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严控水产养殖用兽药,杜仲饲料迎发展契机

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 3月29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通知规定,产地水产品检测的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以及明确规定有休药期的兽药和农药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扑草净、甲氰菊酯。

通知要求,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做好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和管控,每半年上报一次检测结果。对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结果不合格企业要立案查处。

应检测风险物质包括:促生长类:硝基呋喃类药物(含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呋喃它酮,下同)、氯霉素类(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下同)、磺胺类药物(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噻唑、磺胺甲恶唑、磺胺多辛,下同)、喹诺酮类药物(环丙沙星、恩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喹乙醇;杀虫类:三唑磷、伊维菌素、阿维菌素;除杂类:三唑磷、孔雀石绿、五氯酚钠、扑草净、甲氰菊酯;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磺胺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氟苯尼考、扑草净、甲氰菊酯。

水产养殖禁用兽药和抗生素,将为杜仲饲料带来巨大市场机会。杜仲叶提取物中所含主要成分绿原酸、杜仲黄酮和杜仲多糖,兼具营养和药物的双重功能,且绿原酸具有广谱抑菌和抗病毒作用,既可防病治病,又可提高水产动物的生产性能。有研究表明,添加0.02%的杜仲绿原酸饲喂异育银卿10天能够最有效地提高其机体的非特异性免疫机能与抗病力,认为绿原酸对水产养殖中常见的病原菌的抑制效果与抗生素类药物相当,也具有很强的预防作用。多年的养殖实践表明,杜仲叶提取物绿色天然,不易在水产动物体内形成药物残留,而且能够起到改善肠道功能、促进生长、抗氧化抗应激、改善肉质、提高饲料利用率、定向护理水产动物肝胆等多重功效。

近年来,我国杜仲资源快速增长。我国推进“无抗”养殖的决心和不断推出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也将为杜仲叶提取物、杜仲发酵饲料等带来巨大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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