帛书本、傅奕本作“始”。任继愈先生说:“'辞’字古文作'’(格式问题,古文字无法显示,小编注)。
古代发'司’的音和'台’的音同属'之’部,两字有许多相通的,所以'’也就是'始’。'辞’字本来也有'管理’'干涉’的意义。'不辞’也就是'不为始’。”《说文》:“'始’者,女之初也。”引申有根本、滋生之义。
本章“始”,即谓根本或滋生、产生。“不始”,即不造作生事,喻无为。圣人法天以立极,无为而行道,如“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礼记·孔子闲居》),天地无私、光华普照,必使一切万物都获得其应有的生存,获得如其自身所是的存在状态,却不会去对任何事物加以提倡与鼓励。
天地承载覆育一切万物,使一切万物皆得其生,但不会把任何一物据为己有,是即 “生而不有”;天地顺万物之自然,使一切万物皆成就其生命的完整形态,却不会因此而自恃其功,是为 “为而不恃”;天地自然之运成就了一切万物的整全生命,可谓厥功至伟,但天地既不自以为有功,更不自居其功,是为 “功成而弗居”。
《老子》三十四章说:“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不辞”,依上文的论述,应读为“不始”。《说文》:“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段《注》:“叠韵为训。依者,倚也。衣者,人所倚以蔽体者也。”进而,“衣”又引申有遮蔽、覆盖之义。
又,“养”有生养、抚育之义,“衣养”则谓普遍地生养。大道广泛流行,泽及万物,无远不到,无所不至。万物依靠它而生长,而它对万物从不横加干涉。它滋润了万物,但从不自以为有功。它养育了万物,却从不自居万物之主。道是“万物之母”,一切万物都是以道为本质根据才获得其生存的。
虽然一切万物都凭借道才获得其生命,但是道并不有意要成为万物之始,也没有因此把万物当作自己的所有物而占有万物。道不仅对万物是毫无分别心的无不覆育、无不涵养,难能可贵的是,道并不因此自以为万物的主宰。
《老子》七章说:“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天地象征道体的生成原理,原理就在天地没有自己,不自外与万物,不封限自己,而与万物同在,才可能给出万物长生的空间。
天地所以能长久的根据何在?只因为天地不自生,“自”是天地本身,不把“生”的权力封限在自身,而回归万物。执政者效法于此,提供百姓“自富”的环境、制定百姓“自富”的政策,不用过多干涉百姓自富的方式和内容。
这样既解开自家的执著负累,又消除了人为造作对百姓所带来的压力,这样反而可以长久的成就天下百姓的“自富”。
民能“自富”,故执政者应“万物作焉而不为始”。 理想的执政者关注的首要重点,不在于本身的决策与行动,而在于人民所想要达到的状态,百姓所能够享受的成果。
因此,在《老子》人本精神的视野下,执政者往往不在实际的治理过程之中,但他们密切关注治理对象的生活状态,虽身不在其中,但对百姓理想社会憧憬之热情并未减少半分。
自己的功劳、名声、地位等外在利益丝毫没有记挂在他们心上,他们全心全意所关注的,都是百姓的利益诉求和生活状态。这一大公无私的人本精神,也为百姓保持自身独特性、发挥自主能动性留下足够的施展空间。
二、民能“自化”:
行不言之教,人文教化的自觉自修
“化”,本谓教化,《说文》:“化,教行也。”民能“自化”,意即百姓能够自生自长,自我教化。所谓自我教化,只是表面上如此,实则是执政者因民之性、“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二章),民感此风、潜移默化而已。
因此,执政者应当“行不言之教”,开启百姓直接与天道到对话的大门,开启百姓直接接受领悟自然智慧的大门,不受任何约束地去创造、去思考,直接从实践过程中增加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
自化的过程,不仅是个人自由的过程,也是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过程,而这并非来自执政者实际的教化。
先秦儒家的为政之道是以礼乐教化为核心的,孔子由此设计了“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的政治蓝图,以区别于“道之以政,齐之以刑”(《论语·为政》)的治理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教化乃是儒家的政治理念的一部分。从孔子开始,儒家就重视教化的作用,《论语·子路》说:“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又说:“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教的实质,就是以柔性的方式,通过上行下效,将礼乐秩序加之于民。
与儒家重教化的人本观念不同,《老子》提出了一种不同于教化的人文思考。这种思考是针对于儒家教化目的的反思而提出的。
王博认为:“虽然儒家式的教化管理模式已充分考虑到了百姓作为人的情感和需要,但在道家看来,这仍然是在改变和破坏百姓素朴的本质。”的确,教化理想的提出,不管它的初衷是多么的完美无缺,其结果总难以让教化对象完全脱离自己的意志,以顺从他人的意志。
因此,教化在实际运用中的效果就让人质疑。《老子》十八章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大道之所以被废弃,是由于有了仁义,因仁义有心,有心就有知,有知便有执;圣智有为,有为便造作,造作就大伪。
有心知的执着与人为的造作,大伪便起,大道乃废。因此《老子》在教化上弃绝仁义,提倡无为。无为不是什么都不为,而是无心的为,自然的为。
《老子》二章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一方面可以看作是对《老子》无为思想的正面描述,另一方面也是对儒家教化学说的深刻反省。圣人要处天下事,且行教人间,这是圣人生百姓之所当为。
而如何“教”的智慧,或道法自然,或人文化成,儒道在此分家。儒家的教化,重在言教,或者名教。这是由于礼是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名来实现的,所以孔子十分重视正名。相反地,《老子》却提倡行“不言之教”,与名教相对,也可以把它看作无名之教。
《老子》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在《老子》眼中,齐全完美的人,是率性自然、纯真质朴的人,因此他主张无为教化,而人民自化。
执政者“无为”,人民就有“无不为”的空间,自生自化,自立自强。这里,《老子》提出了一个与教化相反的观点——自化。万物的生成发展,并不需要某个外在的权威才得以实现,也不需要一位传授者进行说教,百姓自有“自化”的能力。究其原因,圣人无为无事,留给百姓自化的活动空间;百姓自正自定,寻回本自具在的质朴纯真。
民能“自化”,故执政者应“行不言之教”。这一观点,为处理执政者与百姓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基本模式。它所表达的是,否定执政者完全出于自己意志而人为造作,同时也要保证整个社会处在和谐畅达的关系之中。
《老子》意识到人性是很难被改变的,言语的说教很难从根本上改变一个人。因此,他试图构建出一种社会秩序,以不改变百姓的本性为前提,生活在这种社会当中,执政者无心无为,百姓才能奋发有为;执政者“行不言之教”,百姓才能自成自化。
在现实生活中,也许很难有这种社会秩序的出现,但是从《老子》人本精神的视角上,仍能给我们带来许多有益的启发。
三、民能“自正”:
不善者吾亦善之,道德人格的自省自律
《说文》:“正,是也。”“是,直也。从日正。”段《注》:“《直部》曰:'正见也。’十目烛隐则曰直。以日为正,则曰是。从日正,会意。天下之物莫正于日也。
《左传》曰:'正直为正,正曲为直’”⑿故“正”“直”皆既有端正、不偏义,又皆有“明”义(即“正见”或“十目烛隐”)。“正”“直”非曰简单的愚钝鲁直,而谓在端正自己通达事理。民能“自正”,意谓百姓能够自我完善,自然得以纯正。
因此,执政者就应当抛弃对善恶主观的二分,理解并欣赏人人不同的善,尊重并善待各自本真的善。故《老子》四十九章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这才是《老子》人本精神的必然体现。
人间最伟大的爱,莫过于使天下之不善之人,皆自得其本德之善,与常德之足。圣人没有自己心知的执着,把“心”空出来留给百姓,百姓的心就是圣人的心了。这里的百姓是指全体的概念的百姓,不是指部分的具体的百姓。
在《老子》眼里,百姓至纯至善,至尊至贵,没有善于不善的二分标准。事实上,所谓的“不善”,本质上仅是不同的善,而不是所谓的“恶”。
《老子》一书中除出现“恶”有两种含义,一是作动词的“厌恶”意,如“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八章)“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二十四章)“人之所恶,唯孤寡不榖。”(四十二章)“天之所恶,孰知其故?”(七十三章);一是作形容词的“丑恶”意,如“天下皆之美之为美,斯恶已。”(二章)“美之与恶,相去何若?”(二十章)。
关于“斯恶已”,郭店简、帛乙、汉简作“亚已”。“亚”本谓丑恶之状,《说文》:“亚,丑也。象人局背之形。”“恶”本谓过失,过失为丑事,且与心有关,《说文》:“恶,过也。从心,亚声。”
因此,在《老子》的观念中,“不善”并不是跟“善”相对的“恶”,它是由执政者所谓的美丑、善恶执著二分与价值判断的结果,而这也正是人间世界由纷扰走向裂解的症结所在。把美善标准定在自身,是偏见;责求他人合于标准,是傲慢;判定他人为丑恶,则已成伤害。
执政者应该创造这样一种环境,把发现与判断美丑、善恶的标准还给每一个个人,让民众自由地去探讨、追求、发现自己的真善美。
实则,就人的天生自然的本真而言,每一个人都有自家的美跟善。人人天真,人人美善,人我之间,人家只是跟我们不同的美,不同的善,而不可以判定人家就是不美、不善。
《老子》二十七章又说:“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说文》:“救,止也。”引申有援、助之义,“救人”谓圣人因人之材而助之,救人其实是救人之天性。
圣人之常善救人,常善救物,是不立差别名号,使人不自以为不善,也就是以自然无为救人,以自然无为救物。不使人离自然之常足,而趋人为之不足。此自然无为,即出以虚静心的照明,以显百姓与万物的自身之德,自家之信,故云“无弃人”“无弃物”。
因此,“不善者吾亦善之”的提出,不是善恶不分、是非不明的乡愿,而是超越世俗标准化“善”的执着与分别,让天下人都回归到他自身的善。“德善”,也就是人的本德的善,天生本真的本有之善,《老子》的观点,就是要给所有人善的空间,而非仅凭外在的标准限定善于不善。
同理,“信”与“不信”的区别,只在于彼此之间是不同的“信”,而不是所谓的“假”。“不善”与“不信”,是多样性的区别,而非道德观的判定。人人有本真的善,人人有自足的信,善者与不善者、信者与不信者,只有外表行为的差别,而无本质心性的不同。
理想的执政者,应消解心知的执着,摒弃人为的造作,不以主观的成见评判是非,不以世俗的标准界定善恶,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知晓百姓的心理,完善百姓的需求。
四、民能“自朴”:
法天之道,人生境界的自新自强
《老子》之“朴”,本皆作“樸”。二字义本有别,《说文》:“樸,木素也。”“朴,木皮也。”“木素”即谓未经加工的原木。今“樸”字废,亦写作“朴”。在《老子》中,“朴”常喻事物的原初之状或本来面目,即“道”。
在民众能够“自富”“自化”“自正”之后,自然就会走向“自朴”的阶段,即法天之道,自我实现的过程。郑开认为:“道家哲学语境中的'道’往往是统一的,道家者流从来不认为'天道’'人道’是疏离的。即便是'人道’问题,也应该从天人之际的角度予以审视和理解。”
同时,王中江认为:“《老子》的'道’是最高的实有和实在,它具有造就一切的无限性和可能性,它原本就应是最高的能量,它是让所有物成为可能和现实的超级之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按照冯友兰的“人生四境界说”,民能“自富”对应自然境界,民能“自化”对应功利境界,民能“自正”对应道德境界,民能“自朴”则对应天地境界,即追寻“天道”的境界。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人类在满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感、尊重这四种需要之后,就会有自我实现的需要,对应《老子》也即是“自朴”的过程:法天之道,完善自我;合于天道,成就自我。这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
先秦诸子中,《老子》是将人文思考带进哲学领域的开创者。以宇宙的规模、“道”的视野来阐释人的存在意义,是《老子》思想的一大特色。《老子》以道作为人文世界存在的理论根据。
他推天道以明人事,从天道那里寻找到人道的依归。《老子》一书开篇便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可道之“道”,指现象界的存在形态及其运行法则;而常道之“道”,乃是万物生成的根源与存在根据的形上之道。
子产认为,天道太遥远了,捉摸不到;人道却是很贴近的,易感易知。(《左传·昭公十八年》)《论语·公冶长》也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老子》却不这么认为,在他的人本思想体系中,谈天道,是为了彰显人道,天道与人道并非矛盾对立。《老子》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蓄之。”世间万物都是道所创生的。道创生万物,同时又内在于万物,以成其本性,即“德”。
《老子》认为道是世间万物的创生者,然则,道生万物并不是指道直接创生万物,而是说道是万物生发时最初的根源,而德才是创生万物的直接动力,即:道是规律,德是方式。万物由道创生以后,还应当得到养育、保护,否则就不能生存,不能生存,万物就将不存在,故曰“德蓄之”。 因此,道家的“道”,旨在丰富百姓的生命意义,提升百姓的精神力量。
《老子》认为,道体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恒动的,它“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二十五章)“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六章)。因此,存之与天道,则“天行健”(《周易?乾》);存之于人道,则“自强不息”(《周易·乾》)。
《老子》认为,道充盈天地,就好比冶铸的风箱,“虚而不屈,动而愈出”(五章)。因此,宇宙天地的“动而愈出”,便赋予了人类生生不息的创生根源。
“强行者有志,自胜者强”(三十三章),只有闻道之后,勤而行之,去除私欲,修身返朴,不成功不罢休的人,才能算是有志者。这也就是说,人应不断发挥自己的意志,进而提升自我,成为一个能知道行道,并不断完善自我的人。
《老子》六章说:“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谷”,形容虚空;“神”,形容不测的变化;“不死”,比喻变化的不停歇。玄牝即德,德乃由道生。
道便是德的根源,也就是玄牝之门。在这里,《老子》以道为“天地根”,有如具有母性神妙的生殖能力,并能孕育万物,生生不息。由此,《老子》又提出了需要归根返本,同时积蓄能量的观点:“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十六章)世间万物,回到本真的清净境界,回归宁静的自在本性。思庐edit
“复命”,即是回归到生命本源,积蓄能量,更新再始。《老子》以天道喻人道,进而要人道法天之道的“归根复命”,说到底,都是要落实到现实的人文社会。
不仅对于个体生命,乃至对于整个民族生命的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道为生命之根、生发之源,是创生力的源泉、创造力的动因。 因此,法天之道,以飨人间,才是《老子》人本精神的旨归所在。
五、结语
民能“四自”,是《老子》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
(1)民能“自富”,故执政者应“万物作不为始”,为百姓保持自身独特性、发挥自主能动性留下足够的施展空间。
(2)民能“自化”,故执政者应“行不言之教”。执政者无心无为,百姓才能奋发有为;执政者“行不言之教”,百姓才能自成自化。
(3)民能“自正”,故执政者应抛弃对善恶主观的二分,理解并欣赏人人不同的善,尊重并善待各自本真的善,“不善者吾亦善之”。
(4)民能“自朴”,故执政者应法天之道,以飨人间,丰富百姓的生命意义,提升百姓的精神力量。
总之,民能“四自”,是《老子》人本精神在政治领域的实现条件和实践原则。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民能“四自”成为集中体现《老子》哲学价值追求和人本精神的重要范畴。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李尚阳 丁常春
原标题:论《老子》民能“四自”的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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