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生较大事故,设计单位因未对危大工程交代担责

国庆节前夕,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一起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其中间接的原因之一就是设计单位没有对危大工程进行标注,没有对危大工程提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设计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2020年6月27日,佛山市顺德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一人受伤,是较大事故。

这起事故最终有两人追究刑事责任,立案侦查人员两人,给予党纪处分和责任追究10人,其中对设计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将设计单位和法人代表列入失信名单。

事故的直接原因屋面构造梁柱模板支架不合理,屋面构造梁存在偏心而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最终引起模架向外倾覆倒塌。

间接原因有很多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人员也不符合要求。

设计单位的主要责任有没有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屋面构造梁施工涉及危大工程,没有提出保障从施工安全的意见,没有针对屋面构造梁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出特别说明。

调查组还聘请了专家对屋面构造梁柱进行了复核计算,判定屋面构架柱配筋设计不满足要求。

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属于危大工程。设计单位需要在设计文件中对危大工程注明,并提出保障安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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