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请问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记录”?
         岳小川:供应商被行政管理部门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属于重大违法记录。

岳小川: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本刊特邀专家。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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