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建议
关于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建议 发布人:民进黑龙江省委会 发布时间:2019-03-01 浏览:7259次
中共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基本方略,为指导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思想引领和科学指南,但是目前,我国多个省份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机制不健全、管理监测人员缺乏、盗采林木、防火困难等问题。为实现科学规范的全面治理需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进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此建议:
1、在全国实施林长制,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我国森林、湿地资源现状,围绕保护、修复和发展的目标,分级设立林长,建立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林长制督查、信息和考核制度;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的投入保障力度。
2、推进森林培育。各级林长要把森林资源总量增长、质量提高作为长期的目标和责任,发挥好管理指导作用,依据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将森林经营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对稀疏的天然过伐林、灌木林和疏林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恢复地带性植被;加强退耕还林管理,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3、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特色经果林采摘、商品林基地和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林产品特色品牌,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互联网+”经营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依林农民增收渠道。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全力维护林农权益。
4、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快完善地方林业法规体系。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5、预防治理森林灾害。建立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置系统,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预测预警预防,有效治理林业有害生物等危害。
执笔人:王俭(民进东北林业大学支部主任、东北林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