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s 3
《道德经》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不评先进,避免人们明争暗斗;不抬高房价,以免人人都蠢蠢欲动想投机取巧;不标榜北大清华,以免所有家人整日心神不定,觉得生了愚蠢的孩子。
因此,童话般的治理,虚弱其心思,充实其获得,减弱其志向,强壮其行动;使人们在大多的领域,不去学、不产生欲望,常常处在不问、不说、不想、不动脑子。让那些充满知识、充满计谋的人,不敢乱说乱做。
有为在某方面,无为在大多方面,那就顺利了。

《心理学与生活》,本周第40集:《斯金纳的控人术》第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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