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应收账款—案例视角
应收账款是财务舞弊的高发区域,也是信贷实践中必须仔细关注的科目之一。应收账款越多,说明行业/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较为弱势地位,为达成交易,不得不赊销。因建筑施工业下游多为房地产企业和政府,谈判地位相对较高,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金额就偏大。部分行业,如专用设备制造业、工程机械行业,因产能过剩及行业内部竞争激烈,赊销占比高。部分行业,如房地产、住宿、餐饮、道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超市等,下游多为个体消费者,一般采取财货两清和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就很小或不存在。
一、关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变化
一般情况下,企业议价能力越强,下游客户就越不容易占用企业的资金,财报中应收账款金额就很小,应收账款周转率就越高。否则,相反。如严重不符,可能存财务舞弊,建议详细核查。
案例1:
某民营建筑施工企业, 2016年收入12亿元,净利润2300万元,货币资金700多万,应收4800万元,存货6640万元,其他应收740万元,预付288万元,固定资产2872万元(多年变化不大),短期借款2000万元,应付账款685万元,预收1487万元,其他应付3504万元。
乍一看,总觉得报表让人不太舒服。首先,相对于收入规模,其资产规模显得小了。尤其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占收入比例不到5%。考虑建筑企业下游多为房地产和地方政府等,如此低的占比不太符合其行业规律、行业定位和客户实力。如很多央企、国企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合计占收入的比例已达50%以上,比较优秀的大型企业,也只能达成20%。
其次,收入12亿元,应收4800万元,一年约周转24次,每月下游回款2次,这么好的结算频次,还需要1000万贷款?如果客户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再把工程转包出去,让承包方垫资20%或30%,建设资金可立即解决。申请贷款的意义在哪里。有时候,太完美的事情,总让人不太信。
案例2:蓝田股份,其2000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是175.4,分别是武昌鱼和洞庭水殖的7和5.7倍。因水产品差异度很小,蓝田股份如此强势的合理逻辑在哪里。如此高的周转率,如此完美的结算方式(钱货两清为主)以及远超同行业的销售收入,一切都太多美好。现在,大家都知道,蓝田股份虚增收入、虚增资产。其美好不过只是骗局而已。
案例3:某工程机械龙头企业,观察其2008-2016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已从2008年的68天上升到302天。可见,行业面仍趋于悲观,并未见好转,其对下游的控制力可以说是越来越弱了。
二、关联非关联化/对敲
通过将关联企业间嫁接一层第三方非关联企业,可完美的完成任务指标。
案例3:某国企煤矿企业A,旗下拥有物流企业B,主营钢铁煤炭销售等。现在两户都已出现负面信息。现在重新回顾上述客户上下游,发现以下情况,A销售煤炭给非关联C,C销售给B。整个集团的销售收入扩大了一倍。但当时各家同业均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可能因为未查询销售合同,银行流水,以及对下游销售商的交易对手未进一步核实。但B在各家银行也有授信,其肯定也有上游供应商,也未能发现A的下游销售商,就是B的供应商。除可能未尽责外,也许银行对大型国企存在所有权偏好的倾向。笔者重新审视企业的财报,可惊奇的发现,财报中A的应收账款未有客户构成明细。一家非上市企业,其财报中不愿意披露应收账款客户构成,可能已表明其动机不纯。
一点反思:对制造业,其既有制造板块和贸易板块,对制造和销售板块的上下游均需仔细核实,并交叉验证,以防止企业通过非关联企业,合理规避会计准则,扩大收入规模,多主体融资叠加。
通过将非关联企业间嫁接一层第三方,两个集团均实现了营收的增加,真是其乐融融。
案例4:某国企A,旗下拥有贸易企业B,销售货物给C,C给销售D(央企)。C既不是A也不是B的关联企业,后续D逆向原路返回销售另外的货物给B。一来一回,国企A和央企D收入都大幅增加,但可能只是过下票,走走流水,但可能助推泡沫经济,并骗取银行信用。
一点反思:对自身或其关联企业同为企业上下游的,需特别关注收入的合理性。对贸易企业,需做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统一,并相互交叉验证。
三、应收集中度过高
有些客户的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有些较低,需特别关注大额应收账款客户的付款能力和真实性,以判断其可收回性。
案例5:四川长虹2003年前5大应收账款集中度达93%,其中国外客户应收账款金额达44.47亿元。后续,纸保不住火,计提大额坏账准备。
案例6:某铁矿石贸易企业,其下游为国内大型钢铁冶炼企业,常年应收账款高达10亿元。在银行续作应收账款质押类融资业务。下游核心企业也配合确认其债权,但后续客户出现授信风险。经查,下游回款多为间接回款,且应收账款并没有那么多,企业收入也没有那么多。所谓的确认仅仅是财务负责人个人行为。
一点反思:银行的尽职调查要到位,需需特别关注三流合一,对间接回款高度关注。对大额应收账款,续作应收账款质押或保理业务时,需特别审核其应收的真实性,且银行不宜介入过多授信。
四、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一般来说,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和方法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变更。关注企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变更节点,结合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并与同行业对比分析,也是较为有益的审查审批指标之一。
案例7:2011年某几家工程机械企业,均相序变更了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对一年内到期和2-3年内到期的应收账款均下调坏账比例,不同程度的美化了报表利润。现在回顾,2011年那一年,这些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均达成历史最高水平。也许这真是“冬江水冷他先知”。
应收账款是舞弊高发区域,评审实践中需特别关注。今日小结,主要以案例为主,并不全面,希望各位读者能及时拍砖予我,以期望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