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北京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取得这些成果!

▲2月2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北京市“回顾‘十三五’ 展望‘十四五’”系列新闻发布会深化改革专场。市委改革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胡雪峰,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艳林,市住建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冯可梁,市商务局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刘梅英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十三五”期间首都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情况:
“十三五”时期,全市社会建设和民政部门坚持党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采取精准施策,推动首都基层社会治理改革不断深化。应该说,这五年是首都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最快、改革最深、老百姓受益最多的五年。下面,我重点从两个方面向大家介绍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有关情况。

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街道有了“指挥棒”

让“看得见的管得了”。人们常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长期以来基层治理存在条块关系不顺、街乡职能定位不清、权责边界不明等问题,被形象地喻为“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坚持党建引领,把“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作为全市“1号改革课题”,通过赋权、下沉、增效,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建立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固化“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改革经验,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给街道办事处赋权增能。按照综合化、扁平化的原则推动街道“大部制”改革,将街道原来“向上对口”的20多个科室,精简为“向下对应”、直接服务居民的“六室一队三中心”架构,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赋予街道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考核评价等七项职权。明确街道办事处可以以自己名义开展行政执法,下放431项行政执法职权。率先出台《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职责规定》,明确6大职责板块、98项内容,未列入职责清单的事项,不得擅自向街道委托、授权、下放,坚决把不该加给街道的负担挡在门外,使街道聚精会神地抓主责主业,逐步实现有权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做事。
协管员下沉街道(乡镇)统筹使用。印发《北京市城市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市级统筹、区级管理、街乡使用、部门指导的城市协管员管理体制机制。到2020年底,已推动市级部门主管的16支队伍近13.4万名协管员下沉至街道(乡镇),逐步实行由街道(乡镇)进行属地管理,实现优化整合和统筹使用,基层社会治理力量进一步增强。
今后街道常住人口不超过15万。出台《北京市街道办事处设立标准(试行)》,充分考虑地域面积、人口规模、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优化调整街道规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和水平,适应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今后,首都功能核心区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一般不小于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一般不低于5万人、不超过10万人,其他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常住人口不超过15万人。多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超八成。

社区治理改革——社区有更多时间围着居民转

吹哨报到向社区治理深化。出台《关于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向社区治理深化的实施方案》,推进“吹哨报到”向社区深化,聚焦办好群众家门口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到“民呼我应”,解决了一批垃圾堆放清理、背街小巷治理、拆除违章建筑、小区停车难等群众家门口的难事。
社区挂牌从120多块精简为15块。出台《北京市社区工作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开展社区减负增效,明确社区法定职责34项,市级部门下派到社区的填报表格精简为7项,社区盖章证明事项减少到3项,全市社区挂牌从120多块精简为15块,有效改变了“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的现象。
给大社区“瘦身”。出台《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标准》和《北京市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破解超大社区治理问题,夯实城市精细化治理基础,让社区“管得住”“管得好”。规定社区规模一般在2000户6000人,不超过3000户9000人,规定按照每110户至150户居民配置1人的标准配备,每个社区的社工人数不得少于9人。目前全市82个5000户以上的超大社区已有62个完成拆分。
社区更好地回归自治本位。落实颁布村居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实现村(居)委会以特别法人身份履行法定义务和权力。推进社区自治网络向楼门院延伸,全市共划分居民小组56447个、村民小组25954个。全市普遍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社区议事厅,完成300个楼门院治理示范点,通过利用社区公益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等解决社区治理难题,吸引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协商共治。
探索打破社区工作者职业“天花板”。大幅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位居全国前列。探索解决社区工作者发展瓶颈问题,目前已有117名优秀社区工作者被招录为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
 “十四五”时期,全市社会建设和民政部门将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化改革,做强街道、做优社区、做精服务,推动形成简约高效、响应及时、多元参与、守望相助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建设超大城市特色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在做强街道方面

健全街道(乡镇)职责清单、赋权清单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扩大服务管理权限,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加大向街道办事处赋权增能,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作用,打造文明、活力、宜居、平安街道。
调整街道乡镇行政区划设置,加快城市化成熟地区乡镇向街道办事处转制,逐步撤销地区办事处,开展城乡结合部“撤村建居”工作,推进城市治理精细化。
深化党建引领“吹哨报到”改革,加快完善基层治理应急机制、服务群众响应机制和抓落实“最后一公里”工作机制。

在做优社区方面

推进党建引领社区治理重心下移,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向社区治理深化的制度机制,将自治单元从社区向小区、院落、楼门、胡同等延伸,推进社区治理落细落小落实。
做实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实施社区党建“领头雁”工程,健全完善社区专员制度,提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水平。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完善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考公务员、街道事业单位定向招考优秀社区工作者等制度。
加强社区立法,完善城乡社区法人资格制度,规范居委会工作职责。
持续推进社区减负,落实社区工作准入管理机制,推动社区真减负、减真负。
推进社区议事协商,推动城乡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重大事项重大资金使用活动。
调整城乡社区规模设置,对3000户以上的社区进行优化调整。
持续推进“回天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居民共治的超大城市基层治理路子。

在做精服务方面

推行社区服务目录管理制度,健全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生活服务和公益服务全响应体系。
推进社区服务站改革,推行“综合窗口”“全能社工”模式,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社区延伸,健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

记者提问:我们了解到,最近北京出台了《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标准》,可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

李红兵回答:

本文转载自“北京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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