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安全设施设计导则学习九: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篇导则》的内容确实非常符合化工厂的实际,有点缺憾就是危险因素并没有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1》来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和后续的防范措施也没有很好的对应。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普遍存在的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并且也是主要的危险因素,导则进行了细化要求,这也是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际的做法。
然而在导则各种表述中完全没有依据GB6441的套路走,也没有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套路走。
导则的3.3.3条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罗列几种危险有害因素,“如粉尘、窒息、腐蚀、噪声、高温、低温、振动、坠落、机械伤害、放射性辐射等”表述中也没有依据GB6441的套路走,比如腐蚀在GB 6441中就不是一个单独的危险因素。
有人建议严格按照《导则》要求的顺序和内容进行说明,项目未涉及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可以略去。
我觉着大可不必,毕竟那是举的例子,举的也不全面。比如触电危险,触电的危险分析应该有个交代。再比如有起重机没有,不可能全厂完全没有起重机,危险分析应该分析到。还是应该根据GB 6441列出来的一一对照,有的就写,没有的就拉倒。
毕竟是到各个地方的部门来评审,编专篇就是为这个服务的,究竟怎样来写还是依据各地的要求和习惯来做,毕竟这样更加容易通过评审,为了格式的问题没通过就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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