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之外的“外部性”问题
【经岚观察】19005
外部性之外的“外部性”问题
——城市环境与经济长周期历史演变的几点思考(2)
文/李志青
接着上一篇思考,今天再写一点。从长周期历史演变角度思考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破解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某些矛盾之处。
比如,在环境经济学教科书中,所有人都可以从“外部性理论”中感受其中的奇妙之处,外部性理论之所以很奇妙,是因为自从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外部(社会)成本概念后,整个经济世界就变得更加明朗透彻(成本也许是一个观察经济世界的很好视角,有意思的是,仅仅10年后,科斯又提出交易成本理论,让经济活动变得更为透明,经济学的解释力变得更强),很多原先无法得到解释和解决的问题,在引入外部成本后无疑变得“前景光明”。就如环境污染问题,理论明明白白地证实并告诉我们,只要解决了外部成本与内部(私人)成本的不对称难题,就可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但事实上,多年之后我们发现,现实与这个理论成果相距甚远,世界上不乏基于外部成本而制定的各种政策和制度,但站在大历史的视角来观察,环境问题就如“打地鼠”游戏一般,这里下去了,那里却又上来了。
为何呢?有大量经济学论文展开研究,比如70年代的一篇著名论文(Weitzman,1972)就通过比较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的差异提出消除外部成本的一些条件,但从实践来看,外部成本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小至一个社区的垃圾问题,大至全球的气候变化问题等等。
是理论错误了吗?如果我们仅仅站在一个微观的、短期的视角,的确可以证明外部成本理论的“谬误”所在,第一是我们根本无法计算真正的外部成本水平进而对外部性进行定价,第二,更为重要的是,外部成本存在漏出,也就是在外部性之外,还有“外部性”。但外部性之外所存在的外部性恰恰证明,外部成本理论仍然是成立和适用的。
怎么理解外部性之外的“外部性”问题,在实践中,这个问题其实不容易观察。
就拿生活垃圾为例,所有居民都知晓在小区内乱扔垃圾是有损环境的(社区将直接承担外部成本),因此放在社区层面上观察,可以发现,将垃圾置入垃圾箱内的规范,可以在很短时间就被认同并付诸行动。但再进一步,将垃圾进行分类后置入垃圾箱,这个行为规范其实是在解决更大的一种外部成本(是由所有社区共同承担的外部成本),有利于保护更大空间范围内的环境。但显然,居民对更大范围外部成本的认同度就大大降低了,这里面既有一些成本分担上的考量,也不可否则,存在一些行为经济学的心理因素,即“为何要为我看不到的成本买单?”
这个例子中,正因为社区内部的外部成本之外还嵌套着另一层、甚至多层的“外部成本”问题,因此,在政策制定初期,仅仅基于局部和短期观察而消除第一层外部成本显然是不够的。反过来,从公众遵循初期垃圾行为规范的历史过程来看,其实可以发现,公众对垃圾投放的认同实则源自于对本社区“外部成本”的认同,这其实正是当前解决垃圾分类问题的出发点,也就是如何将“外部成本”之外的“外部成本”回归到社区层面,回归到公众看得见的层面。
其实,在环境与经济的历史长周期考察中,还有类似的案例,比如气候变化全球应对,这是一个典型的“外部成本多重嵌套”所导致的复杂环境问题,国际社会最终解决的思路仍然是一层一层还原并落实外部成本,比如从界定各国碳减排的配额和责任开始。
此外,从城市的中观维度看,外部性的外部性问题也很严重,由于城市层级、位置、产业等等的不同,一个城市内部外部性问题较为容易解决(其实也不容易),但很多城市面临复杂的外部性嵌套,此时城市自身就显得无能为力了,需要更大范围的市场机制与政府力量介入,比如绿色金融、生态补偿等等。
就此而言,中央环保督察是一个很好的研究对象,从中可以看出多少城市的外部性嵌套过程被中央环保督察切断,进而产生更多后续的各种环境经济金融问题。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昨天复旦校园彩虹当空,今天适逢端午节高考,预祝所有学子都有好彩头,祝各位朋友端午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