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 唐诗解读——杜甫之《三绝句》(其二)

二十一家同入蜀,惟残一人出骆谷。

自说二女啮臂时,回头却向秦云哭。

注:

惟:只。

残:剩下。

骆谷:在现在陕西省周至县西南,唐朝时是由关中去蜀(四川)的必经之地。

啮臂;古人分别时用牙咬臂,一般表示下决心,这里是狠心和不忍心的意思。

秦:现在陕西省境内,古时是秦国的地域。

解读:

这一首主要是记录了一位难民的陈述。他们一家因为逃避党项羌、吐谷浑等的杀掠,和另外二十家结伴同行,奔赴四川。这二十一家,少说也有百来口人,但离开长安,进入骆谷道,(在今陕西省周至县西南,洋县以北,是当时由陕西去四川的必由之路。)沿途因各种原因,导致大量失散和死亡,等了骆谷后,只剩下他一个人。可是洋县离四川还有一段路程。

三、四句则转而具体讲到自己的悲惨经历。由于兵荒马乱,连自己最爱的两个女儿也无法顾及,只好将他们抛弃了,啮臂而别,只身南逃。(古人以咬对方的臂膊以表示极度亲密的感情的习惯。男女相爱,也有啮臂之盟),他对人提及这段惨痛往事时,又不禁回头向陕西那个方向哭将起来。“自说”两字,连接上文,并突出这位难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幕,也生发结句,鲜明地再现了难民们的动作和感情。

王粲曾在著名的《七哀诗》中写道:“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未知身死处,何能两相完。”与杜甫的这首诗可谓异曲同工,都是对不义之战的控诉,成为那个时代民众苦痛生活的真实记录。

杜甫(712—770),字子美,排行二,河南巩县人。其十三世祖杜预,乃京兆杜陵人,故杜甫自称“杜陵布衣”,即指其郡望。十世祖杜逊,东晋时南迁襄阳,故或称襄阳杜甫,乃指其祖籍。杜甫一度曾居长安城南少陵附近,故又自称“少陵野老”,世称“杜少陵”。其祖父杜审言,武后时膳部员外郞,于初唐五言律诗之形成起过积极作用。其父杜闲,曾任兖州司马,奉天县令。
杜甫七岁开始学诗,十四时其诗文便引起洛阳名士之重视,被誉为“似班扬”。青年时代正值唐玄宗开元全盛时期,经过前后三次、历时十年之漫游生活。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举进士,不第。天宝六载,公元747年,玄宗“诏天下,有一艺,诣毂下”,由于中书令以“野无遗贤”而无人一人中举,杜甫应是届制举,又落第。天宝十年,唐玄宗祭祀老子、太庙和天地,杜甫献《三大礼赋》,得玄宗赞赏,命待制集贤院,而终无结果。十四载,方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同年十一月,杜甫回家省亲,安史之乱爆发,次年六月,玄宗西逃入蜀,长安陷落,杜甫亦陷其中。八月,肃宗李亨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四月,杜甫奔赴行在凤翔,授左拾遗,故杜甫又称杜拾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五月,杜甫出任华州司功。次年秋,弃官司西去秦州(今甘肃天水)、同谷(今甘肃成县),决计入蜀。从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至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十一年的时间,用杜甫的话是“漂泊西南天地间”。上元元年春天,他在成都西浣花溪畔筑草堂,与成都故人尹平武时有诗歌唱和。代宗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因避徐知道之乱,流亡梓州(今四川三台)和阆州(今四川阆中)。广德二年(公元764年)重返成都,入严武幕,任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郞,故世称“杜工部”。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四月,严武去世,杜甫携家离开成都,途经渝州、忠州至云安,于次年(大历元年,公元766年)至夔州,居未满两年,作诗430余首,也是他一生中创作最为丰收和旺盛的时期。大历三年正月起程出三峡,辗转江、湘之间,大历四年,杜甫居无定所,往来岳阳、长沙、衡州、耒阳之间,大历五年冬,在长沙去往岳阳一条小船上,一代诗人杜甫病死。
杜甫生平新旧《唐书》皆有传,现存诗歌1440余首,《全唐诗》编为19卷。
明人对杜甫的诗歌评价极高,誉为“诗圣”。且杜甫的诗歌在思想艺术上集中反映了盛唐向中唐过渡时期的社会现实,其忧世悯人的深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足为后世楷模,故杜诗一直以来有“诗史”之称,所谓“少陵为诗,不啻少陵自为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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