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导读(四十五)——第21卦《噬嗑》卦(上)

噬嗑卦第二十一:震下离上火雷[shìhé]噬嗑

【原文】

噬嗑:亨,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chì)敕法。

【注释】

(1)噬嗑:卦题。下卦为阳卦《震》,上卦为阴卦《离》,阴阳相济,刚柔相交。像刚齿破物,柔舌试味,齿舌配合,去粗取精,故名“噬嗑”,象征“(niè)啮合”。说明施用刑法刑法必须坚持正直、公正、明察、果断兼顾中庸、刚柔并济的原则。要恩威并用,严明结合。强调信赏必罚,以正法令;一旦滥用权力,将不可收拾。

(2)亨,利用狱:“狱”,刑罚。此谓事物当相间相隔之时,若能“啮合”则可亨通;凡物之不亲,由有间也;物之不齐,由有过也;啮而合之,所以通也;犹如“刑法”可以除去间隔之物,故曰“利用狱”。

(3)颐中有物:“颐”,上下颚之间的总称,即“口腔”。此以口中有物,正可啮合,释卦名“噬嗑”之义。

(4)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刚、动、雷,均指下震;柔、明、电,均指上离。此举上下卦象,说明   刚柔上下分处、交动而“噬嗑”之义明,雷电相随兴作、交合而“噬嗑”之理彰。

(5)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柔”,指六五;此谓六五柔中居尊,虽不当纯柔正位,却能刚柔相济;治狱之道,全刚则伤于严暴,过柔则失于宽纵,五为用狱之主,以柔处刚而得中,得用狱之宜也,以释卦辞“利用狱”。

(6)雷电噬嗑:释卦下震为雷,上离为电之象,电明而雷威,雷电相须并见之物,亦有嗑象。

(7)明罚敕法:“明:”,用作动词。“敕”,通“勅”,即“正、整、理”。雷所以动物,电所以照物,雷电震照则万物不能怀邪;说明先王效法《噬嗑》之象,明其刑罚,正其法令,使天下合一。

【译文】

《噬嗑》卦象征咬合:亨通无阻,利于听讼治狱。

《彖传》说:口腔中有食物而咀嚼,就是《噬嗑》。不断咀嚼才能去粗求精,分化食物,得以滋养而亨通。故面对一切事物当象吃东西一样不断品味、辩证,从而才能刚柔分、动而明,就象雷电交加时能彰显一切,闪亮天下。它柔和得中而向上发展,虽不得位,但刚柔兼济而无大碍,有利于听讼治狱。

《象传》说:电明而雷威,和合而相彰,这是《噬嗑》的卦象。先王从中受到启示,彰明刑罚,正其法令。

【解说】

《噬嗑》卦下卦《震》是雷,上卦《离》是明,雷鸣电闪,相须而动,电闪明于上则无所不照;雷震威于下则无不慑伏。主体“六五”居外卦中位,柔爻刚位,象征刚柔兼备;具备威吓﹑明察﹑适中的条件,所以,有利于执行刑罚。以雷霆万钧的威势,足以明察秋毫的光明,象征上天为人类的罪过震惊而公正惩罚。

《噬嗑》卦所有爻由阳变阴或者由阴变阳而形成的“错卦”是“水风井”,将上、下卦颠倒后而得到的“综卦”是“山火贲”。《序卦传》说:“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意思是“《观》卦有童观、窥观、大观等,代表不同的思想观念,观念分歧必然会导致不和谐;所以《观》卦之后接着是《噬嗑》卦,'噬嗑’是'磨合’的意思。”喻指推行政教制度有了可观的成就,民心自然相合。

从卦象上看,《噬嗑》卦是《颐》卦中出现了一个阳刚之爻,象征口齿咬合食物。吃东西则必然要用嘴细嚼慢咽去粗求精,从而才能分化食物获得颐养。论之于政只有不断地对事物进行分析和论证才能明晰一切存在的问题和确定行动方向。因此如能如此而动则必合而章,动而明,无物不亨。凡事不能亨通,必然中间有障碍;如果将中间的障碍咬碎,当然就亨通了。这一含意,象征刑罚;刑罚,就是要铲除构成障碍的不良份子。颐中有物曰噬嗑,意分辨也。有分辨有论证,才能微察秋毫而大物不过,因而十分亨通,可用来断牢狱之事。这一卦强调:刑罚为不得己的手段,必须中庸、正直、明察、果断,刚柔并济,公正执行。一旦泛滥,就不可收拾了。

【原文】

初九:(jù)屦校灭趾,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注释】

(1)屦校灭趾,无咎:“屦”,古代用麻葛制成的一种鞋,此用如动词,即“足着”。“校”,木制的刑具,这里指加在足上的(zhì)桎。“屦校”,带上脚镣。“灭”,伤灭。此谓初九处“噬嗑”之始,犹如初触刑法,其过尚微,故仅受着足械、伤脚趾的小惩;因其质本阳刚,有受“小惩”而能“大诫”之象,不致重犯大过,故“无咎”。

【译文】

初九,足着刑具而伤断脚趾,但没有大的危害。

《象传》说:“足着刑具而伤断脚趾”,因为初九受到警戒,不至于旧罪重犯。

【解说】

第一爻是是主卦下爻,代表主方的行动,阳爻,表示主方积极主动地谋取和扩大自己的利益,比如:创新、创业、投资、进攻、求职、示爱等。主方积极主动,客方也积极主动,主客双方有冲突,主方的行动受到阻碍。主方积极主动是应当的,不应当受到怪罪。

第一爻阳爻在阳位,当位,表明主方积极主动,有可能取得发展,改善素质,是潜在的对主方有利的因素;与四阳不有应,表明客方也积极主动,主方遇到强烈竞争。由于潜在对主方有利的因素存在,因此爻辞说“无咎”。

从卦象上看,“初九”阳爻居刚位,在下卦《震》之始,上与“九四”敌应,有率众闹事、不服管束、图谋不轨的行为。对于这类不守规矩的小人,要加以警戒和防范。“初九”相当于刑罚的开始,罪行不严重,刑罚也轻,所以只罚带脚镣,伤到脚趾。受到罚为什么说“无咎”?《系辞下传》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恶行应及早制止,以免扩大,就可以避免灾祸。《象传》说“不行也”,是指不再犯的意思。这一爻强调:量刑适当,小惩大诫;对小罪加以惩罚,以防止蔓衍成大恶。

【原文】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注释】

(1)噬肤:“噬”,喻施用刑法。“肤”,柔脆之物也,喻用刑顺利无碍。此言六二柔顺中正,当“噬嗑”之时,有施刑于人、顺当无阻之象。

(2)灭鼻,无咎:此谓六二以柔乘刚,用刑稍过,犹如对服罪者施用“灭鼻”的严刑;但所刑中其要害,故“无咎”。

(3)乘刚:释“噬肤灭鼻”之义,以其乘刚,故用刑深也。

【译文】

六二,用刑治狱像吃鲜鱼嫩肉一样容易地达到了让受刑人服罪的目的;可以用割鼻的刑罚,没有危害。

《象传》说:“用刑治狱像吃鲜鱼嫩肉一样容易地达到了让受刑人服罪的目的;可以用割鼻的刑罚”,因为六二乘凌阳刚之上,必须用重刑服众。

【解说】

第二爻是主卦中爻,代表主方素质。阴爻,表示主方的素质不佳。比如:资金缺乏、地位底下、实力薄弱、教育程度低等。主方的素质不佳,然而在积极行动,努力改善自己的素质,在此过程中,可能与客方有冲突,受到刺激;“噬肤灭鼻”,不应当受到怪罪。联系上条爻辞中的“屦校灭趾”可见,这里的“噬”的主语应当是刑具。

第二爻是阴爻在阴位,当位,表明主方素质不佳,是寻求发展的动力,有可能从客方取得收益,是潜在的对主方有利的因素;与五阴不有应,表明客方的素质也不佳,不可能让主方有收益。由于潜在的有利因素存在,因此爻辞说“无咎”。

一说,《噬嗑》卦是由《否》卦变化而来的。《否》卦是消息卦,根据消息卦特点,《否卦》待息的是三个阴爻,《噬嗑》卦“六二”与“初九”以及待息的一个阴爻可组成《坎》体,“坎为月”,汉字中“月”与肉相同。“六二”是坎体上爻,属肉的表皮,故曰“肤”。《噬嗑》卦“初九”与下面两个待息的阴爻组成《艮》体,《易》以艮为鼻,故曰“鼻”。《易·说卦传》曰:“山泽通气”。山取象于《艮》,泽取象于《兑》;“兑为口”,口与鼻通气,故知《艮》为鼻,鼻高亦象山也。《噬嗑》卦“初九”原为《否》卦“九五”。在《否》卦中,“六二”与“九五”为相应关系,敬而远之也;卦变为《噬嗑》后,“六二”与“初九”成为相比关系。

“噬肤灭鼻”是一种十分亲近的肌肤接触,比如亲吻。过于亲密,一要注意场合,二要注意对象。《易》以刚为大人,为君子;以柔为小人,为女子。“六二”以柔乘于“初九”之上,为“不逊”之象。在私密场合则可,在公共场合则不雅;在小人(女子)之间则可,在君子之间则可丑也。“六二”居内卦中位,是为家室之位。在私密的家室中,“噬肤灭鼻”、亲密无间,对于小人或女子而言,是很正常的现象,故曰“无咎”。而对于君子,则多有不妥。

从卦象上看,“六二”阴爻居阴位得正,但与全卦之中的君爻“六五”敌应。与最高领导失和,会导致其自身发展不顺。但在下卦中位,裁判公正、适切,处置罪犯就像咬柔软的肉那样容易,可以用较重的刑罚以收到惩诫的效果。所以,即使用割鼻的刑罚,也没有危害。这一爻强调:重罚以戒。

【原文】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注释】

(1)噬腊肉遇毒:“腊肉”,干肉;喻施刑于不服者。“毒”,指害草、苦恶之物。此谓六三居《噬嗑》下卦之上,为施刑于人之象,但阴柔失位,受刑者不服生怨,犹如咬啮腊肉而遇毒物。

(2)小吝,无咎:“吝”,过分爱惜;指六三顺承九四之阳,下不乘刚,其刑不施于正顺者。故虽失位“遇毒”,唯小有憾惜而已,不致咎害。

【译文】

六三,用刑治狱像咬坚硬的腊肉那样不顺利,遇到毒物,有小麻烦,还不至于有大的危害。

《象传》说:“用刑治狱像咬坚硬的腊肉那样不顺利,遇到毒物,有小麻烦”,因为六三居位不妥当,不称其位,不能服众。

【解说】

第三爻是主卦的上爻,代表主方的态度。阴爻,表示主方态度随和。但客方态度强硬,主方受到客方制约,如同“噬腊肉,遇毒”。客方有些过分,然而,主方态度随和,忍受了,不应当受到怪罪;这里的“噬”的主语应当是刑具。

第三爻是阴爻在阳位,不当位,表明主方态度随和,有可能受客方制约;与六阳有应,表明客方态度强硬,正好可以制约态度随和的主方,对主方不利。所以爻辞说“小吝”。第三爻是对第二爻的补充,这两条爻都是阴爻,表示主方的素质很差,实力极弱,随和态度是实力极弱的表现,主方不应当受到怪罪,所以爻辞说“无咎”。

从卦象上看,“六三”阴爻柔弱,居阳位不正,象征优柔寡断,裁判不能公正适切的顺利进行,就像咬坚硬又味道浓烈的干肉,会有困难;但经过咬碎之后,就能排除障碍,最终不会有过失。“六三”居《噬嗑》上互卦《坎》卦的下爻,《坎》为毒,所以有“遇毒”之象。但“六三”爻又是下互卦《艮》卦的中爻,遇险而止,所以中毒不深,不会有大的灾难,只是有些小麻烦。这一爻强调:治理刑狱,必先正位,才能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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