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关羽水淹七军时,于禁投降是对是错?曹丕羞辱他是对是错?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关羽在樊城城外凭借水战击败曹魏于禁和庞德两员大将及所属部队,《三国志·于禁传》中记载:
秋,大霖雨,汉水溢,平地水数丈,禁等七军皆没。禁与诸将登高望水,无所回避。羽乘大船就攻禁等,禁遂降。惟庞德不屈节而死。
这一战结束没多久,关羽就在东吴军队的进攻下兵败身亡,于禁落到了东吴孙权手上,公元221年,孙权把于禁送还给了曹魏。
当时,曹魏的掌权者已经变成了魏文帝曹丕,他见到于禁后,先是安慰,然后在于禁去拜祭曹操时,却将“庞德愤怒、禁降服之状”的画像提前挂到了曹操的墓前。
于是,看见画像的于禁“惭恚(怨恨、愤怒之意)发病薨”。
可以说,于禁是被曹丕羞辱至死的。
北宋司马光后来在其所修纂的《资治通鉴》中讲述这一段历史时,对曹丕的行为很不以为然,他说:
于禁将数万众,败不能死,生降于敌,既而复归。文帝废之可也,杀之可也,乃画陵屋以辱之,斯为不君矣!
司马光认为曹丕不该用羞辱的方式对待于禁,如果有罪,应该给他个痛快。
司马光的观点对不对?站在儒家道德观,以及臣子的角度上来看,或许是对的。
但从君王和政治、以及曹魏当时的军事制度的角度上来看,又未必是对。
为什么这么说?下面略作分析。
一:于禁率部投降关羽,无必死之罪,且情有可原
曹丕在看到归国的于禁时,为何不能直接用律法处死这位给曹魏政权带来莫大耻辱的败军之将?
一军之统帅,率领近三万军队向敌国投降,无论怎么看,都应该是死罪。
但于禁投降时的情况却有所不同。
于禁虽败,而且是惨败,甚至因他之败,吓得曹操差点要迁都,但从军事角度以及于禁所具备的权责上来说,情有可原。
于禁当时确实没法死扛。
虽然关羽水淹七军时战况的具体描述在史书上没有多少记载,可从有限的叙述中,也能看出于禁的困境。
《三国志》中写“无所回避……遂降”,《资治通鉴》中写“禁等穷迫,遂降”。
于禁和麾下的三万兵马,除大水突发时淹死小部分外,其余的,全部被困在几块小高地上。
魏军不但被切割开来,无法再继续统一指挥,且缺衣少粮。
最重要的是,当时四周全是水,就算魏军有余力死战,一帮北方旱鸭子在水中,又能有多少战斗力?
这可不比正常天气时被包围在平地或山谷等地形中,哪怕地势险要一些,肯拼命的话,突围的可能性虽小,但还是有。
战斗力在三国中首屈一指的魏军在水中是毫无办法的,死战的想法只能是让士兵去送死,却未必能战。
于禁被关羽包围时,近在咫尺的曹仁都没有从樊城出兵救援,出来也是送死。
曹仁和于禁身经百战,都不是傻子,史书上的简短叙述也说清楚了于禁当时是逃无可逃,战无可战。
因此,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的于禁只能选择投降,以避免无谓的伤亡。
要说于禁是因为怕死而投降,我是不信的,他的主帅地位是杀出来的,不是拍马屁拍出来的。
司马懿在于禁兵败后,劝说曹操不要迁都时,也说过“禁等为水所没,非战守之所失”。
可见,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看得清楚,于禁的败不是军事指挥上的失败,是天灾。
于禁所部选择的驻扎地还是曹仁选的,如果从军事指挥上追责,责任应该是曹仁的。
而且,于禁身上是背着“假节钺”(建安二十一年迁左将军,假节钺)之权的,当战无可战时,以这个权力授予的职责投降,也说得过去。
所以,水淹七军时的于禁不是不肯战,是没法战,他也有权选择投降,曹丕无法以律法处死于禁。
二:于禁兵败,军事指挥上的责任小,但后遗症太大
于禁被孙权放归后,曹丕之所以羞辱并逼迫他,也是站在君王的角度、以及他率部投降对政治、军队的影响上来选择的。
于禁投降关羽前的地位很高,几乎算是曹魏军中外姓将领第一人,深受曹操信任,他都向敌国投降,对曹魏政权的打击是不言而喻的。
且于禁让近三万军士放下武器投降,对曹魏的军规冲击很大。
三国时的曹魏采用的是“世兵制”,和后人更熟悉的明朝时的“军户制”差不多,其中的规矩也相当严格,主要有:
男丁终身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不准更改。
士家身份低于平民,婚配只能限于军户,不准与平民通婚。
士逃亡,家属要受严酷的惩罚。
最主要的就是最后一条,连逃亡都不允许,更不要说在战场上向敌方投降了。
军士在战场上主动投降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在后方的全家被处死,即使不处死,最少也会贬为奴隶,世代无法翻身。
也因此,曹魏士兵的战斗力很强,上了战场就只能拼命。
整个三国乱世期间,曹魏军队别说整体了,个别士兵在战场上投降的行为都少之又少,除非事先有准备,全家一起投降。
这也是水淹七军一战时,庞德宁死都不愿意投降的原因,他本就是降将,再投降一次的话,会害死在后方的全家。
庞德宁死不屈,换来的是曹操马上封他的两个儿子为列侯,曹丕上位后,更是直接给他的四个儿子都封关内侯。
用自己的死,换全家富贵,庞德死得不亏,他心里清楚的很。
三国时期,大部分人的选择都跟庞德差不多,比如徐庶因母抛弃刘备。
不顾家小的人是极少数,比如刘备和马超。
于禁下令近三万魏军放下武器投降,不但打破了曹魏军士必须死战到底的惯例,且开了主将命令军队整体投降的先例。
因为是主将下令投降,无法以军规处置军士和其家属,出现了投降无罪的范例。
那么,未来有没有可能,军士和下级军官在战事不利时,由于怕死,隐晦逼迫或劝说主将下令投降的事情发生?
要杜绝这类情况出现,防止有将领主动或被动学习于禁,保证曹魏军队在战场上的战斗力和意志,就不能轻松放过于禁,即使他当时选择投降未必错。
总结,建安二十四年水淹七军一战时,于禁在无法死战的情况下,选择全军投降,是符合实际困境的。
曹操和曹丕虽然对此感到愤怒和遗憾,也只能忍着,既不能对于禁的家人下手,也不能用军法处置他。
但于禁率全军投降的后遗症又太强,不处理他,容易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因此,曹丕采取了羞辱的方式,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让于禁自觉的去死。
于禁拜祭曹操后,即使不因羞愧病死,未来,曹丕也会不断的想办法逼迫他去死。
这是曹丕必须的选择,就和水淹七军时,于禁选择投降关羽一样,即使是无奈也要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