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宗伟: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 2024-05-03 01:34:37 按:这原本是应朋友之约写的一篇文字,编辑将题目改成了《建立边界意识 明确权利清单》,我表示这个标题改得不好,但也表示尊重编辑是作者的美德。刊发时编辑还是按他的意思改了。字数根据编辑要求压缩到了2500,这里发的是原文、原题。 关于政府部门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处理,在龙耀的《行政权力三边界论——基于中国教育行政化问题的实证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2013.3)中已经谈得很透彻了。这本书从法制、专业、价值三个方面通过对大量的具体案例剖析,详尽分析了行政权力逾越边界的原因:法制不完善、政府模式局限和行政体制问题等使然,其结论是:“权力都必须有边界,这样才能在扬权力之善的同时,抑权力之恶。要驯服权力,在树立权力边界意识的同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权力边界的构成。只有明晰权力边界的构成,我们才能更好地驯服权力,让权力在良性轨道内运行。”限于篇幅与个人知识的原因,这里不足转述与评价。如果想深入了解这个话题的话,我建议不妨去看看这本书。本文仅就地方各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的边界问题,围绕“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谈一点个人看法。“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是澳大利亚人乔治·戴德《自我边界》(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9.10)一书的核心观点。我以为现如今教育行政部门在与学校关系处理上缺的就是这样的边界意识。问题是,现如今有些地方最为极端的是有关部门在教师招聘环节中几乎没有选派一位教育系统的评委,而个别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则热衷于打着推进素质教育的旗号将原本与个人天赋及潜能有关的内容或技能纳入中考,更为普遍的是它们不仅直接干预学校的行政决策(譬如或明或暗地要求学初中生统一到校上晚自修、利用节假日补课),而且将权力之手伸向了课堂,强势推行统一的教学模式、使用统一的“活动导学单”等,局长们的推门听课与教研员查教师的备课笔记与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也不在少见。上述这些,是不是政府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自己的事,建议看看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明确界定了哪些政府部门的职责,哪些属于学校的职责。如果政府各部门与学校真心为了当地的教育事业发展,为了造福一方,为了办好学校,各方主事的人不妨认认真真研究一下这个意见。只有当政府各部门与学校的每一位当事人真正吃透了这个意见,比愿意为此“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而付诸努力的话,逾越边界的事情就有可能减少,直至消灭。M. 斯科特·派克《在少有人走的路 : 心智成熟的旅程(白金升级版)》(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8.7)中说的“只要我们懂得尊重他人的边界,就很容易找到自己的位置。”“这些边界因人而异,因文化而异。例如,心理学家表示,在不同的文化中,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才会感到自在。”“在美国,这段距离相当大,我们与刚认识的人谈话时,通常必须保持三尺以上的距离。在印度,标准距离也许只有一尺。这种身体距离的界限,就是心理学所说的'给彼此一点空间’”。人与人尚且如此,政府各行政部门与学校不更应该如此吗?从管理学范畴看,德鲁克认为,“管理的范围不是由法律界定的,它必须从经营上进行界定,必须包括整个过程,必须关注整个经济链上各方的成果和绩效。”仿个句子:教育管理的范围不是由行政权力范围界定的,它必须从教育部门各种的职能及教育过程上界定,必须关注教育链条中各层面的功能及效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跟学校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其实已经界定了各自的功能,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主要在区域教育政策、制度、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教师配备、招生计划以及指导督查学校落实教育法规等方面。而学校的主要职能是根据教育法规、政策等的要求组织具体的实施。教育业务指导部门(教研室)的职能是业务指导,查备课笔记与作业布置批改已经属于行政职能了。要知道这个行政职能是学校的。教育业务指导部门如果干了这个勾当就属于狗捉老鼠了。从管理学视角来看,链条上的任何一节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能,理清工作界限。某种程度上说,管理主要是内部的事情,教育局各部门先得干好自己部门的事才是正道。教育行政部门与教育业务指导部门的越界行为折射的是权力的傲慢。M.斯科特·派克认为,“'权力的傲慢’是一种恶性的自恋,如同大多数偏见一样,它本身是无意识的,却常常制造出邪恶。”(《少有人走的路 : 不一样的鼓声 (白金升级版)》)教育链条各层面的主事者为什么普遍会有普遍的有意无意地逾越边界的行为发生?关于这个问题马克·韩森在《教育行政与组织行为》(台湾学富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9.5)中的这段话做了很好地回应:“权力就是控制或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如果此种能力很强大的话,权力就会变成实施控制。如此种能力较弱的话,则权力就会变成只是在实施影响力而已。控制或影响的程度,可藉由决策与政策所涉及的人或范围来加以判断。所谓权力的游戏,几乎在教育系统之中的任何层次都可以看到,从教育委员会的成员,到教室里的学生都一样”,“拥有不同类型的权力,可以被视为在游戏中所握有的筹码。若想赢得游戏中的奖品,就必须采取各种不同的策略”。从这个视角思考,学校和学校管理团队,尤其是校长们想要抵制有关部门的主事者逾越边界的行为,就要认真学习与研究相关的法规条文,尤其是领域的上位法,《行政权力三边界论——基于中国教育行政化问题的实证研究》证明:地方政府出台的不少条规原本就是违背上位法的相关条规的,只有吃透了相关领域的上位法,其抵制才可能是有力的,当然遇上某些根本就不理会上位法的主事者又另当别论。关于这一点《自我边界》的作者乔治·戴德说:“生活中90%的问题,都是自我边界不清导致的”,“侵犯'边界’的行为通常不是有意做出的,而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无知。有时候,过分随意地对待他人及其权利和要求,就会导致侵犯'边界’的行为,这是对他们个人及其权利的不尊重,可以说是'无视他们’”。从个人角度讲,一个人无论身处教育链条中的那个部门,都要“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能越界”,不挤压别人的空间。要知道,无论是有意无意的越界越责可能带来恶果常常表现在漠视失责、相互推诿、相互攻击上。在教育链条中各行政部门分别要做的是校长的遴选、推荐与任免、学校的布局的规划与调整、教育资源的整合与配置、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实施与监管等方面的事,亦即通常所说的大事,宏观方面的事。至于中观微观的办学举措与教学管理那是学校与校长老师的事,如果一个行政部门将权力之手伸向了本不属于他的职责范围的领域中了,就是越界,必然挤压学校及校长老师们的空间,必然导致学校及校长教师私下的乃至公开的抵抗。私下的常见的形式不外乎消极怠工,阳奉阴违,你说你的,我干我的;也可以是“不假思索”“坚决执行”,如此,干不出你要的结果,会有理由等在那里:我们都是按要求不折不扣地做的,错不在我。如果要问责,问就问呗。问责一旦逾越了某种心理底线公开的抵抗就可能发生,当然也有可能遇上个较劲的主儿,一开始就会公开抵抗,如此,可想的尴尬也就随之而来。只不过最终买单的,是学生及其家长。现实中也存在学校主事人逾越学校的职能去积极干原本属于有关行政部门干的事的普遍现象。如此,同样属于“越界”。事实上今天不少学校面临的窘境往往是将巨大的精力放在也原本不属于学校事务的事务上了。作为过来人,我想提醒学校管理者同仁的是,千万别以为某个部门给你授权后,你就可以去干原本属于行政部门所干的事了,许多情形下某些部门主事人给你授权不过是为他们以后乃至当下推脱责任做铺垫的。管理学中的授权原则是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所谓合适的人,不仅指其人其合适,更应该包括其人其位的合适。就教育链条中各链条的角色与功能而言,凡是涉及区域教育政策、教育事业发展、教育组织形式变革(譬如办学形式的改变)、教学改革等边界不容易划分且结果难以预料,但看上去似乎都与学校有关,实际上往往都会超出学校职能与权力范围的。如果有关行政部门将这类事务轻易授权给学校,就不单单是授权错位的问题了,更有可能滋长学校主事人的僭越权力欲望。从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能或者立场来看,将本属于自己的事,授权给学校(譬如形形色色的进校园),则属于另一种“越界”。授权本应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授权同样是有边界的,授权也是有风险的,“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有关部门给学校的“越界”授权,将本属于自己部门干的事授权给学校,则有可能将原本可以干得很好的事干砸了,非但不可能双赢,反而可能双输。当然也不排除有关部门的“越界”授权原本就是为了责任下移的一己私利。如果学校管理者能从政府部门的越界换位思考一下,则又必须提醒自己在学校事务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有意无意的越界行为,譬如校长干了副校长、部门主任乃至教师的事;也有可能出现部门主任干了分管校长、乃至校长的事。要明白这样一个基本的道理,你即便是“超人”,也要给自己管理边界画一个大致的范围,何况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什么“超人”。在我看来,制订一些条规约束权力之手的逾越行为并不难,难的是教育链条各个层面的主事者能真正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个人,确立起“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的伦理意识,如果主事者们的主观意识中就没有“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伦理操守,任何条规终究只能是条规。如果不能恪守“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伦理操守,那么,前些年出现的张家口市涿鹿县教科局某局长为在全县推行某一教学模式受助愤而辞职赢来掌声的现象必将不断出现。我想说的是,作为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者,多多少少应该知晓一点行政伦理,如此,或许就会理智一点,少一点逾越行政边界的言辞与行为。特里·L·库珀在《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8)中说:“至少,公共行政人员需要培养自己的职业的、政治的和共同体的身份认同”。“职业身份认同要求有持续的职业训练、职业交往与合作活动、定期关注职业文献资料以及培养公共行政角色责任感”,譬如教育局的官员,如果能够关注上文提到的最新的职业文献如《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及《宪法》《教育法》等上位法,如此或许就会明白,怎么上课是教师的事,学校的事,而不至于以局长身份在一个区域强推某一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法了。“一个生动完整的个人政治身份感就是将这个过程放在脑子里的显著位置,并以它作为组织发挥作用的广阔的语境”。我以为这广阔的语境在我们当下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推动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语境。而“共同体身份认同”则意味着防止官僚主义作风,防止推卸责任,防止逾越行政边界瞎指挥乱指挥。坚持做到“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 赞 (0) 相关推荐 道德绑架式处罚不利于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曹化清 4月13日,陕西渭南市轨道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通报称,该校学生科干事张波要求违纪的学生统一站到学校广场台阶上进行批评教育,并扇了每个学生一巴掌.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张波给予开除处理,并对学校相 ...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教育行政部门要放权 梁好 办学活力不足,是制约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近日表示,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必须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和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明晰政府和学校权责边界,做到 ... 关于督学角色与专业素养的认识 2015-02-06 李燚 关于督学角色与专业素养的认识陈岩 孙哲海淀区教育党校(中小学干部研修中心) 在我国,督学是由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随 ... 凌宗伟:读什么同样是个人的事 [异史氏曰]昨晚与几十位小学老师分享<从读<如何读一本书>到读<教学勇气>>的话题.一方面我将自认为能够反应这两本书主旨的内容放在PPT上,试图引起他们的注意,一方 ... 凌宗伟:学校管理其实就那么一些事 [异史氏曰]同海南一批中小学校长朋友分享"现代学校制度"的题,我同他们说,这个概念有多重含义,但有些意义范畴的"现代学校制度"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我们可以讨论的 ... 凌宗伟:“有理有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异史氏曰]前些时候在跟一班老师谈中学生议论文写作的时候,我表达了30年前的一个观点,考试作文的所谓"文体不限"其实是"限"的,我所说的"限" ... 凌宗伟:认识到“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异史氏曰]早起看到建卫的文字<家长不要越位去做教师的活>,转了一下,加了一句:各做各的事,也不应该让教师干家长的活--因为最近总是看到不少让教师干家长干的活的消息. 前些时候应邀写一篇文 ... 凌宗伟:教育,真不是一件省力的事 [异史氏曰]昨天看到一微信群有人引用魏书生老师的那句"用孩子心灵深处的能源,去照亮孩子的精神世界"来说明这是教育子女最省力的办法.看起来不无道理,细想想这个论断实在是有问题的.至少 ... 凌宗伟:一笑而过,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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