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过马路是一种幸福
从住处到培训的浙大华家池校区要横穿一条马路,校门口有条斑马线,走在上面你的感觉很爽:你可以低着脑袋——现在这种情形实在太多了;也可以高视阔步,还可以像鸭子一样左顾右盼,甚至在马路中间等一下人。两边飞驰而来的那些车辆,不管是小车还是大车、出租车还是公交车,都会在斑马线外戛然停下,好像你操纵着它们的刹车似的。
那个斑马线并没有红绿灯,司机无一例外地乖乖停下。我甚至遇到一队婚车,前头两辆刚刚过去,我正好走到中间,后面一溜缀着鲜花的车子居然在我面前停了下来。在别的城市遇到一溜婚车开过,要是你不想被撞得像一只鸟一样飞起来的话,无论如何是不敢走到车队中间的,它们呼啸而过的架势,比过去的皇上出巡还要威风。
杭州人对他们的“礼让斑马线”十分自豪,给我们上课的老师说,到了“我们杭州”就像到了外国一样,过马路都是“车让人”。外国的“车让人”我有过切身体会,有一次在欧洲某个城市,我被街道两旁建筑五颜六色的艺术涂鸦吸引,在马路中间好奇地东张西望,估计当时的样子跟一只鹅差不多,猛然间发现一辆有轨电车开过来,我慌忙闪回到骑楼旁,电车却在10多米外停下来,开车的女司机打着手势,示意我先过去。那一瞬间让我既满腹惭愧,又感动莫名。
斑马线出现的历史比汽车还早,在古罗马时代它被用来防止马车伤及行人,进入汽车时代后,它演变成保护行人安全的道路标志。马车也是中国古代的交通工具,但只有王公贵族才能乘坐,为了避免马车(或轿子)与行人发生碰撞,我们想到不同于设立斑马线的另外一个办法:派人在前头高举一块“回避”的牌子,而且只有“回避”并不够,还加上“肃静”。我不知道现在开汽车不习惯礼让行人,是不是与这种“传统”的基因传承下来有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法律规定“车让人”,实际上很少有人这样做,这说明光有法律是不行的。我们的道路设施都很健全,但很多是形同虚设,不仅斑马线形同虚设,双实线形同虚设,连红绿灯也形同虚设。路中间的隔离栏杆倒没有虚设,却由“交通设施”变成了“体育设施”,男女老少,包括孕妇、老年人都技痒难耐,大显身手,一个个争当“跨栏能手”,以各种优美或者并不优美的姿态翻过那些齐腰高的栏杆,这种随时随地开展体育运动的热忱让人佩服而心惊。
杭州的斑马线礼让行人蔚然成风,其实当地的司机原先也不都是谦谦君子。几年前有个富二代在马路飙车,把经过斑马线的一名浙江大学的女生当场撞死。这件事激起公愤,当时发布“车速约70码”信息的公安机关给闹得灰头土脸。他们痛定思痛发起了这场“礼让斑马线行动”。给我们上课的老师说,这项行动使杭州市公安局的声誉大增,在群众满意的政府部门评选中甚至获得了第二名。
杭州认为自己是在向外国学习。月亮不一定是外国的圆,但“车让人”的现象外国的确更为普遍。上海一位副市长上班路上看到有辆小车在斑马线让人,他在广播里也说感觉像到了国外。媒体找到的那个司机——一位企业的总经理——说,自己是在国外学会了礼让行人,“国外在驾驶培训考证时就教给驾驶员行人为主的理念”,他表示,国人羡慕国外的环境,为什么不能在自己生活的地方营造这样的环境呢?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古人说“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但结这样的网显然不容易。古人又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但并不等于有了物质文明,“精神”就一定会文明。与杭州一样属于发达地区的宁波也搞“礼让斑马线”,前几天有位记者在宁波采访这项活动时,却在斑马线上被车子撞飞。我同时想到的是,“车让人”本属理所当然,但因为其他地方普遍做不到,杭州做到了,它像西湖一样长了杭州人的脸。而当一个城市的市民不是因为物质富裕,而是因为风气文明觉得脸上有光,它显然比其他地方的人更加接近幸福的真谛。(图片取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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