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之设计依据
先说说设计依据。
这个其实好理解,就是编制的依据,包括了政府的要求,比如法律、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等。除了这些要求还有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
标准规范很多,有的是一股脑列出来,有些是按照种类或者专业列出来,一般要求,国标在前、行标在后,同样是国标(行标)又依据国标(行标)号进行排列。
技术文件有: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最终版安全预评价报告,这是上游文件;同一阶段的技术文件初步设计,有的还有安全分析报告等技术文件。
也有列出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的,一般没有必要。安全设施设计针对的是职业人员,环境评价是针对环境影响,主要是周边的人员。
这个地方最容易出现的错误有:
1、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全面,用到的都要写出来。
2、与上述相反,引用过多,没有用到的也列了很多,有些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用到什么规范就引什么规范。
3、还有个问题是版本问题,一般来说,真正实现三同时的安全设施设计不存在标准版本问题。有一些是后补的就存在标准版本问题,工程设计的时候是有效标准,现在已经有新的标准,用哪个?
一般情况下都应该是现行有效标准,也就是最新标准,当时的标准升版了要分析升版的内容对安全设施设计有没有影响,如果有影响,应该修改原设计以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也存在有些标准已经升版,发布了还没有执行。这种情况下也要使用新标准,因为验收的时候要依据新标准验收。除非政府有专门的要求,必须使用那个版本标准进行设计,一般都应该使用最新的标准。
图片来自不染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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