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 |上海LDAR是怎样规定的?
4月4日,陈部长督查燕山石化,由于企业未能当场提供“设备泄漏与修复”电子数据台账,引起了不小的震动。除了国家规定的要求之外,上海LDAR是怎样规定的呢?
试点
上海是LDAR工作开展较早的城市之一。2010年,上海市环保局就组织力量研究LDAR工作,开展了大量调研和技术培训工作。
在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6月上海市环保局颁布《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化工企业(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保总[2011]194号),启动了上海化工区、上海石化股份公司、高桥石化股份公司和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LDAR试点工作。
规范
在重点企业LDAR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8月上海市环保局发布《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程(试行)》(沪环保防[2014]327号),文件要求:
7个实施行业:
(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
(2)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
(3)化学药品原药制造(2710)
(4)合成材料(2650)
(5)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1)
(6)合成橡胶制造(2652)
(7)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2653)
10个检测对象:
(1)泵
(2)搅拌器
(3)压缩机
(4)泄压设备
(5)采样系统
(6)放空阀或放空管
(7)阀门
(8)法兰及其他连接件
(9)仪表
(10)气体回收装置和密闭排放装置
3档泄漏浓度值:
(1)现有源:2000 ppm
(2)新建源(动密封点):1000ppm
(3)新建源(静密封点):500ppm
2个修复期限:
(1)5日内修(漏)
(2)15日内消(漏)
1份档案:
全部LDAR信息归档保存二年,按要求申报
标准
2015年11月上海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其中要求:
(款4.3.1)现有源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款4.3.3)污染源应按照《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程(试行)》落实设备与管线密封点检测与修复工作。
法规
2014年7月市人大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石油化工及其他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发生泄漏的应当及时修复。
WORD天,上海已经在法规、标准、规程中全面规定了LDAR的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