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精细化的现实路径
精细化不仅是衡量社会治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尺,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方向,更是我国新时代新阶段需要加以破解的现实课题。基层治理创新中要善于把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起来,打造基于数据驱动的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和现代化新型治理模式,推动基层治理迈向精细化,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这是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向更深和更高层次推进之关键所在。
基层治理精细化面临的现实挑战
第一,基层治理中精细化理念的“缺席”。
长期以来,在发展型政府理念的驱动下,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领域中深受粗放式管理思维逻辑的支配和影响,遵循“不出事”也“不出彩”的原则,形成了模糊化治理的行为范式,缺乏科学化和精细化的理念。究其原因:一是在政府职能的认识上有失偏颇。部分基层公众对政府的依赖感强烈,“遇事找政府”“政府管一切”的理念依旧存在。这不仅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也不利于公共责任意识的塑造和培养,无助于为社会治理精细化创造机会和行动空间。二是基层社会事务的复杂性和公众需求的多样性影响和制约了精细化治理理念的传播和共识的形成,不利于精细化治理成效的实现。三是基层政府深受传统粗放式管理思维“路径依赖”之影响,社会治理过程中普遍形成“重大轻小”“重形式轻细节”“重结果轻过程”等,对于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程序、标准、规则等重视程度不够,致使精细化治理目标难以落到实处。
第二,部门间协同性差造成基层治理“碎片化”。
基层治理过程中的矛盾化解、事务处置、服务供给、资源分配、秩序形成等涉及错综复杂的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容易出现不同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间“分散化”和“碎片化”的问题,部门间难以达成有效协同与通力合作,无法形成基于社会事务精细化和高效化治理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从实践看,一是政府部门间信息化程度和水平的不一致性影响和削弱了部门间的可协同性,导致部门间形成有效协同存在“技术壁垒”;二是政府部门“条块化”组织结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部门间协同,“信息障碍”“数据孤岛”现象时有发生,因信息壁垒而造成的资源统合和协同难问题较为严峻;三是部门间协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标准各异,基层治理中的“碎片化”问题由此加剧。
第三,基层治理中共建共治主体存在“缺位”。
基层社会公众的参与意愿较之过去已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对标社会治理精细化和高效化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基层治理中共建共治主体“缺位”现象依旧比较突出。一是在发展不充分和不均衡的背景下,社会力量的成长难以完全适应和满足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内在需要,社会群体分化的速度远超社会整合和再组织化的速度,社会公众的组织化和社会组织的发育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多元主体间协同治理的关联性和有效性较差,“搭便车”的现象时有发生。
第四,社会群体快速分化导致社会网格异质性增强。
在基层治理中,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利益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在所难免,如何有效地应对和化解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冲突,实现“求同存异”“在不一致中寻求一致”,是基层治理中需要着力破解的难题。在社会群体加速分化、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愈益增加的新形势下,基层治理过程中探索和形成的基于同质性假设的传统网格管理模式在新形势下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传统网格异质性的增强主要体现为:一是在快速城镇化和人口流动常态化的背景下,网格内成员的异质性日益提高;二是由于长期推行网格管理所形成的路径依赖以及基层管理行政化的掣肘,基层治理结构从传统网格管理向网络治理的转变较为缓慢,无法及时地顺应和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传统网格管理迈向网络治理迫在眉睫。
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的路径选择
第一,注重技术赋能,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
新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推动社会治理的精细化和现代化提供了无限可能,基层治理创新中必须高度重视技术赋能及其对提升社会治理有效性方面的巨大效应。为此,一要打破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政府间的信息壁垒,构建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不断将碎片化的数据资源最大限度地予以归拢、统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整合性分析、挖掘与运用。二要构建和完善大数据分析系统。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搜集整合和比对,推进群众个体的身份与行为信息的数据化,并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精准分析来实现对个体诸方面情况的了解和把握。三要全力推进大数据分析结果的精准化运用。运用大数据对群众个体的分析结果,筛选出高危人群,实现对普通民众、弱势群体等不同群体的精准化服务,持续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二,强化风险意识,推进信息安全监管高效化。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科技改变世界愈益明显,但信息安全风险即“信息资产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也随之大增。为此,需要牢筑信息安全“防火墙”,确保信息安全监管高效化。在用户端,必须将面部、指纹、声纹等生物识别系统有效地植入实名认证系统,建立健全系统化和完整化的个人信息数据库,确保能够做到追根溯源。在管理端,既需要形成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间的数据互通共享和数据开放,同时也要注重保护公民隐私和国家机密的安全性。一言蔽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既要注重引入和使用新兴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治水平;同时也要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完善信息安全监管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安全监管高效化。
第三,多头并举,助推基层治理主体多元化。
在经济全球化、社会网络化、文化多元化环境下,由于各类社会问题的叠加性、跨界性增强,相关主体的及时沟通、密切协商、精诚合作已成为解决基层社会问题的必要途径或方式。一是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过程中,要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下,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核心”职能,采用权力清单、负责清单、目标责任制等多样化机制来强化政府核心职能的界定、履行与评价。二要依据功能分化、优势互补、协调协同的工作原则,采用合作协议、宣传教育、财政补贴、强制性惩罚等措施,充分发挥包括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中介机构、公众在内的多元主体的独特优势和积极效应,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的协同性、整体性、一体化程度。
第四,倡导协同合作,促进基层治理整体现代化。
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不能“单兵突进”,要增强纵向维度与横向维度上的协同意识与合作机制。纵向维度上,坚持“重心下移”与“减负增能”原则,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各层级间的联动机制,充分整合现有的各类管理资源与管理力量,畅通执行链条,确保社会问题的及时发现、向上传递与有效解决。横向维度上,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组织之间的合作平台,完善小组会议、联席会议、合作协议、志愿激励等多样化的正式或非正式合作机制,促成政府、群团组织、公众、企业等参与主体的有效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应对跨领域的复杂性和动态化的社会问题,推动基层社会事务的治理朝着精细化、精准化和高效化的方向迈进,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的整体现代化。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协同治理研究”(19BGL21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