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观点】上海市城市更新政策观察(三)

编者按

上海市城市更新政策观察前两篇已重点介绍了十一篇本市城市更新相关的主要政策。

【建纬观点】上海市城市更新政策观察(一)

【建纬观点】上海市城市更新政策观察(二)

本篇作为系列政策观察的第三篇,将继续梳理、回顾与本市城市更新相关的政策。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7月31日

生效时间:2018年9月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沪府规[2018]14号

原文链接: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6802.html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18年7月31日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18]14号)。在巩固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提出,改革实现项目、流程、事项全覆盖。工程项目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流程覆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不动产登记。事项覆盖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2、《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居民住宅表前地上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8日

生效时间:2018年9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沪建设施[2018]581号

原文链接:

http://www.shjjw.gov.cn/gb/node2/n4/n27/n30/u7ai1015706.html

为推进本市居民住宅表前老旧燃气管道改造,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9月18日发布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居民住宅表前地上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沪建设施[2018]581号)。

现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消防局牵头,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会同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编制了《上海市居民住宅表前地上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技术导则(试行)》(下称“《导则》”)。该《导则》是一项综合性的设计技术标准,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

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化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行政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6日

生效时间:2018年9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沪建质安[2018]586号

原文链接:

http://www.shjx.org.cn/article-13113.aspx

为落实2018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行政处置工作,加大处置力度,统一处置标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9月26日发布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化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行政处置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18]586号)。

该通知提出,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中,发现参建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工程不具备继续施工条件的,应当开具暂停施工指令书。被暂停施工工程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巡查通报批评,并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同时约谈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并可对责任单位在本区域或者全市范围内的其他工程组织扩大检查。

4、《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防办公室;市消防局;市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9日

生效时间:2018年10月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沪规土资测[2018]591号

原文链接:

http://www.shgtj.gov.cn/zcfg/chgl/201810/t20181010_870718.html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2018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测[2018]591号),就全面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提出实施意见。

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推进“多测合一”改革有序开展;统一“多测合一”相关技术标准;培育“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市场;加快“多测合一”信息共建共享;强化“多测合一”事中事后监管。该意见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上海全市试行。2018年10月1日后办理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项目,鼓励按本意见实行“多测合一”。

5、《关于印发<松江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5”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布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1日

生效时间:2018年9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沪松府规[2018]6号

原文链接:

http://www.songjiang.gov.cn/uploadfile/c43335ff-98d2-4a8e-acee-13df641a0222/沪松府规%E3%80%942018%E3%80%956号.pdf

为引导和规范松江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2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松江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5”配套文件>的通知》(沪松府规[2018]6号)。

“1+5”配套文件中“1”指《上海市松江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5”分别为《上海市松江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上海市松江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松江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行管理办法》、《关于松江区建立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松江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收益分配管理规定》。

精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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