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会,我的十一月小姐

现在是渥太华时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我来到这个城市已经一百天了。

在我还未到达这里之前,房东姐姐跟我说:“我很喜欢渥太华这个城市,我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我是真的喜欢。

我喜欢坐这里的公交车,我喜欢这里下的雪,我喜欢这里每日都照进我房间里的阳光,我喜欢这里没有人声鼎沸和车水马龙。很多人受不了这里异样的宁静祥和,他们说这是一个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城市,但是我特别喜爱。

大概是因为我本身也是一个从内心深处就偏爱独处和安静的人。

我会坐最早的公交,避开上学上班的高峰期;我会选择车里最角落的位置坐下,然后撑着脑袋看外面一闪而过的房子、树木、河流,即使它们每天都一样;下了课后我会很早的回家,然后不再出门;我从来不晚归,除了和家里人一起出去吃饭或者逛街。

我甚至很少逛街了,现在想起来,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市中心的商场,黑五朋友们都在商场里血拼的时候,我在家里看会儿YouTube,写会儿作业,听会儿音乐,我好开心的。

我最骄傲的是,十一月份的目标是做一个早起早睡的人,然后我就做到了。

本来是十点半睡觉,最近九点半就已经要睡了,本来是五点钟起,现在是四点半起床。我睡的很好,我能很快睡着,有的时候家里有人在笑在吵会把我闹醒,我翻个身还能继续睡,除了我依旧多梦。

高中的时候我有一段时间很难入睡,入睡之后就是无法控制的噩梦,睡觉成了一件很累赘的事情。我发现,睡前泡脚能有助于睡眠,睡前的阅读也能有助睡眠。但是睡前玩手机会让睡眠变差,玩手机的时候大脑会变的兴奋,看书就不会了,人会慢慢放松,安静,然后自然就睡得好了。

我变得比以往要更加热爱生活了,我甚至是很爱学习。

我想呀,这要归功于我的良好生活作息,当人休息好的时候,心情就不会差。

一开始觉得大学学习太累了,我有些受不了,习惯后就觉得,学习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无法分割,又无比喜爱。我不会因为没考好或者作业成绩不高而不开心了,我会去找分数不高的原因,然后下次避免。

大一,我最大的财富,就是拥有很多可以犯错的机会。

几个月以前,我开启了自己的新事业,我在教一个小学生英语。她的妈妈拜托我的时候,我又开心又惶恐,开心是因为被人肯定,惶恐是因为觉得自己还不够好。我不知道该教那么小的小孩子什么英语,除了教她一些最基本的英语对话之外,我还跟她说了很多,如果再给我一次回到小学,我希望我会做的事情。

小女孩好乖,她说她写作业的时候总想做手工,问我怎么样才能在写作业的时候不想做手工。当时我觉得这个问题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我只知道怎么样在做作业的时候克制自己想玩手机的冲动,但是做手工,是很好的事情啊!比玩手机好一万倍!

于是我跟她说,做手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是一个非常好的爱好,不要因为任何事情而丢掉它。当你写作业的时候突然想做手工了,你就告诉自己,再多做五分钟,做完这五分钟,再逼自己做十分钟,当你每进步一点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一点一点把作业做完了,做完之后,请一定要尽情的去做手工呀!

我可爱的小女孩,你一定会越来越棒的。

来渥太华的第一百天,意味着我已经离开家里一百天了。

我依旧记得八月二十三号那天我在香港机场准备过安检了,我和爸爸妈妈拥抱了最后一下,妈妈靠在爸爸怀里哭的稀里哗啦,然后目送我,直到我转头已经看不见他们了。

身边的朋友们都准备好圣诞节回家的机票了,每个人问我回不回家的时候我都说我不回。

你不想家吗?

不太想。

其实也不是不想家,我是很想家的,这里再好都没有家里好啊。只是我的心里认为想家不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我不会想着想着就痛哭流涕,就打电话要妈妈,想家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我知道有人在一直等我回家。

主要是,我太忙了,分不出时间来想家。

一个人在外面的生活治好了我很多的坏毛病,在家里,该睡的时候不睡,该起的时候起不来;在家里不太爱喝水,总是要妈妈逼着喝,但是在这里每天至少可以喝掉一大壶;在家里不穿秋裤,大冬天还穿短袜被妈妈骂得不行,在这边十月份的时候就自觉穿上秋裤和长袜了;在家里做什么事情都拖,来渥太华之后甚至治好了拖延症……

哦对了,在家里妈妈逼着我看书都不看,在这里居然有了阅读的习惯。

所以,出国之后可以给自己打个99分,还有1分允许自己谦虚一下。

十一月终于过去了,我终于拿到了自己十二月份的生活费,我现在已经在想2019年的梦想了,我还是想买房,和2018年的梦想一模一样,真好!

这是我下一周的复习计划,如果有用的话,再拿出来分享。

再会啦,我的十一月小姐!

你好呀,十二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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