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在课堂,终为建纬人

六、初识在课堂,终为建纬人。

如果专业律师的演讲达到一定的高度,产生了引导力和感染力,那就不仅能吸引立志走专业化发展的律师或合伙人,而且能够把专业律师的演讲营销栽成一棵梧桐树,引来筑巢的金凤凰。建纬所依靠专业作为纽带不断发展分所战略的实践,就完全能够说明律师演讲营销能够筑巢引凤的实际效果。上篇说到的韩刚律师,来建纬所之前,已是具有十年以上造价工程师资历的资深专业人士,并已在投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因为听了我的一堂课,毅然决然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规划,现已改行当上专业律师。更有甚者,建纬总所具有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副主任、PPP业务中心主任兼南京分所主任曹珊,同样是因为听了我的课,奠定了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从施工承包一级项目经理转型成为完全意义上建筑行业的专业律师,实现华丽转身。

本章之前有介绍我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高级研讨班讲课的情况,其实我给法官讲课有过多次,我曾先后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盐城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法院留下过讲课的足迹。早在1999年4月,我应中国法官协会邀请在苏州木渎讲课,演讲主题是《从典型案例看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新情况、新对策》,听讲的基本上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当时坐在那堂课上听课的就有一位来自南京的刚刚入行的律师——曹珊。她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原先在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任项目经理,曾在上海负责过浦东开发初期的新商城、八佰伴、汤臣、华东大厦等重点工程的建设,获得过“上海市建设立功人员”等称号。这么一位来自建筑行业的专业人士,是怎么来到法官的培训班听课的?听原先是同行的我讲课感受如何?后来她决定加盟建纬又与这堂课有何关系?且听曹珊律师娓娓道来。

时至今日,恐怕没有人会否认朱树英律师是国内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的翘楚。这不仅因为他有高深的专业学识,办理过众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发表了不菲的研究论文,出版了多部被奉为经典的专业书籍,并一手创办了国内第一家也是迄今为止最成功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内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创造了国内律师行业一个又一个标志性记录;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热心律师、法官的专业法律培训教学,是国内数得上的授课最多、影响最大的专业律师,堪称法律讲坛上的演讲大师。

我与大师的初次相遇也始于课堂。

我1990年7月在哈尔滨建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本科毕业后,一直在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的建设项目上工作,自1993年起担任项目经理,由于科班出身当项目经理得心应手,1996年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证书。1998年底我一时心血来潮,“误打误撞”地通过了当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之后在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当时在当项目经理还是专职律师之间犹豫,也就还没有下定决心辞职当律师。虽然模模糊糊意识到如果做律师凭自己的行业背景应该能够走上专业化法律服务之路,但对如何将自己近十来年积累下来的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经验和土建专业知识与法律服务进行有机融合还缺乏明晰的思路,对自己是否能胜任律师这个职业也没有信心,处于探索之路的我正渴望着能有前辈先贤指点迷津。

在自我探索之初已闻大师之名。当时朱树英律师的《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和《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两部大作名满天下,一时购书紧俏,洛阳纸贵,至今被奉为经典。而且,从小木匠到大律师的故事更充满了传奇色彩,我甚至还一度怀疑其中有无杜撰成分?是否有些夸张?这也因此引发了我的好奇心,很想一睹斯人风采。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想从大师的只言片语中得到启示和灵感,希望专业律师之路在启程的时候不至于走错方向误入迷津。所以,1999年初,当听说朱树英律师在苏州一个法官的专业培训班开讲,我就毫不犹豫报了名。

阳光明媚的日子,美丽的太湖之滨。苏州木渎天平大酒店,一个并不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讲台上,显出几许儒雅和精干,不大看得出当过十年工地木匠的痕迹,倒很有些学者的风范。要不是先前查过一些相关介绍,肯定会怀疑所谓传奇只不过是杜撰而已。

在满满的期待中朱律师开始了演讲,题目是《从典型案例看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新情况、新对策》。当饱满洪亮的声音弥漫在多达500多人的大课堂时,所有的人都被深深吸引,沉浸其中。今日回想起来,当时朱律师的授课对法官而言仍可称得上精彩,内容也还详实,主题也比较鲜明,富有逻辑性,讲者亲自经手的案例细节丰富而可信,再加上充满激情和抑扬顿挫的声音,的确引人入胜。但也许是由于当日课程针对特殊受众(法官)的原因,对我而言,建筑工程实务部分实在显得过于简单而与现实不那么贴切,相关法律分析也缺乏应有的深度,最令我失望的是法律分析与工程实务的结合显得生硬,如同两条并不相交的平行线,缺乏真正的有机融合。在如痴如醉的听众中,我应该是唯一感到无比失落的人。抑扬顿挫的声音依然回荡着,但失望的情绪却在心中堆积得越来越高,以至于课程还没有结束我便匆匆离去。就这样,心里感叹着所谓大师也只不过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在期待和失望的交织中,我听了大师的第一堂课,却与大师、与建纬擦肩而过。如果说有什么收获的话,这堂课倒让我坚定了改行做专职律师、做建设工程专业律师的信心,因为全国著名的工程律师也不过如此啊。

此后数年,我开始独自在建筑工程和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摸索前行,经历了很多磨练,克服了无数困难,但做一个专业律师的想法却从未动摇而越发坚定,而大师的身影却许久没有出现过。

努力工作的同时,我还进入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深造,修完了法律硕士学位。凭借扎实的建设工程专业知识、丰富的现场施工和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越来越深入的研究,我逐渐理清了思路,探索出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在从一个新人逐渐变为比较成熟的专业律师的过程中,我把工程专业知识和法律服务相结合,不仅经办专业案件越来越感到游刃有余,也开始发表一些专业研究论文,在一些会议上也获邀进行演讲,算是开始小有所成吧。

时光荏苒,一晃就到了2005年年末。

上海律师协会组织、邀请江、浙、沪三地律师协会建房委委员前往上海律师学院参加专题研讨会,我作为江苏省的专委会委员也来到上海。会议安排由上海市律协建房委主任朱树英律师讲授律师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法律问题。不经意间,我和大师又一次不期而遇。

时隔近6年,大师样貌看起来居然没有丝毫变化,依然儒雅而精干,似乎更加精力旺盛,只是在我眼里褪去了一份“大师”的神奇光芒。对于授课相关知识内容,我已非常熟悉,并且撰写过相关的研究论文,因此对此次授课并未抱任何期望。加上第一次听课失望的经历,我只是抱着姑且听之的态度坐在课堂里。

依然抑扬顿挫而充满激情的声音,时隔多年却仍然熟悉。然而,随着讲课的进行,可能是朱树英的演讲因受众不同而不同,我惊奇地发现,很多已烂熟于心的法律条文经朱律师的深入分析,居然激发出新的理解,有了更多的含义;而对于法律条文与工程施工实务的剖析,更是相对完美地将二者相结合,融为一体,整个演讲过程如同层层剥茧,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不知不觉中,我听完了大师的第二次课。由于感到意犹未尽,我课后又找到朱律师进一步求教和探讨,他对于我的想法也给予了诸多肯定。就这样,在专业交流碰撞的欣喜中,开始了我与大师的相识。

之后,跟随大师的脚步,我更多地听取他的教诲。尤其是当我成为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之后,工作上的交集让我们彼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可。在我眼里,朱树英律师是为数不多的真正将专业法律服务当成事业来做的人。他秉承着赤子之心和工匠精神数十年坚持在这个领域里辛勤耕耘,这份精益求精的执着在日益浮躁的时代里尤其显得珍贵,也散发着迷人的魅力。这份魅力吸引着我不断了解大师,了解与大师相伴而行的团队,了解这个团队的专业造诣,并最终于2009年4月在潜移默化的相知中成为建纬的一员。

这么多年来,我在不同场合聆听了朱树英律师无数的演讲,这也引导我走上专业演讲的讲堂,并且不断有所进步。我对大师最佩服的是他不断在实务中发现、研究最新的法律问题,而且敢于把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或司法实践经验在讲课时毫无保留地贡献给听课学员。甚至早在2006年10月,朱树英就能够在中建总公司系统内前瞻性地开讲《施工企业以BOT和BT模式承包建设工程及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的专业课程,我因为原单位同事的介绍也有幸赶去西安蹭课,这对我以后关注、研究BOT、BT等投融资模式搞建设工程的专门问题即现在的PPP业务产生不小的影响。但是,我对朱树英演讲印象最深的,还是最初在苏州和上海的那两堂课:无论是“传奇”光芒的迷失,还是王者归来的佩服,吸引我的始终是那份坚持和执着。对事业的坚守让朱树英律师和建纬团队在专业法律服务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我庆幸自己已是这前行中的一员。

曹珊于2016年11月30日。

长期以来,我听到的都是对我演讲或上课的赞赏和好评,第一次听到有人认为我课讲得并不怎么样的评价,也许这就是对这堂课的客观评价吧,也可能因为评价人本身的专业水准与一般人群不一样的缘故。因为缺乏对自己演讲的客观评价,曹珊提出我讲课中存在的问题,会成为我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演讲水平的推动力。由此,专业律师的演讲营销能够结成专业纽带并不断吸引专业律师的加盟,这已为建纬所从最初一个专业小所发展到已设有北京、深圳、昆明、武汉、长沙、杭州、天津、福州、乌鲁木齐、南昌、南京、郑州等12个分所、拥有近600多名律师规模的专业大所的事实所证明。

下期预告:

1月2日(星期一)会按时与各位相见,仍然是关于朱老师讲课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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