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青春,所谓红尘,终究不枉匆匆来此一遭。
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沐浴与拥抱。
最厌恶的,是衣衫不整与不必要的解释。
最想去的地方,是欧洲的小城镇。
最想逃离的,是近墨者黑与自暴自弃。
最柔软的时候,是凝视婴儿的眼睛。
最孤勇的时候,是以为有精卫填海之志便有苦尽甘来的转机。
或许在别处它是真理,在爱里却不是,抱歉我后来才懂。
最敏感的部位,是左脖颈以及下唇处。
一天中最爱的时辰,是清凉迷醉的黄昏。
一生至今最爱的人,是不知道名字的那一位。
最怀念的,是那个月色清明的午夜,十一楼房间里幽蓝色的灯,灯光里,是一盆一盆长势茂盛的绿植。
你看,每个人都可以用匆匆忙忙几句话概括,但你依然对他一无所知,相信我。
我曾经用久久的时间,去凝望一个人的眉眼,去揣测一个人的心灵,却发现,我始终只是在迷宫里打转,在森林里兜圈。
离一个人越近,近到听得见呼吸,看得清嘴角的痣,或者背后的胎记,却也彼此渐行渐远,回天乏术。
欲望是一把双刃剑,一面是明亮的飞行,一面是沉郁的坠落。
谁也无法得到全部,谁都必然受到诅咒。
在红尘的深渊里摸爬滚打这几年,我并未零落成泥,更不曾涅槃重生。
只觉得沧桑的青苔,爬了一层又一层。
但如果你问我,什么才是快乐的泉源。
我依然会毫不犹豫地说,是爱。
爱恋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虽然每一千丝甜蜜的香氛里总有四百丝,甚至更多让人心力交瘁,憋屈皱眉的异味,但依然无改它的魅力四射。
爱一个人,像心里不抱任何期待。
这是一种修行。
当我们对一个人无所求,我们又如何不去有所求。
归根结底,爱本身就是一种「求」,在「求」里看见自己的不完美,在「求」里发现对方的闪光点。
爱是一道永恒矛盾的习题,但我们孜孜以求,乐此不疲。
爱一个千娇百媚的人,爱一座包罗万象的城市,爱一种深不可测的宗教。
当我在爱,我便贫瘠,一如荒野,荒野上升起一弯峨眉月。
当我在爱,我便丰盈,一如镜湖,湖面袅袅盘旋一阵一阵洛阳花。
时至今日,回首往事,不能说死而无憾,但是有过回忆,我总觉得不虚此行。
所谓青春,所谓红尘,终究不枉匆匆来此一遭。
如果谁都无法让你沉溺,那么你至少应该爱自己。
如《我选择独自一人》书里,玛塞尔索瓦热奥所写——
“我试图在您之外寻找一个支柱,这样当您不再爱我时还有所依靠。这小小的支柱,不是另一个人,也不是一个梦,或一个幻象,而是您所谓的我的自私和骄傲。”
当一切如鲠在喉,当一切土崩瓦解,当一切荡然无存,当一切云淡风轻,至少我还有这一份自私与骄傲,不离不弃,形影相随。
我曾爱与被爱,却难免陷入泥淖。
爱一个人如登山,风光与险阻同在。
只有在爱自己的路上,才能寻觅最贴实的安全感,才能收获最无惊无险的快乐。
快乐是顶顶抽象的一件事,我尝试着将它具象化。
一杯甜度刚好,散发温热的红茶拿铁;一本厚度刚好,不艰深苦涩,不陈词滥调的书;一首缓慢悠扬,宛如诗篇的英文情歌。
如果还有的话,那就是一片湛蓝响晴的天,天上浮几瓣无心坦荡的云,云下是干净明朗的人儿,脸上荡漾安于所遇、沉静内敛的笑容。
你可曾见过我失落、彷徨、沉沦,和忧郁的模样?
在雨中的夜里,于城市的大街小巷穿行,撑着一把瑟瑟发抖的雨伞,不知何时雨停,不知何时天明,更不知何时会得遇见你。
在人潮汹涌的地铁站,遇见一个人,刹那目光交汇,仿佛小楼昨夜又东风,吹落一片杏花红,多看了一眼,好比西湖水绿,更添一抹杨柳荫,就是如此的惊艳,鲜明似灵魂上盖一记印戳,却也仅此而已。
邂逅,邂逅,邂逅这两字都是带脚的,飘来飘去,不知安分,一忽儿来,一忽儿走,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我也只好如此安慰自己,免得眼角渗出泪滴来。
我赤着脚在房间里游走,或者凝望着窗外的灯火朦胧,如饥似渴,如痴如醉地抽一支烟,并想象你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也在情难自已地把我含在心口,只是无以言说。
生活不是电影,电影当中无论好坏,总会有个结局,而且兜兜转转,起起伏伏,不过两小时光景,不拖不欠。
生活更加冗长,琐碎,凌乱,累赘而疲软,不知道甚至是每一个明日。
那些始终能够心怀斗志,昂扬乐观的人,我视之如神,如魔,如黄昏时分错落的缤纷云锦,美得没有一丝烟火气。
你可曾见过我活泼、烂漫、自在,和悦乐的模样?
戴上墨镜,穿起白衬衣,牛仔裤,世界便一片清明,我便无所畏惧,仿佛时时刻刻走在罗马城中。
可以堂而皇之地哼起一支歌,走得累了停下来买一支冰淇淋,一边尝着它的甜津津,一边看着它融化得惨兮兮。
和喜欢的人相见,心里欢呼雀跃,回去的路上踩进泥坑,弄脏了鞋,也无所畏惧,管他做甚,脱下鞋履,感受阳光下路面的炽热温柔,脚底板磨出泡,热辣辣生疼。
糟糕的是,我曾经失望,一蹶不振,觉得世间一切情分不过尔尔,哀莫大于心死。
幸运的是,我终究苏醒,耳目清明,遇见一个扭转乾坤的人,告诉我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此心不可寄,犹有他乡觅。
爱与快乐,是一个人应当持之以恒信奉的宗教,与践行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