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才明白,我选择“要妈不要媳妇”是个错误,如今追悔莫及
我有酒和茶。
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01
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人,不管是做人做事,还是去爱别人,都要以这三个字为前提:我喜欢。
如果没有这个前提,不管做人做事都会失去乐趣,总是按照别人的期待去活,你并不能从别人的满意当中感到幸福,你自己所过的生活不是你想要的,从你自身的角度来说,只会感觉到不幸。
比如婚姻这种事,你不管自己喜欢与否,任由父母按他们喜欢的方式安排你的婚姻,如果他们给你安排的婚姻并不是你自己喜欢的,你就不会感到幸福。
就像朋友阿健所说:“离婚三年才明白,我选择'要妈不要媳妇’是个错误,如今追悔莫及。直到自己的人生出了差错我才明白,孝顺和讨好是两码事,如果把讨好当成孝顺,很容易变得愚孝,通过这种方式让父母满意,往往伴随着自己有损失,很不划算!”
02
阿健和前妻小慧本来感情很好,如果没有婆婆的掺和,他们会一直好下去。问题是,他们的婚姻跟很多人的婚姻一样,免不了要面对婆婆的掺和,此时如果不用合理的态度去对待,出错是难免的。
面对婆婆的掺和,他最应该做的是跟妻子小慧同心,阻止婆婆掺和婚姻,阻止婆婆欺负小慧。但当时他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谁哭谁有理,婆婆每次欺负小慧之后都恶人先告状,哭哭啼啼,阿健先入为主认为婆婆受了欺负,于是就再也不听小慧说什么了。
小慧对他“霸气护母”的做法很失望,结果,她越是失望,阿健对她越是不满,婆婆在这种情况下煽风点火,他就做出了“要妈不要媳妇”的错误决定。
离婚以后,他母亲就开始按她的标准去给他物色妻子了。此时的阿健,陷入了另一种错误的思维方式当中:觉得让母亲替自己安排婚姻没有错,觉得这样就不会再有婆媳矛盾,自己结婚后就可以省心了。
然而,真等到他再婚以后,才发现并没有他预想得那么美好。虽然说婆媳关系确实很好,但总体来说对他不利:“我妈之所以喜欢我的再婚妻子,是因为她很有心机,总是用小恩小惠讨我妈开心,通过这样的方式从我妈手里拿钱。不仅如此,她还通过这种方式怂恿我妈给我下命令,让我把钱全都交给她,以至于我手里总是没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从这一点来说,她跟我前妻没法比,至少我前妻不会限制我的自由,不会不给我钱花!”
他说他曾经跟母亲说过这个问题,结果却被母亲训斥一顿:“你懂什么?你媳妇管钱可以不让你乱花钱,这样的媳妇会过日子,等到需要用大钱的时候你就明白了,她会在关键时刻显身手!”
他母亲自认为新儿媳没有任何问题,结果之后真等到需要用大钱的时候,才知道新儿媳早就把她从婆家搜刮的钱用作他处了,大部分都花在了她娘家人身上。
出现了这种问题,吵闹翻脸也晚了,损失的真金白银无从追究,阿健和他母亲只能认栽。为了不让事态进一步恶化,阿健再一次选择了离婚:“我必须离婚,必须舍弃,必须止损,否则之后会一直有损失,到时候我一大把年纪了手里没钱,对我和我爸妈都没有任何好处!”
同样是“舍弃婚姻”,对比之下,他觉得自己舍弃跟小慧的那段婚姻,是个天大的错误,总体来说,他犯了“对了西瓜捡了芝麻”的错误,不后悔才怪!
03
真正有意义的人生,是个不断“做加法”和“做减法”的过程,加法加的是对自己有意义的东西,减法减的是对自己没意义的东西,只有在“能分清是非黑白”的基础上做加减,才能让自己的人生总体呈现出良性的状态。
从这个角度来说,阿健因为愚孝而跟前妻小慧离婚,就是个错误的决定,他此时不该做减法,因为小慧对他有利,他应该用心珍惜。
他跟小慧离婚之后,盲目接受母亲安排的婚姻,这种情况下做加法也是错误的,因为他加的是对自己不利的东西,他没有在乎“我喜欢”,只在意他母亲是否喜欢,最终发现母亲安排的婚姻并非自己的喜欢的婚姻,不管离婚与否,都注定会追悔莫及。
希望其他人不要犯他这种错误,尤其是人到中年以后,你的人生经不起太大程度的折腾,要慎重给自己的人生做加减,要懂得分析利弊,要认清什么样的人和事才是真正对你有利,真的想富养自己的话,要懂得“舍弃”对你不利的东西,这样你的人生中剩下的才是对你有利的东西,你才可以以此为基础,为自己的人生做更有意义的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