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杜拉道德推脱心理溯源及其未来
孟维杰
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于2021年7月28日逝世。他是当今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之一。2002年的一项调查将他列为二十世纪第四大最有影响力的心理学家,仅次于斯金纳、弗洛伊德和皮亚杰。
道德推脱是由班杜拉于1986年首先提出的一种社会认知理论,用以解释不道德事件。在班杜拉看来,人之所以会做出不道德行为,很可能源于人的潜在的心理过程。道德推脱是指个体对不道德行为产生的一种特定的认知倾向,以重新界定自己的行为和认知,最大程度地减少在不道德行为中的责任、降低对受害者痛苦感受的认同。班杜拉认为,道德推脱包括道德辩护、委婉标签、有利比较、责任转移、责任分散、忽视或扭曲结果、非人性化、责备归因,这八个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心理要素构成了心理联结机制,使道德自我调节功能减弱甚至失效。高水平道德推脱的个体在摆脱了内疚和自责后,更可能作出不道德行为。
道德推脱的心理机制
作为社会认知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推脱离不开认知重建过程。通过调整对不道德行为的可接受性、扭曲或有意忽视不道德行为的后果以及降低对受害者的认同,人们可以摆脱道德的责备与内疚感,从而实现认知重建。面对不道德行为,比如校园欺凌,如果仅仅从旁观者的视角或者身份去谴责他人的人心冷漠,其实很难洞悉问题的本质。不道德行为背后,或许隐藏着人们身处不道德环境下个体对自身责任推脱与内疚弱化交织而成的复杂情感的支配。道德推脱的心理机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
第一,为不道德行为的认知失调辩护。这种辩护包含三个道德推脱机制,即“道德辩护”“委婉标签”和“有利比较”。通过对认知失调进行辩护,个体可以将不道德行为重新定义与重建,内心将其界定为无害甚至是有益行为,减少认知失调带来的紧张和焦虑感。“道德辩护”是个体以某种理由或原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进行辩解。例如,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者往往会以“没钱花”“仗义救人”“为朋友两肋插刀”等理由,为自己欺负他人寻找借口。“委婉标签”是个体通过道德的中立价值或者中性语言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开脱,使个体的不道德行为从有害转变成为无害甚至是有利。“有利比较”是个体从比较视角选择危害性更大的行为与自身行为进行对比,从而减少自身行为后果的危害性。这三种心理元素互相作用,互相制衡,层层递进,由表及里,初步形成一种个体为自身不道德行为寻找理由的心理机制。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者首先就是通过这三种心理活动,为自己顺利实施欺凌提供了心理上的支持力量。
第二,他人围观改变不道德行为的走向与性质。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他人围观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情境,很大程度上对不道德行为者的内心产生了特殊的影响力,可为当事人实施不道德行为提供从心理到行为的支持。他人围观可分为现实的他人围观、想象的他人围观和隐含的他人围观三种状态。其中,现实的他人围观对当事人的不当道德行为影响尤甚。他人围观可借助“责任转移”和“责任分散”两种心理将个体在不道德行为中的责任降到最低,前者是将事件后果的责任推诿至他人或者集体中的他人,后者是将不道德行为后果视为他人围观结果或者应由集体承担,然后再通过“忽视或扭曲结果”心理,选择性忽视或者有意扭曲伤害行为后果,以减轻或弱化自身的愧疚感和负罪感。这三种心理要素相辅相成,从社会视角解读了他人存在带给不道德行为当事人的影响。
第三,个体的自利性归因。自利性归因是社会心理学中的一种归因偏差。自利性归因的突出特征是有利自己,不利他人。道德推脱中的“非人性化”和“责备归因”即属于自利性归因方式,前者主要是指不道德行为人认为受害者如动物一样,缺少人的特质,诸如推理能力、思想及情感等,可以随意欺侮或践踏;后者主要是指过于强调受害人的过错,将不道德行为后果归因于受害者,自己无错或者无责,比较典型的形式如校园欺凌中欺负者总是强调受害者的因素,而对自己实施欺负行为只字不提或者轻描淡写,诸如“对方挑衅在先”或者“自己被迫自卫”等。作为一种认知倾向,这种自利性归因一方面可以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开脱,使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无责;另一方面也为自己进一步实施不道德行为提供了心理辩护,从而避免进行自我制裁。
上述八个道德推脱要素构成了道德推脱发生作用的心理机制。有研究表明,道德推脱水平高的个体,更可能为自身不道德行为的认知失调辩护、将不道德行为发生归结于他人围观,同时也更倾向于以个体的自利性归因方式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理由。
深化道德推脱研究
道德推脱理论自21世纪初引介至我国后,有关道德推脱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尤其是校园欺凌等领域的研究对于揭示和认识校园欺凌的本质具有一定的作用。未来,关于道德推脱的研究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开展。
第一,研究方法的多元化。目前,关于道德推脱的研究方法还比较单一,多采用问卷法,通过翻译、修订国外成熟的问卷来开展研究。问卷法比较适合探讨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但在探索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环境影响、文化变量等深层次原因方面,可能存在困难。未来,除问卷法外,研究者也可更多关注观察法、行为实验法、田野调查法等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不但可以弥补问卷法的先天不足,而且可以进一步探讨不道德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多元方法并举,可以极大地推动道德推脱研究发展的进程。
第二,扩展道德推脱研究领域。当前道德推脱研究领域过窄,多集中于校园欺凌、攻击行为、德育等领域,研究视野还局限于关注和探讨某因素与道德推脱的关系,这会制约和限制道德推脱研究的发展。道德推脱研究还应该关注行为对道德推脱的反作用机制,探究不道德行为给个体带来的价值是否会强化个体的道德推脱。此外,进一步的研究可以探索特定文化背景下个体特征与行为发生的即时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对道德推脱的影响等。深入挖掘道德推脱的产生发展机制,有助于探索有效途径降低道德推脱水平。
第三,道德推脱的本土化问题。显然,道德推脱是舶来品,相关研究多采用以翻译、介绍、简单应用为主的研究范式。这种研究范式从根本上说,只能算是一种跨文化研究。这种跨文化研究中,文化只是一种准自变量、背景变量,游离于个体活动之外,文化只是一种标签。其本质是以文化的名义从事为西方心理学在“他文化圈”的验证性研究。如何将这一明显带有域外文化特征的研究命题结合我国的本土文化深入研究,是推动道德推脱在我国文化背景下实现根本性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道德推脱本土化问题其实是该命题与中国文化传统契合的问题,这其中可能要面临和解决诸如文化根基、文化适应性、文化变量、文化差异及种族等问题。
第四,道德推脱的干预问题。学界关于道德推脱的研究多关注如何降低个体的道德推脱水平以减少或弱化个体不道德行为的发生或者提升组织的绩效等问题,较少关涉道德推脱的干预问题。研究道德推脱本身其实是为了干预道德推脱。通过提高个体的道德同一性水平、移情能力以及其他心理因素来干预道德推脱是一个有意义的研究议题。此外,道德推脱本身也并非只有消极意义,其积极的意义一直被学界所忽略,考察道德推脱的积极和消极意义在诸如心理咨询等领域的应用同样具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