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彤:数字贸易、数字创意交易结构和“比特图”(PPT 音视频)

【2049倒计时】

2020年11月10日  距2049年新年10279

【老联圖说】原标题:

赋能数字贸易!文化业是创造

社会信任财产权利的事业

2020年11月6日上午,由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 、北京文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亚洲艺术周组委会主办,中国自贸区发展研究院、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产业创新工委会承办的“数字艺术与数字内容赋能数字贸易发展合作论坛”举行。

本次论坛是为配合国家自由贸易区政策以及“一带一路”整体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的功能定位,结合北京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围绕“亚洲数字艺术贸易港(北京)”项目建设及相关“数贸”话题进行研讨。

汇聚国际艺术精华,育成亚洲乃至国际数字艺术文化贸易自由港,致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和“国家科学艺术文化金融试验区”。成为中国、东南亚、亚太及世界的“数字艺术文化贸易港”、“科学艺术经济聚集区”、“创意产品策源地”!

十年前受歌华集团委托为筹备中的“北京国际文化贸易服务中心”完成首版方案,其中提出“创产、集聚、转接、协助、传动”的构想,并以“Creation 、Collection、Connection 、Cooperation、Communication”五个“C”头英文表示。

从最初的“北京国际文贸中心”到今天的“国家对外文贸基地”,如何做到上述5个“C”,看来至少用十年的时间才能有所回答,“十年面壁圖破壁”,文化贸易的底层是文化经济,不仅是“经济学中的文化”,而是文化本身就是“最经济”。

应邀在本次论坛上发表《数字艺术贸易与数字创意交易》报告,首次公讲《比特圖:一个多与多的数创交易系统》,此次报告中首次提出核心观点: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终极使命是文化共业,文化的功能是创造社会信任财富的体系。

以“信任财产权”为中心,以信息财产权、信用财产权、信誉财产权、信物财产权为旋转,通过数字创意交流、交往、交换的“数创交易”行动,致力于创建文明社会共生体——“信仰的共同体”、“信赖的共同体”和“信心的共同体”型的社会。

论坛涉及“数字艺术、数字贸易、数字内容、数字文化创意、版权贸易与数字生态”等一系列多有重叠的关键词,需要逐一辨析。在信业(息)社会观念中,需要对艺术、内容、文化、创意、版权,乃至“数字”这个概念本身都需要再界定。

“数字艺术”至少三方面内涵:1、与新媒体艺术等意的数字艺术;2、以数字化技术手段为介质,涉及多种艺术门类和多个价值环节的艺术及相关活动;3、资产数字化与数字资产化下艺术创作、生产、投资、交易、传播、消费等的统称。

也许还有一种对“数字艺术”的理解,就是利用数字社会环境下的可应用条件,开展的具有探索性的跨领域艺术实践。比如,谭力勤贴上“奇点”标签的“生物艺术”,即有生物性(DNA、蛋白质、细胞、生物体)干预的艺术活动和作品。

再有就是“数字内容”(digital content)目前的定义并无统一的边界和分类体系,大体上认为其是与文化创意与信息技术的结合而产生的概念,是以信息技术为载体,以内容为核心,交叉融合而成的产业形态。但“内容”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提出“数字内容”可以指通过数字技术化和数字制度化下的创意经济活动,为人类提供内在的与实质性的满意和满足感的行为。这里强调了中文“内容”一词里“内在”与“实质性”的含义,也强调了英文“content”一词中的满意和满足的含义。

再有就是“赋能“,赋能是赋予权能,法律中的“权能”一般是指所有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但是,当提及“文化赋能”的时候,从财产权的角度予以回答,而非仅是修辞?这就涉及:文化自身能够承载什么“权”与“能”的问题。

基于我们的文化定义:“人类创建、表达和分享有意义信息的过程与结果”,及对文化功能的理解:文化是创建社会信任并形成信任财产权利的机制,因此,文化化一个对象的过程可视作信息权、信用权、信誉权、信物权赋能的过程。

苏彤记于2020年11月6日

本文选自【2049老联圖说】11月合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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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贸易与数字创意交易结构

(文字根据录音整理,新内容较多,音视频、文本和图片三种版本互相参照阅听)

大家好!感谢主办单位安排的演讲机会,很高兴来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的会议室里与大家分享,我今天的主题是《数字艺术贸易与数字创意交易结构》,十年前,这个基地还只是一群人的想法,如今已经梦想变成物理实体。
讨论文化资产、艺术资产、交易结构等的基础是新型财产权利类型和体系化重构。构建符合文化、创意、艺术生产规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交易模型,是文化经济发展的重大挑战和课题,需要在实践中予以有理论高度的回答。
艺术的创作往往都是从符号创建开始的。这里有两个符号,一个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标志,这是我拥有设计署名权的作品;另一个是北京申奥的标徽,这是我拥有(参与)荣誉权的一个作品,这两个作品诞生于1999-2000年。
鉴于现代奥运会和知识产权之间密切的关系,选择从这两个标志开始今天的话题,旨在引发人们透过现象看财产权利。从奥运会和知识产权背后的财产权利问题,思考能否以中国智慧方案回答“文化确权与估值”这种世界性难题。
20年来,我们参与众多跨领域的创意开发项目,也感谢历史给的机会,让我们得以在智慧社会和数字地球大背景下,见证并参与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们比处在其他经济体中的思考者,能更好回答这些问题。
特别是在破题世界创意经济之父约翰·霍金斯提出的从“创意经济”到“新创意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将他提出的命题做了结构化的设计。比如,2006年他在北京提出来的一个观点“版权即通货”,写在了他关于《创意经济》的书里。
他还给出公式:“创意经济=创意×交易的频次”,交易的频次怎么提升?数字经济提供了可能。在《新创意经济》这本书中,我们用中国河洛九宫重构其目录,发现处在“中五”位置的是创意资产和创意管理,其背后是财产权利的设定。
我把三个部分的内容跟大家分享一下,核心提出几个关键性的结构性的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的方案。

数字艺术、

数字内容、数字贸易

数字艺术、数字内容、数字贸易也是本论坛的主题,其中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关键词“赋能”,赋能的意思是什么呢?从财产权利的法律角度讲叫“赋予权能”。作为艺术和文化活动,你自身是什么权利?你能赋予谁什么权能?

这个问题的逻辑链条必须得说清楚,关于“数字艺术”我提出了三个界定:

具体表述:第一、与新媒体艺术等意的数字艺术;第二、以数字化技术手段为介质,且涉及多种艺术门类和多个价值环节的艺术及相关活动;第三、资产数字化与数字资产化下,艺术创作、生产、投资、交易、传播、消费等统称。
“数字内容”是指通过数字技术化与制度化下的创意经济活动为人类提供满意和满足感的行为。“数字贸易”是本次论坛的焦点,数字贸易可以从数字贸易的基础层面、数字贸易的类型层面、数字贸易的范围层面作出相应的界定。
总而言之,数字贸易不仅仅是电子商务的升级版,它应该是新兴的贸易模式和业态相结合,包括线上线下,以及融合两者的新型交互手段,虽然这种手段难以表述,因为它是一个融合的过程,但它一定是充满各种可能性的手段。
我们对“数字贸易港”的定义是:以数字创意产业为内生驱动,以数字订购、数字促交、数字交付为交易本质,可提供商品、服务和数据跨境交易,可为包括政府、组织、企业、媒体、教育和个人在内的贸易伙伴,提供港口式枢纽和链网化服务的价值创造与传递系统。
2009年首届北京国际设计周的北京歌华大厦,这张圈层图首次面世,当时思考以设计为内核的创意产业、文化产业和相关传统产业在多个领域的核聚变反应模式。10年后的今天,国家政策、市场需求都在呼唤这样的交融产业模型。

文化贸易服务

数创服务贸易

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天竺综合保税区的三区建设背景下,创新创造出中国式的文化贸易服务体系,以及数字经济、创意经济相关的服务贸易体系是有优势的。

2010年9月受歌华集团委托完成《北京国际文化贸易服务中心项目方案》提出:北京国际文化贸易服务中心是什么?为什么?做什么?其中,用“七个有利于”,回答“为什么”这个话题。十年时间,这“七个有利于”等到了实现条件。

构建文化交易和文化贸易的过程中,中国智慧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声音,构建世界级的创意经济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在世界的大变局下,中国应该努力提供这样的市场。文化项目到中国上市会成为世界的首选,要有这样的自信。

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聚焦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聚焦数字艺术与数字内容产业,必须从“财产权利”视角审视。不从财产权利角度思考问题,所有的事情都不能够找到问题的根本,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是根本没有解决问题。

比特图

一个多与多的数创交易系统

为了纪念2008年11月1日中本聪《比特币:一个点对点的电子货币系统》发布12周年,我在此将2020年11月1日发布的《比特图:一个多与多的数创交易系统0.0》提要部分,在此跟大家分享,以表达对重建金融文化的愿景和使命。
作为区块链首个应用的比特币解决了“双花”(一笔钱被重复花费两次)问题,解决在点对点的交易中去第三方信任等问题作出了重大的数字技术突破,但我们提出的问题更为根本,比如通过交易创建信任,进而促进更多的交易。
从根本上看,比特币技术所依赖的财产权利和经济模型,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而我们希望建立新的假设,并解决有关“文化”的财产权利本位问题。我提出文化产业的“信权本位”观——从“物权本位”到“信权本位”。
在2008年11月1日,中本聪发表白皮书以及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后的11月5日,本人在新浪博客注册账户。并于12月11日,针对索罗斯的“新金融范式”的《索罗斯带你走出金融危机》一书,发表博文《中国密码帮你利用金融危机》。
提出:新的金融范式应该是文化范式,金融危机的实质是金融文化的危机,走出金融危机就要走出金融文化的危机,建立金融文化新范式需要中国密码、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作为思想基础、哲学基础、艺术基础、信仰基础。
2020年11月1日,发表《比特图(0.0版)》,为什么叫0.0版呢?因为还需一个月时间完成测试,今天也是测试过程之一。白皮书将解决的核心问题包括“有形无形资产二象”问题、“物-债权二元”问题和“人身权与财产权二分”等问题。
“二元对立”是贯彻在整个西方的法哲学基础的底层,因而使它难以处理“文化”的财产问题,只有用中国的“太极四象”模型才有可能破题。“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演八卦”,唯有“生成论”结构,才能映射出文化的状态。
因此,我提出要建立一个在数字技术、数字制度和数字内容三重表达基础之上的新的财产权利交换系统,以解决当涉及到多类型财产主体与多类型财产客体交易问题所涉及到的信任以及权利认定、价值判定等问题并建立相应的结构。
因为这个交易复杂度非常高,绝不是买进卖出那么简单,不是用一个有形物的产品交换模式就能实现,这种复杂系统,只有通过数字技术才能够处理它的合约,换句话讲,没有区块链2.0智能合约,根本无法想象巨量的契约变化。
我在此宣称:无论是文化产业,还是文化事业,最终都是人类的文化共业,文化共业共得是什么?这个“共”就是创造并积累他们共同的社会信任财富,这就是文化的功能。简单说,文化是干什么的?文化的功能是创造社会信任。
后2020年代,人类已经走进数字地球3.0时代,在数字贸易条件下,应该形成全人类“文化共业”的观念,其基础就是中国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之大业,当代中国的艺术界,应从这里开始讲述故事,这就是我们所谓的“中国故事”。
《比特圖白皮书》内容包括:第一部分提出“比特圖”概念并对TOKEN3.0内涵进行界定;第二部分提出“信业社会”并指出其财富创造将以“文化过程”为核心;第三部分引入“河洛中五”交易元模型,设计数创交易系统的元结构。
第四部分提出创意经济的交易活动需要“信权本位”财产体系;第五部分提出设计金融:设计和投资都可视作金融行为——设计创建期权,投资管理期权。通过这个桥梁,将文化过程与金融过程和投资过程之间形成新的交易关联。
第六部分提出数创交易过程是资产数字化和数字资产化的双向进程;第七部分提出文化挖矿与对文化资产性资源的“数字化表达”和操作系统;要有文化挖矿的机制,把文化的自然性资源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且构架一个操作系统。
总之,作为数创交易系统的认知前提,需要人们建立“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业社会”观念,每一个社会是信息的社会,农业社会有农业社会的信息革命,工业社会有工业社会的信息革命,而信业社会有信业社会的信息革命。
只有以普世的“信息”理解文明——一切文明都是信息的文明,我们才能够更好的想象当前所处的时代,以及我们需要的对业态的创想力。因此我对“文化自信”还有一个解释:文化来自于“信”,“信”是文化之本,文化围绕“信”展开。
社会的“信”之基础是信任财产权,有三大支撑:第一,共同的信仰;第二,相互的信赖;第三,对未来的信心,建立信仰、信赖、信心的体系,就是好的交易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坚持“信本位”中华文明历史传统。
我提出“信任财产权”由信息财产权、信用财产权、信誉财产权、信物财产权四大体系支撑。信息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上位观念,知识产权即知识财产权的客体是信息。相应的数权(数据权、数字权)则是信息财产权的核心权力。
以信用财产权对应债权;信物财产权对应物权;信誉财产权则概括和对应为誉权,由此,构建起由数权、债权、誉权、物权四权合一的“信权本位”或“信本位”财产权利系统,实现从“物的依赖性”到“信的创用性”的财产权利模型。
图是《比特图:一个多与多的数创交易系统》(BitMap:A Many & Many Digital Creative Transaction)的底层元代码的结构。数创交易系统可以处理从宏观经济到微观经济间的交易问题,也可用以设计创意经济项目的商业模式。
在这个比特图的世界里,财产权利的核心是以“对信权”为本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的体系,“对信权”即“信权”,我起的英文名是“Right in form”,由此将“数字化信任(Digital Trust)”作为财产权客体并以此建立文化规范和法律制度关系。
中国人讲形而上,形而下,上下间的“形”就是“form”。比特币之后,作为财产意义上的“form”有了客体形式,即数字化的信任,并通过“Token”和“数字资产”承载在全球范围内流转。其在全球范围内流转意味着一个问题解决了:
这个问题就是叫做回归“亚当斯密的初心”,亚当斯密是被包装为经济学家的伦理学教授,其在《道德情操论》后写著《国富论》。在他的精神世界中,人是伦理的人与经济的人之整体,故我们可说其初心是“无形的双手”。
很不幸,伦理人的手和经济人的手——无形的双手,被人们用片面的“经济人”假设,发展为单一的“无形的手”,即因为每个人的自私自利而形成的市场之手,随后的历史错误是:把“政府的手”作为与“市场的手”对立的无形的手。
在信权本位财产权利和相应的“信权化”市场体系中,“经济人的手”与“伦理人的手”共同作用于市场,市场不再仅仅是倾向于“交换价值”的场所,而是倾向于交换完整的意义(符号)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场所。
我们宣称,在创意经济的眼界中,创意阶级从来不对自己做“单向度经济人”假设,我们也不愿意对任何其他人做这样单向度的、经济人的假设,因为人不可能是单纯的经济人,他一定有自己的来龙去脉,一定有自己的个性偏好。
完整的人,一定会有自己出于热情的选择。因此,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物权本位”财产体系,是不可能支撑起文化财产权经济大厦的,不可能支撑起关于文化资产交易结构设计的历史使命和重任。需要财产权利范式的飞跃。
我们开发了“智慧文化+地图”平台,用信权之眼看世界,满眼皆是可进行创意开发的文化资源资产标的。通过这样的文化地图,可以利用数字化技术的新表达方式,以及数字制度化表达等结合起来,发展为一个大地创交所。
比如现在这个地方,如果当下促进了交易,那这就是“创交所”。它促进了从想法,到设计,到投资,再到好生意的完整过程,终点是美好生活的创造。以“数字地球3.0”人文地理坐标网格系统和“智慧文化+地图”平台作为底层支撑。
信权财产权及相应的交易系统是真正落在大地上的文化交易网络,针对一定的物理空间,赋予一定的操作系统,将物理空间开发为文化创建、表达与分享的聚合体。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有很好的条件进行创意交易模式创新。
明年将是“两个百年”关键年,我们迎来第“一个百年”的胜利实现并进入第二个百年目标,2021年的7月1日—10月1日,将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重要的三个月,我希望能够和大家一起共襄“两个百年”盛举,致敬百年梦圆!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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