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史氏曰】昨天看到李镇西老师“走进心灵--应该是教育的基本品质”的观点,不禁想起前年底在清华附小我与成尚荣先生的公开调侃:我说,我是不赞成走进学生心灵(包括走进任何一个他人的心灵)的观点的。记得当时我问成先生能不能保证师母走进了他的心灵,或者他走进了师母的心灵。我以为,任何人都不可能走进我的心灵,我也不可能走进任何人的心灵,我也以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走进他人的心灵,即便走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是基本常识。根据这个常识可以判断“走进心灵--应该是教育的基本品质”就是个伪命题。
为了验证我这个直觉判断有没有问题,昨天分别请教了几位二级心理咨询师:从心理学的立场看“走进心灵”是不是个伪命题?一位说,能理解、接纳就很不错了,感同身受已经很难了。走进心灵几乎不可能。另一位说,深究起来,真不能这么说。心理教育、心理咨询,更多说的是助人自助。这既是事实,也是人之为人的谦卑。感同身受是基础,而上帝视角就过了。走进的表述,本身否定了人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有恒有变的本性;同时,走进的表述,把他人放置于上帝视角下了,似乎“我们”具有了上帝般的能耐。还有一位说,走进心灵是很多人常说的话,李镇西老师写过一本《走进心灵》书。她还曾看到过语文老师让学生写《让**走进心灵》的作文。在她看来说“走进心灵”的大多数,实际是想了解学生或者理解学生内心的真正想法。能了解到也是走近吧。如同走近大学(是了解大学),走进大学是真的进去了。她认为,敞开心扉比走进心灵逻辑上和表述上更有道理,不过主语不同。心理学上的同理心和感同身受说法是换位思考,也不存在走进心灵深处的说法。
如此,我基本可以认定我的直觉判断并没有问题,但还是不放心,于是翻了一下荣格的《潜意识与心灵成长》,荣格认为,“心灵成长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生在潜意识中的过程,但是,个体必须要感觉到它的存在,并且有意识地与之保持一定的心理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们的'意识自我’摆脱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和愿望,并努力获得一种最本源的存在形式时,心灵核心才会发挥作用。此时,'意识自我’必须竭尽所能地遵从潜意识的要求,顺应那种原始本能的召唤。很多哲学家试图研究心灵,但他们的能力仅仅只能去除意识中的种种不真实因素,距离潜意识的门径还很远。”“心灵成长完全是自发形成的,就像树木一样,缓慢而有力地成长。”我以为荣格所说的意思是“心灵”属于个体的“意识自我”,顺应原始本能的召唤说的大概就是“心灵成长完全是自发形成的,就像树木一样,缓慢而有力地成长”吧?个体的心灵成长外力恐怕无能为力。外力如果侵入到“我”的心灵,带来的恐怕只有恐惧。任何一个人一旦有了走进他人心灵的意识,其动机就很难说了,因为他是他,你是你。这大概也属于常识吧。
质疑名人的观点是要小心谨慎的,一不注意在名人眼里就是借炒自己了,在粉丝那里则属于骂人了。谨慎起见,我又翻了美国当代社会心理学创始人之一乔治·H·米德的《心灵、自我与社会》,乔治·H·米德认为“心灵”是个非常模糊的词,为了避免歧义,他说,“心灵特征的是人类动物的反思的智能,这种智能有别于低等动物的智能。”“对意义的控制机制构成了我们所说的'心灵’”。“有智能的人区别于有智能的动物,他能向自己描述行将发生的事。”也就是说,心灵是受“意识自我”控制的,而不单受“泛化的他人”控制。
不过他也承认“必须把个体的主观经验放在与大脑的自然的、社会生物学的活动的关系之中,才能对心灵提出一种可能被接受的说明;而只有认识到心灵的社会本性才能做到这一点。”人是社会的人,离开了社会,也就无个体的存在,这就是为什么人总想合群,厉害的人总想干预别人的原因吧。
乔治·H·米德强调,“只有当社会过程作为一个整体进入或者说出现在该过程所涉及的任何一个特定个体的经验之中时,心灵才在该过程中产生。”“个体经验到他的自我本身,并非直接地经验,而是间接地经验,是从同一社会群体其他个体成员的特定观点,或从他所属的整个社会群体的一般观点来看待他的自我的。因为他作为一个自我或个体进入他自己的经验,并非直接的、即刻之间的,不是通过成为他自己的一个主体,而是这样进入的:他首先成为他自己的一个对象,就如其他作为他的对象即在他的经验中的个体一样;而他只有通过在他及其他个体所参与的社会环境或经验行为背景中对他自己采取其他个体的态度才能成为他自己的一个对象。”我以为,所谓“共情”“同理心”大概就是这样发生的,但“共情”与“同理心”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走进心灵”。如果“走进心灵”不能成立,那么李老师说的“教育的基本品质”在哪里呢?
我过去很不理解我们这里有以替人哭丧为业的那班人,哪家死了人他们就去哭,哭得死去活来,就像他们的亲人死了一样。读到乔治·H·米德的下面这段话,于是豁然开朗:“在某人与其他人的会话中,有许多话并未对某人的自我引起它在其他人那里引起的同样反应。就情绪性态度而言,尤其是如此。某人想吓唬另外一个人,他并不想吓唬自己。此外,在讲话中有一整套价值并不具有符号的特征。演员知道这些价值。如果他采取某种态度,可以说,他明白这一态度表现出悲哀。如果是这样,他便能像他的听众那样对他自己的姿态作出反应。这种情境并非自然情境;人们并非在所有时间都是演员。我们有时的确演戏并且只考虑自己的态度会产生什么效果。我们可能故意使用某种特定语调以产生某种特定效果。这样一种语调在我们自身引出我们要在其他某个人身上引出的同一反应。但是在言语中发生的相当大部分不具有这一符号状况。”哭丧者哭得像真的一样,也许是他们的职业道德使然,但如果只是为表演那又另当别论了。乔治·H·米德上述有一点似乎很适合不少教师的心理:那就是他们总是会变着花样吓唬学生,许多时候用的还是“爱”的名义。
尽管“人类社会赋予人类个体以心灵;而心灵的社会本性要求他在某种程度上置身于其他个体的经验的地位,采取他们的态度。那些个体属于该社会,和他一起参与该社会所表现或进行的整个社会经验与行为过程。”但我们还是要认识到:“我们使自己置身于所有人的态度中,而我们大家所看到的东西是以普遍形式表现的;不过各人有不同的感受性,一种颜色在我看来与在你看来是不同的。这些差异是由于有机体的独特特征,它与符合于普遍性的特征形成对照。”如此,你又如何可以走进他人的心灵?除非两种可能:你,要么是上帝,要么是演员。
或许还可以在其他经典论著中找些佐证,不过,抄下来太长了,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