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答复:原价或日常价相关问题的咨询

原价或日常价相关问题的咨询

留言日期:2021-01-01

问:依照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咨询人特留言咨询以下问题:

一、促销活动中原价或所谓日常价应当如何认定,是否是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内最低成交价就是原价或日常价。

二、如商家承诺促销活动后恢复原价或日常价但是实际并未恢复依然以促销活动价格相同的价格对外出售,是否属于价格欺诈。

答:针对您的两个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促销中的“原价”定义,现行有效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382号)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因此,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采用“原价”标示,或使用“日常价”等类似表述实际传达“原价”含义的,应当符合这一规定。

二、关于经营者的此种行为,《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第七条规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回复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

时间: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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