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3:零对价受让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讨论

今天开始回归我们可爱的《2020案例》,即将进入权益性交易部分的例子。所谓权益性交易,就是公司与和本公司有权益关系(直接或者间接都算),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那部分不公允的交易。
交易有市场化行为也有非市场化的行为,也就是要不是看着你是我儿子或者你是我爸爸,我才不会做的交易,考虑对方的特殊关系,并且一方单方面受益的交易。
目的当然可能有很多,有正着做,希望把上市公司数据做的好看一点的,有倒着做,利用大股东身份试图扒皮上市公司的。
所以出于降低操纵,还原市场化主体市场化能力的目的,相关的交易一旦判定为权益性交易,是直接进入所有者权益,并不会影响净利润的。
今天我们来看案例8-06,C公司51%股东是A,49%是B。AB之间没有关联关系。现在49%的C公司股权值1个亿。之前年度,B受让A持有的股权,并且利用A在国内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但是现在市场低迷,产能过剩,B公司急于退出,将所持49%股权以0对价转让给A公司。
问是否属于权益性交易?这部分少数股权初始入账是0还是1个亿?
这个差距数字真实很酸爽。
结论是倾向认为是公允交易
  1. AB之间没有其他关联关系。

  2. B之前利用了A公司资源

  3. 市场低迷,产能过剩,且AB都是市场从业者,B急于退出,属于对行业有判断能力。

  4. A没有承担额外承诺和额外义务。

所以,认为这个交易是公允交易,少数股权入账价值是0,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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