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代理词制作指引(内部使用)
为了发挥代理词在民事案件审理中的最大效能,使法庭更有效率的了解已方观点并予以采信,我们特制定本代理词制作指引以供团队内部参照使用。
1.总则
1.1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是对法庭归纳的焦点问题所持观点的系统化论证,以期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代理词的主要目标是说服法庭接受已方观点,最终使委托人获得有利的判决。
1.2代理词在形式上必须能够引起法庭的关注,并给阅读者以美感,从而使代理词的内容获得被阅读的机会,最终使代理词中的观点被法庭接受。
2.代理词的分类
2.1代理词可分为一审代理词和非一审代理词。
2.2一审案件代理词应当对法庭归纳的焦点问题以及与诉讼请求相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系统化论证。
2.3非一审代理词是对上诉(再审)主张、抗辩主张的补充,可不必在代理词中就全案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阐述和论证(因为通常在上诉状、再审申请书中已进行了充分论述)。
3.代理词的制作要求:
3.1版面简洁清晰,给阅读者以严谨、清爽的感觉;
3.2文字精炼流畅,阅读起来琅琅上口;
3.3逻辑通顺,条理清楚;
3.4能够被判决书直接援引;
3.5能够与民事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举证意见)、质证意见、辩论意见形成一套完善的论证体系,避免逻辑不清、观点冲突;
3.6代理词在论证上应当做到严谨、有据可依。就事实问题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成文法、司法解释、有影响力的判例、学说的支持。
4.代理词的主要内容:
4.1标题;
4.2案件信息;
4.3首部;
4.4各争议焦点的标题;
4.5对相应争议焦点的观点;
4.6对争议焦点的事实论证;
4.7对争议焦点的法律论证;
4.8对全案的系统性观点;
4.9尾部;
4.10签署;
4.11页眉与页脚;
4.12页码。
5.代理词的设置与编排
5.1页面布局:
5.1.1首页应当使用律师事务所的函头纸,提交法院的纸质代理词中,如果使用了彩色LOGO或彩色图片等,相应的页面必须使用彩色打印。
5.1.2代理词应当采用A4纸,纵向布置。页边距采取普通模式,即上下均为2.54,左右均为3.18。
5.1.3首先将全文字体设置为中文宋体、西文TimesNew Roman,字号小四,行间距1.5倍,段间距为段前0.5,段后0.5。该设置为代理词的默认格式。
5.1.4代理词应当设置页码,页码采用小写数字,居中设置。
5.1.5代理词从第二页开始,可以设置页脚和页眉。页眉左边为委托人的名称,右边为法院设置的案件案号。
5.1.5在上述状态下对代理词的各模块进行排版。
5.2标题
5.2.1标题由两部分组成:案件名称 代理词
5.2.2标题分两行设置:
(1)第一行:案件名称,格式为:“**(委托人名称)与**(对方当事人)**(案号)一案的”。上面增加个一个空行。第一行字体设置为宋体小四号字,段前为1,段后1。
(2)第二行:“代理词”。字体设置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加黑,段前为0.5,段后1。
5.3案件信息
5.3.1案件信息为法院就该案配置的案号,该信息单独设置一行。
5.3.2案件信息行,设置在“代理词”之下,字体设置为宋体小四加黑,居右设置。段前0.5,段后0.5。
5.4首部
5.4.1首部由两部分组成:(1)称呼;(2)首部正文。
5.4.2称号的内容为:“审判长、审判员:”(或“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视情况而定)。字体设置为黑体小四(不加黑),段前0.5,段后0.5。居左设置,不退格。
5.4.3首部的内容格式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代理律师)作为其与**(对方当事人)**(案由)一案的**阶段(代理事项)的诉讼委托代理人。现我们依据事实和法律,结合法律归纳的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5.4.4首部正文内容为默认格式。
5.5各争议焦点的标题
5.5.1争议焦点的标题格式为:“序号” “、” “关于**的问题”,字体设置为黑体小四(不加黑),段前0.5,段后0.5。
5.5.2“序号”采用中文数字序号,如“一”、“二”、“三”……。
5.6对相应争议焦点的观点
5.6.1格式为:“我们认为:……。”
5.6.2该部分内容排版设置为默认格式。
5.7对争议焦点的事实及法律论证;
5.7.1该部分内容分为两部分:(1)事实认定方面;(2)法律适用方面。
5.7.2事实认定方面首先概括描述就该争议焦点的总观点,然后就此观点分列事实。分列的事实,应当加注序号(格式为:1、……2、……)。每个事实应当标注该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标注该事实对应于证据清单的位置,以便法庭查找与核对。
5.7.3法律适用方面首先概括描述就该争议焦点的总括观点,然后分别按如下顺序阐明其主张所依据的法律及相应的理解:
(1)法律;
(2)司法解释及批复等;
(3)有影响力的生效判决;
(4)有影响力的相关文献。
5.7.4依据案件需要,可以就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但分析应当简明扼要。
6.对全案的系统观点;
6.1该部分的格式为:“综上所述……”。
6.2该部分内容主要是以围绕着原告的诉讼请求,结合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对全案进行综合性论述,提出对本案的最后意见(相当于最后陈述)。
7.尾部
7.1尾部的内容的格式:“以上代理意见,敬请合议庭予以采纳,谢谢!”该部分内容为宋体小四,段前1,段后1。
8.签署
8.1该部分内容由三行组成:
8.1.1第一行:“**律师事务所”,宋体小四,加黑,段前1,段后1;
8.1.2第二行:“代理律师:(签字)”,字体小四,加黑,段前1,段后1;
8.1.3第三行:日期,格式为中文数字(如:二O一四年六月十一),该日期为开庭日期。
8.2该第三行首字竖向对齐,靠右设置,该三行中最靠右的字距离页面右边界8个字节的距离。
8.3该部分第一行与代理词尾部的距离为3个空行。
9.代理词的使用
9.1如果在法庭辩论时向法庭表示“辩论意见详见代理词”,或者法庭要求代理人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则必须在法庭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代理词。
9.2代理词应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应当盖在文本背面,以保护正面版面的美观。
9.3代理词提交法庭前应当征求当事人意见。
9.4向法庭提交书面代理词时应当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10.其他
10.1代理词的唯一目的是最有效率的说服法庭接受已方观点,因此为了此目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代理词的格式进行调整。
10.2团队各成员在使用本指引期间,应当注意收集各方反馈信息及执行效果,并不断总结经验,以便于对本指引不断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