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运行标准的应用(Jeppesen)
介绍
前面我们说了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应用。今天我们要说的是航行资料提供商航图中的机场运行标准的应用问题。
下面以Jeppesen新版机场运行标准作为依据,正式开始。
Jeppesen作为全球广泛使用的航行资料提供商,其在航图中提供机场运行标准。旧版的Jeppesen机场运行标准ECOMS发展于1970年,以TERPS机场运行标准为蓝本。
之后Jeppesen一直参与开发新的、统一的全球AOM概念计划。 这些行业的努力促成了联合航空当局JAR-OPS的发展,然后是EASA AIR OPS的发展,最终促成了ICAO Doc 9365《全天候运行手册》(AWOM)(第四版)发布。
从2020年1月开始,Jeppesen使用用新的Jeppesen AOM概念替换陈旧的ECOMS。新版的AOM与新的ICAO AWOM保持一致,并采用最后进近阶段CDFA技术、垂直引导进近/APV、增强视景系统/EVS、PBN的应用等新技术,并使用由机场所在国制定的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Jeppesen作为航图服务中间商,对于AIP中仅公布OCA/H的国家/地区,按照该国家/地区适用标准自行确定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对于AIP中公布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国家/地区,直接使用公布的标准,并按照ICAO Doc 9365补齐缺失标准。最后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于Jeppesen航图中。
△ 航行资料提供商流程
Jeppesen新版AOM政策如下:
AIP中不公布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
使用ICAO AWOM表格计算得到最低运行标准,并标注“Std”
AIP中公布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
使用地区公布的原版机场运行标准;不会按照ICAO AWOM重新计算,即便有些标准低于ICAO AWOM计算得出的标准,并标注“STATE”或“TERPS” 如果有些地区不公布“进近灯不工作”的运行标准,Jeppesen将会按照ICAO AWOM计算并补充相应标准。并且保证该标准不低于地区公布的灯光正常时的官方标准。 飞行技术 不在任何DA/H或MDA/H上增加高度损失调整,除非机场所在国要求 CDFA技术中,不增加高度损失;由承运人根据航空器、着陆形态、运行要求决定增加数值。
△ ZMCK机场运行标准(上图:AIP、下图:Jeppesen)
△ UACC机场运行标准(上图:AIP、下图:Jeppesen)
OCA/H由于在使用上的不便利性,Jeppesen航图中的机场运行标准为航司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航司可以直接参考。跟AIP中的机场运行标准一样,严格上来说,图中的标准依然是不能直接使用。Jeppesen航图中的运行标准,也只是考虑了“典型”情况,特殊情况依然需要航司制定标准,比如:灯光缩短、助航设施和跑道设施调整、新机长、初始II类运行、先进航空器、特殊飞行技术等。
航司在使用Jeppesen航图中的标准时,需要额外考虑公司运行中的要素。比如:地区政策、机组资质与能力、CDFA技术应用等Jeppesen未考虑的因素。