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随笔】鲁迅之我见
鲁迅之我见
郭宜宁
自知资历尚浅,在评价一位文学巨匠时无从下笔,也不曾想过,要把矛头对准一位已过世的大师,但终其一生,他的确令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将感受到一丝愚昧。
对于他心中的“责任”意识,我是略有些无语的,他可以说是成功毁掉了一位花季少女的人生。朱安是包办婚姻里他的妻子,对于这个素未谋面的女人,鲁迅应了下来,新婚之夜,两人同床异梦,既是如此,又何必娶她?您觉得自己对她有责任,那么在你们未成亲前,总是没有吧,退婚对女性造成的伤害很大,可比起一个人孤独终老,这又算得了什么?
因为“责任”,朱安这一生,便是毁了吧!其实两个人本不该成亲的啊!鲁迅会在后来遇上陪自己度过余生的许广平,而朱安也不至于每天都被“囚禁”在周家,看着自己的丈夫与其她女人成双入对。女人都是善妒的吧!她朱安再受老太太喜欢又如何呢?鲁迅正眼看过她?所谓责任,不过是自己的愚昧与自私融为一体。我这样说不是在批判鲁迅先生什么,只是就事论事罢!
怎么说,他大抵是把朱安当作人生中的一个污点,他觉得自己的命运就该自己掌控,那,朱安呢?莫名可笑。鲁迅终是负了她,也从未承认过这个是却不是的妻子。
真正的人生赢家一步一步靠近鲁迅的心,二人最终有了位独子——周海婴。这一切,该是朱安梦寐以求的,只可惜,造化弄人。朱安还是输给了封建制度,输给了鲁迅口中所谓的“责任”。
纵观其一生,可悲!鲁迅先生的光环笼罩了她一辈子,可自己还是没能步入他心。直至去世,她都不能与鲁迅葬在一起,这个原配妻子当的,何其悲哀!
鲁迅先生啊,你在文坛摸爬滚打好些年,写了一辈子书,也获得了很高的荣誉,甚至做到了让毛主席在评价你时都极尽欣赏、赞美之辞。可你,如此一位文坛大咖,仍旧败给了世上最庸俗的——感情。无论是夫妻之情,还是手足之情,你,都输了。
鲁迅之我见
乔祉璇
鲁迅是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学史上开的最艳丽的革命花。伟大的革命家,用清晰的思想、犀利的文字,巧妙地将各个阶级革了一遍,真是令人生畏。
中国杂文第一家,小说炉火纯青,散文集《朝花夕拾》,翻译的作品不在少数,与其弟周作人文学史上两大高峰。
鲁迅原名周树人,身为长子,鲁迅比任何人都懂得责任。自幼丧父,像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为母亲弟弟遮风挡雨,支撑着这个家。在北京买了三千五百大洋的三进院把二弟一家、三弟、母亲与名义上的妻子接到北京。虽然一直革命革命革命,却没有革家人,未与原配朱安离婚。鲁迅讽刺蔑视封建,却因为责任而使自己身上仍有那么一点封建留下来的气息,由此看来鲁迅的道德修养与品行,是值得让人敬佩的。虽然在上海与沈先生居住在一起,不过在独特的历史背景下可以原谅。
朱安我也很佩服,外表不像林徽因,也没有文化,裹着的小脚更是封建的标志。一生没有丈夫的宠爱,与婆婆相依一辈子。爱鲁迅,也爱鲁迅与沈先生的儿子,我对此百思不得其解。鲁迅去世后她不肯把一本鲁迅的书卖给他人,直到逝世。可怜的女子。
毛泽东对鲁迅先生评价很高。九个“最”子恰能体现这一点。“鲁郭茅巴老曹”中居首位。至今鲁迅的文章,随着语文课本走进人的学习和生活中,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
鲁迅之我见
冯钰然
周五下午得幸观赏纪录片……尾声之鲁迅。一个半小时的正坐仰面,让我或多或少对这一个封建末期风云莫测的大家庭产生一些看法。这个家庭是姓周的,兄弟仨人,因为古老的正统思想聚在一起,由于是讲尾声,所以对除鲁迅之外的俩人讲述一较多。
鲁迅,音译lution,取自“革命”一词中的后半部分,可以见得,这个周老大是个革命家,一生都在追求民主,既是笔名那么他又是个作家,是下笔胆大,不畏强暴的作家。在封建的旧文化中他似一只蝶,盈盈飞过漫山花丛却不沾杂其色其味,可又能扇起一阵派之风,在山的最高处揭露其黑暗统治,大呼:“跟上时代的思想潮流”!
但其实,没人真正了解这蝶到底在舞些什么,绝大部分人认为他是伟人,是中国的高尔基,又有人认为他的文字读起来疙疙瘩瘩的,我当然无法爷辨哪种评价是正确的,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受到封建旧思想的洗礼,这揪及他的家人,他的孩子。
朱安,典型的社会底层的妇女,从视频得知她还缠着小脚,自与鲁迅结婚后便恪守妇道,接受这包办婚姻。她又没有极高的思想文化,便只能这样认为缠足的都是好人家的女儿,图片中朱安坐在凳子上,佝偻着背,没有老夫人和鲁迅,她只能被埋没在社会中,孔乙已,近来才学到这个人物,一个要面子可偏又落榜的人,终日无所事是,养成偷人东西的恶习,可他又能怎样吧?封建的科举制给了他重重一鞭,没有主要经济来源断失一腿的人,也只能成为别人喝酒间谈笑扯谈的话题了吧……
视频也讲述了周作人,周建人,多么思想觉悟低,多么没有主见……也只是大树底下好乖凉,寻求鲁迅的庇护罢了。
脑海中鲁下过是那瘦板的身材,一两寸的头发,少年是眉眼清秀的正气,中年时两抹胡子的傲然,是永屹立在中国魂顶端的身影。
鲁迅之我见
肖语涵
鲁迅,一生被谓“狂人”,他的文字,无不讽刺犀利,又正气凛然。可殊不知卸去纸笔盔甲的他,也有番君子风度和大气。
现人对鲁迅评价,总是褒贬不一,有些欣赏他的文采,也有人厌恶他个性的鲜明。尽管世人对其见解不同,但我却独喜欢他的文笔。《孔乙己》中对人物描写笔触不多,却极为精辟,渗透人心。《鲁迅全集》里的杂文,尖锐而犀利,其思想的深度与广度,远非我所能企及的。说到他的文章,不得不提的便是《狂人日记》,它的内容就毋庸赘言了。看似不合逻辑,实则千丝万缕,以病态的人写病态的社会,深刻勾勒出封建的黑暗。他用一个疯子的视角,口吐惊人之言,洞悉世态人情,结合背景,我们可以想见,当时说实话,冲破牢笼,实非易事。他发出的“救救孩子!”的呼声,实在是振聋发聩,思虑深远。
鲁迅,只是个普通人,又极不普通。他吞吐着烟雾,倔强的须发正如他倔强的个性。虽然看上去有点老了,也有点倦了,但他的双眼仍放出慑人的神采,仿佛千年以来即是如此。看穿你,看穿一切世故人情。但我知道,这就是那个贴身藏着匕首的男人。
阅览多年笔墨,只有他,永不褪色,傲俯万众,横眉峻面的,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