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实操五步法与矛盾化解
一.业委会的运作
很多业委会成立后,不知道该做什么?分不清主次,胡子眉毛一把抓,满怀雄心壮志,结果往往是届满了不但一事无成,甚至还给小区和政府添了不少乱,自己也添了很多堵。经过中心调研结合本人一年来的实践验,归纳总结了业委会运作五步法,供大家参考。
第1步:学习法规。业委会成立后,首先必须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积极参加培训,依法建立业委会规章制度、做好委员工作分工。
我把业委会称为“杂牌军”,成员来自五湖四海和各个领域,不是专业的科班出生,也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由于不懂法律法规,办事往往凭头脑发热,给政府带来许多麻烦,毛主席曾说过:“一个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那么一个不懂法规的业委会我认为就是一个愚蠢的队伍,这样的队伍就像一块臭豆腐,人家一闻就躲避。因此学好法规,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业委会成员,是业委会要首先走的第一步。
第2步:摸清小区家底。要当家首先要摸清自己的家底,知道自己的小区每个月各项多少收支,不能精确计算也要基本清楚,否则就是一个糊涂虫。只有摸清了自己的家底才知道是土豪还是穷鬼,才知道是该涨物业费还是该降物业费,哪些钱给物管哪些钱可以归业主,该怎样拟定物业服务合同或制定管理方案。
第3步:拿回业主的主导权。业委会摸清了自己的家底后,就要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小区的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一条有三种管理模式可供选择:一是业主自行管理(这种模式是最经济最直接的管理模式,完全由业主主导,但业委会的专业要求比较高)二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这种模式专业性强,业委会只需监督物业公司认真履行服务合同就行了,但费用高一些,),三是聘请其他管理人管理(这种模式介于前两种模式之间,由业委会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只需支付工资不需支付物业公司的利润),选择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应依法交业主大会去决定,但无论通过了哪一种管理模式,是续聘物业还是另聘物业,业委会从此已拿回了小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成为了合同的甲方,能根据多数业主的意愿去规范监督小区的管理了,这是业委会的第三步。
特别注意的是:1.签定合同时要尽量细化合同条款,先小人后君子(最好找律师咨询或参与) 2.财务建议分开,归业主的收益由业委会管理。
第4步:理顺新的管理秩序。新的管理正式运行后,业委会的首要工作是协助其尽快良性运行,根据合同或相关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和奖罚,让小区逐步得到改善进步,只有这样业主才会拥护你。
第5步: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历史遗留问题非常复杂,各个小区的具体案件千差万别,很多业委会一成立就长期纠缠其中,若干年无法自拔,导致前面应该先行的四步没法正常进行,该做的事没法做,投诉不断吵闹不休,结果可能一事无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是急不来的,你们应该先走好前面四步,先让小区以后的事规范运作不再生乱,然后才着手去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大家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一定要多咨询律师意见,不要盲目从事,能协商的尽量协商,该起诉的就起诉,法归法政归政,不要政法不分。
二.业委会运作中的矛盾化解
《矛盾论》说过:矛盾是永恒的,它存在于万事万物中,没有矛盾就等于死亡,矛盾促使了进化和发展,因此我们不要怕矛盾,要正确看待和处理矛盾。
具体到业委会运作中遇到的矛盾大致可分为如下五种:1.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2.业委会内部的矛盾。3.业委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4.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5.业委会与政府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
1.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解决法:这类矛盾主要是因为小区没有依法成立业委会,物业管理中的合同甲方长期缺位,业主无法实施有效监管,失去监督的权利迟早必然出问题,这一颗颗定时炸弹迟早会被引爆。因此要解决这组矛盾,一是政府部门应加大成立业委会的力度,凡符合法定条件的小区应积极主动出击,不要等小区开始“闹”了才被动接受,宣传引导还没“闹”的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大会,防患于未然,让业委会成为每个小区的常态化组织,不再是“闹”出来的组织。二是物业企业应加强自律,树立服务意识和契约精神,不要杀鸡取卵。
2.业委会内部矛盾解决法:业委会是一个松散组织,没有什么权威性,议事只能充分协商民主,看法不一致,各执己见,甚至南辕北撤,互不相让肯定会出现,但发扬民主不等于不讲规则,允许大家理性的发表意见,最后决定则要依法用投票的方式来作总结。
3.业委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业委会的一些决定往往会招到部分业主会反对,这很正常,任何一件事不可能人人都同意,首先业委必须严格依法规范办事,做到无懈可击天衣无缝,该经业主大会的必须经业主大会通过,该经业委会的必须经业委会通过,认真听取善意的不同意见,合理合法的可以吸收采纳,不合理不合法不合理的给予耐心解释。对于固执己见或恶意攻击刁难的业主我们可以告诉他:你的任何要求和看法都是你的个人权利,小区是全体业主的不是你个人的,你只能依法找20%以上业主签名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我们就按你的执行。
那么,怎样区分善意或恶意的批评呢?有专家认为:所谓的善意的批评,其目的是在于改善被批评者,希望被批评者通过听取意见而获得帮助。而恶意的批评,其目的并不是要给被批评者帮助,而是要羞辱被批评者,甚至激起对被批评者的仇恨。
4.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也很复杂,楼上向楼下漏水的、邻居吵闹的、养宠物的等等......这种问题业委会要尽量给他们调解,认真解释相关法规规定,调解不了可协助他们找社区或街道司法所调解,再不行只能引导他们走诉讼程序。建议各小区采取南阳市华鑫苑业主委员会的做法,在小区内挂牌设立矛盾调解办公室。
5.业委会与政府之间的矛盾:这个问题比较敏感,其矛盾主要源于双方的信任危机。大家都知道:业委会基本都是“非正常”成立的,“闹”出来的,正常的小区似乎都很难成立业委会,这种“闹”虽然是个别物业公司侵犯业主利益造成的,但这给政府造成了不好的负面看法,甚至被妖魔化,政府部门的误解又反过来引起业委会的误解,形成了一种非良性的较劲式的软抵抗。因此放下成见消除误解,是化解这对矛盾的灵丹妙药。
业委会这帮人绝大多数是大好人、有公益心、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但由于这支“杂牌军”不太懂章法,遇上问题容易情绪化,因此政府要加大培训力度,业委会要积极参加学习,只有懂得规则才知到守规则,否则一遇上问题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去找政府闹,四处乱撞,结果是四处碰壁、四面楚歌,然后迁怒于政府部门。街道和社区干部则应常去业委会走访坐坐,喝喝茶聊聊天,和业委会交朋友,不能等着火了才去当救火队。我们要齐心协力架好这座沟通桥梁。
四.结束语
有人说中国还是一个不太守规则的社会。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安利化妆品的营销办法是“顾客买回去使用,不管你用了还剩多少,不满意都可无条件全额退款,在许多西方国家推销了N年,很少有人退货,非常成功,于是用同样的营销模式在中国上海销售,结果是顾客天天排队退货换货,退回的化妆品都是用了一半以上的,安利无奈不得不紧急叫停。
总之,社会一切乱源的核心都是因为不懂“游戏规则”不守“游戏规则”造成的。物业公司的不守规则、业委会的不守规则、业主的不守规则、极少数政府工作人员的不守规则,加上公民权利意识、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法规的不完善、法规意识的缺位等综合因素造成了目前小区较尖锐的矛盾,这是中国逐步走向法制社会的“阵痛”小区是社会转型期的一个缩影,我们不必太悲观,随着法规的修改完善,公民的法规意识的形成,这种局面将会逐步改变。
河南省南阳市社区交流互助平台:杨晓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